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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4 08: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兴宁上灯习俗,相传因北宋年间探花罗孟郊把皇帝恩赐的宫灯转赠给村内 5 姓村民而形成。明崇祯《兴宁县志 • 风俗》中记载:“上元,自十三至十八各寺庙结彩张花灯,张宴、设乐、放花、烧爆,自昏达旦。”清咸丰《兴宁县志 • 风俗》记载:“元夜结彩张灯,有鱼龙、走马、牡丹、莲花诸灯。”至民国时期,祠堂、庙宇增多,上灯规模更大,更热闹,形式多样化。

客家话中,“灯”与“丁”同音,“赏”与“上”同音,所以兴宁赏灯又可理解为“上灯”“上丁”,庆贺家族中喜添新丁,寓意“添丁发财,美满幸福”。兴宁城内各姓祠堂 99 间,有“陈七、罗八、李十三”之说。每年正月初八至十八上灯,通宵达旦,华灯高照,舞龙舞狮,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烟花、孔明灯齐齐升空,宛若繁星,煞是好看。新丁,就是上一年春节后到今年除夕前出生的小孩,新丁的家长就是上灯活动的主持者。如果上年出了多个新丁,最先添丁的家长就被推举为“丁首”,意思就是为首的主持活动者。

兴宁上灯主要分请灯、赏灯、暖灯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既有其独立性,又具有连续性。赏灯时使用的花灯,一般由新丁家庭于上灯前一两天组织队伍,负责请回(不叫“买”,而叫“请”花灯)。请花灯的规矩也很讲究。抬花灯要选财丁兴旺的男人来担任。抬花灯的竹竿要笔直干净,要用红纸缠绕,两头要系上红绸带,以示吉祥。请花灯时,一定要锣鼓齐发,鞭炮沿路燃放炮声愈隆,昭示人丁愈旺。花灯请回来后就要灌满灯油将灯点亮,庄重地“上”在祖屋的上厅祖宗牌位前面的大梁上,供大家欣赏。

上灯之日“上”到大梁去的花灯,一般情况是悬挂到次年的上灯期间,有的地方则是悬挂到正月十六、十七、十八日,举行“暖灯”仪式。各地“暖灯”仪式的具体形式略有不同,通常是新丁户各端出 5 碗佳肴,先敬祖公、祖婆。稍后,由一个长者主持,将花灯取下,一席祝颂后摘下灯上的白花,分别递给新丁户代表,祝来年添丁发财,接着将灯上的“金砖”取下,再扎紧后,依然吊在大梁上,待来年上灯日启用。礼毕,等候在堂的男人们,蜂拥而至“抢灯”,将“抢”来的人物画像、花朵等吉祥物摆放在家里醒目的地方,以示吉祥如意。

兴宁赏灯民俗活动,寄寓着民众的美好愿望,蕴含着对人类繁衍的祈盼,有丰富的人文理念,既是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又是客家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人类学和民俗学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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