事关产业人才奖励!珠海多个区已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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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产业人才奖励!珠海多个区已开始申请

2023-07-08 12: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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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才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正在申报中!

目前,香洲区、金湾区、

高新区、鹤洲新区(筹)

申请时间已定,

快来看看你符不符合

申请条件吧!

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适用于香洲区)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6日。

申请对象

在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珠海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珠海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 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香洲区重点领域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1.个人网上申请(2022年9月7日0时至2022年9月26日24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点击奖励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2022年9月7日0时至2022年9月29日24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

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受理机构: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301室

咨询电话:

0756-2133200、0756-222727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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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申报指南原文及附件↓

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适用于金湾区)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

申请对象

在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珠海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珠海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含)以上;或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含)以上。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金湾区重点企业名录(适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1.个人网上申请(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20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点击奖励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23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

备注:用人单位、申请人请按照实际纳税情况,在系统中“纳税所属区”选择金湾区或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高栏港区)。

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和拨付银行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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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适用于高新区)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

申请对象

在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珠海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珠海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高新区重点领域企业名录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1.个人网上申请(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20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点击奖励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23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

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经办机构地址:南方软件园A1栋8楼807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6-3637990、

0756-3637980、0756-36379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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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适用于鹤洲新区筹备组)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20日。

申请对象

在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我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珠海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重点企业名录(适用于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1.个人网上申请(2022年9月1日8:00至9月20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点击奖励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2022年9月1日8:00至9月23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

备注:用人单位、申请人按照实际纳税情况,在系统中“纳税所属区”选择鹤洲新区(筹)或保税区。

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受理机构: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党群工作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与宝汇路交叉口东北140米3楼304

咨询电话:0756-868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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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自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党群工作部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谭伟江

三审/常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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