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反腐败“不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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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反腐败“不打老虎”!

2023-03-10 22: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宋太祖反腐败“不打老虎”

  宋太祖赵匡胤对政府官员贪赃枉法深恶痛疾,史书记载,“帝深恶赃吏,内外官赃罪,多至弃市”(皇帝非常憎恶贪官污吏,京官或者地方官贪污腐败,多数被杀死示众)。开宝元年改元,大赦天下,唯独对“十恶、杀人、官吏受赃者不原”,将官员贪腐列入不赦之罪,以后遂成为定例。

  查阅史料,关于宋太祖赵匡胤严厉处置贪官污吏的记载比比皆是。如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四月己未,商河县令李瑶坐赃杖死;左赞善大夫申文纬奉使案田,不能举察,除籍。(商河县令李瑶因贪污受贿被杖杀。左赞善大夫申文纬因对此事失察,被罢官除籍)。建隆三年八月(962年)癸巳日,蔡河务纲官王训等四人坐以糠土杂军粮,磔于市。(蔡河务纲官王训等四人因将糠麸泥土掺入军粮之中,于闹市之中被磔刑处死)。开宝四年(971年)十月庚午日,太子洗马王元吉弃市,坐知英州月余多受赃私故也。(太子洗马王元吉担任英州知州月余,因收受大量贿赂被杀死示众)。开宝五年三月乙酉日(972年),殿中侍御史张穆弃市,坐通判定州犯赃钱百万。(殿中侍御史张穆,因担任定州通判时受贿百万,被杀死示众)。此外,右千牛卫大将军桑进兴、监察御史闾邱舜卿、兵部郎中董枢、右领军卫将军石延祚、职方员外郎李岳、仓部员外郎陈堰、左拾遗张恂、宋州观察判官崔绚、太子中舍王沼、光禄少卿郭玘、永济县主簿郭顗、供奉官李继昭、內班董延諤、殿直成德钧、太子中舍王治、太子中允郭思齐、右赞善大夫孔璘、录事参军马德休、太子中舍胡德冲等人,皆因贪腐行为被杀。粗略统计,宋太祖在位17年,以贪污受贿罪处死贪官污吏将近30人,免死流放及其他处分的官员更多。

  笔者对宋太祖一朝的贪腐案件进行分析,发现这些案件虽然具体情节、贪腐程度各有不同,但有一个明显的相同点,即被杀的官员主要是中低级官员。具体来讲,这些人中级别最高的大概是右千牛卫大将军桑进兴,他原本是大辽国的节度使,降宋以后担任从四品的官职,相当与现代的副部级干部。虽然职位号称“大将军”,实际上只是个闲职,皇帝偶尔派了临时差事(监陈州仓)就害得他送了性命。低一点的是光禄少卿郭玘、左拾遗张恂、兵部郎中董枢、殿中侍御史张穆、监察御史闾邱舜卿、右领军卫将军石延祚几个人,都是(正、从)六品的职务,大致相当于现代的厅局级。剩下的职务级别就更低了,职方员外郎李岳、仓部员外郎陈堰、县令李瑶都是七品官,相当于处级。太子中允、太子中舍、太子洗马、右赞善大夫、供奉官、殿值都是八品官。其他人级别更低,有的甚至属于流外,有职事无品级,是吏而非官。

  也就是说,大宋朝宋太祖在位的十七年间,州府(相当于现代地市厅级)以上级别的官员,只有一人因贪腐而被杀!

  宋初官员人数相对较少,但是中央政府的文臣武将加上几百个州府县衙,几千名带品级的官员总是有的(有人说宋初官员仅几百人,明显不合逻辑)。十七年间平均每年查处十几个官员,处死两名左右贪官,而且这些贪官都是低级官员,难道宋太祖时期的高官们,一个个真的那么清正廉洁、奉公守法吗?答案是否定的。大宋朝的高官不仅贪,而且很多高官都是巨贪。

  赵普是大宋第一开国功臣,长期担任宰相职务,很有才干,但他同时也是个贪官。赵普的贪在当时很有名,江南國主李煜给他送礼,一次就送白银五万两。吴越王钱俶给他行贿,一送就是瓜子金十瓶。这些都是史书明文记载的,以赵普的品性,没有记载的很可能会更多。我们可以简单算一算,大宋朝宰相的月俸是300贯(30万钱),加上其他合法收入,一年总收入大约在5000贯左右。一两白银折算两贯钱,挣五万两白银需要赵普工作20年。黄金一两折银十两,十瓶瓜子金又可以折算多少年工资呢?除了受贿,赵普还有倒卖国家禁止贩运的物资、强买强卖、违法占地、包庇不法官吏等违法行为。赵匡胤并非不知赵普的这些劣迹,但是因为他有功、有才干,对他总是处处容忍,甚至贬斥、殴打检举赵普贪腐的官员赵玭、雷德骧等。直到赵普专权独断、结党营私,触犯到赵匡胤的底线,这才将其外放,同时还给他以使相(宰相级)的优厚待遇。

  乾德二年(964年)十一月,赵匡胤任命忠武节度使王全斌为西川行营凤州路都部署,统帅宋军讨伐后蜀政权。王全斌及武信节度使崔彦进、枢密副使王仁赡(都是三品以上大员)等骁勇善战,仅用六十六天便攻入成都,蜀主孟昶率四十五州数百万军民投降。孟昶投降后,王全斌等将领置宋太祖临行前嘱咐于不顾,私开府库,纵兵掳掠,“日夜饮宴,不恤军务,纵部下掠子女财货,蜀人苦之”。引起兵变后又残杀降兵27000余人,激起蜀地军民大规模反抗,宋军耗时近两年才最终平定蜀地,大好形势毁于一旦。乾德五年(967年),蜀中臣民纷纷控告王全斌及王仁贍、崔彥進等“破蜀时,豪夺子女玉帛及擅发府库、隐没财物诸不法事”。经查证,王全斌等将领仅贪污公款、克扣降兵安置费就达644800余贯(相当于宰相129年的收入),掠夺、隐没的后蜀宫中珍宝财物不计其数。根据所犯罪行,群臣一致认为王全斌、王仁贍、崔彥進等人应依法处死。但宋太祖念其战功,仅令退还赃物,将三人免为闲职。而对他们同样犯了罪的属下,则一概不问不究。

  有一次,宋太祖和赵普闲聊时言道:“什么时候能有桑维翰这样的宰相共商大事啊?”桑维翰是五代时期后晋(石敬瑭)的宰相,足智多谋,权倾天下。《新五代史》记载,“维翰权势既盛,四方赂遗,岁积巨万”,是个很有才干的贪官。赵普回答说:“假使桑维翰活着,陛下也不会重用他。桑维翰爱钱”。宋太祖说:“如果用他的长处,就应该回护他的短处。这种人眼眶子小,赐他十万贯钱,能把他的屋子塞破了!”可见赵匡胤虽然“深恶赃吏”,却没有将其视为心腹之患。对那些亲戚故旧、功臣元勋,他根本做不到“内外官赃罪,多至弃市”。相反,倒是经常网开一面,想方设法予以保全。宗正卿(从三品,掌皇族事务)赵砺贪赃受贿,因为是宗室,只受到杖责、除籍为民的处分。安国节度使(正三品)张美强娶民女、掠夺百姓,百姓无奈进京告御状。赵匡胤不仅不处分张美,还以张美戍边有功为由,将受害人教训了一番。高级官员如符彦卿、李崇矩、张铎、曹翰、王继勋、韩重赟等人都有严重的贪腐行为,但是在宋太祖庇护之下,都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原来宋太祖反腐是“不打老虎”的!

  笔者注意到,史书记载赵匡胤处置赵普、王全斌、张美等人,往往是以大加赞赏的语气,肯定其厚待功臣的做法。在赵匡胤看来,给予官员经济利益是诱导他们放弃政治追求的最有效手段。尤其是对那些手握重兵的边臣武将,因为不可能无休止地给他们加官进爵,于是便将“管榷之利,悉以与之”(地方专卖和税收由边臣自由支配),导致“边臣皆富于财”。但是,谁又能保证这些拥有大量资源的封疆大吏们不利用手中职权巧取豪夺、广谋私利呢?古人云:上有所欲,下必甚焉。上级领导忙着捞钱,基层官员必然会上行下效。皇帝放任武将去捞钱,势必无法阻止文臣贪腐。可以说,在最高统治者的放纵之下,大宋朝的贪腐之风从开国之初就已经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蔓延。

  原作者:闲云野鸦

  原链接:https://blog.sina.com.cn/s/blog_474c69a80101edt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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