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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9 11: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人员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0年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44名、注册会计师515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7名。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40,098.53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3,435.44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185.05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3家,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8家)、教育(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家)、采矿业(1家)。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523.8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1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赵小微,注册会计师,2006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承办过多家公司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杰,注册会计师,2016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自2019年起担任宝塔实业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庚,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0多年,2016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利安达北京分所质量部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审计业务工作量及所在地区市场平均报酬水平,结合公司历年审计情况,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可利安达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利安达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

业务许可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利安达在公司历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状况,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支付审计费用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1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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