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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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05: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导工作的通知》(连建质监〔2021〕 12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于10月12日至11月16日,对各县、区(开发区)及功能板块独立在辖区内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机构及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工作主要围绕机构管理、依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化管理、监督模式创新等四个方面进行,以在建工程项目为主线,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随机抽查施工现场和实地考核机构相结合、现场检查、考核现场讲评等方式组织实施。督查组共计督导了11家监督机构,现场随机抽查了8个在建工程、 8份工程监督档案和8个在建工程网上监督资料,认真查看各监督机构内部管理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建立情况、信息化监督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存在问题情况和危大工程管理情况等,现将督查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从这次督查情况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能积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扎实开展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1.监督机构及人员情况。当前我市除市站外独立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监督机构共有11家,其中赣榆区、灌南县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设;高新区质安中心、连云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连云区质安站均为今年新开展监督业务机构,但质量监督业务还未有效开展。对照考核标准,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基本符合要求;被抽工程的监督人员学历、资历、职称、持证基本符合条件,监督人员行为比较规范。

2.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及档案文书情况。一是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都使用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的统一档案文本,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基本符合要求。二是监督人员能熟悉和执行规范标准。监督记录、整改通知书、停工(局部)通知书等文书格式、内容、填写、审批、盖章等基本符合要求。三是监督程序比较规范,大多数单位能认真执行部省有关监督工作规定,程序清晰,重点突出,工作规范。四是各监督机构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同时,组织实施如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各类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3.监督信息化建设情况。各监督机构除连云区、连云经济开发区外都使用了江苏省监督管理业务平台软件进行检查开单,实现了受监工程、危大工程信息录入、查询和统计,提高了监督效果和效率,充分发挥了省监管平台的作用。

4.监督模式创新情况。徐圩新区质安站和连云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有效解决质量安全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监督机构存在的问题

1.机构及人员配备方面。一是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配备不全、安装与土建专业比例不达标等问题;二是部分监督机构工作车辆和仪器配备不足;三是个别监督机构人员流动过于频繁,不利于监督工作持续稳定;四是个别地区对于事权下放存在消极应付态度、扯皮推诿,形成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的混乱局面,不利于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当地的营商环境。

2.监督业务开展方面。一是部分监督抽查记录内容不规范,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前后对比照片,处理不闭合;二是注重实体质量安全监督,忽视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专业承包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监督;三是部分监督记录中的隐患涉及违法行为和违反强条情况,没有立案查处,未及时签发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四是部分监督档案中存在归档不及时、填写不规范、监督计划缺乏针对性等问题;五是个别地区应加强第三方(社会专家)的规范使用,杜绝出现“以包代管”的现象。

3.危大工程管理方面。一是部分监督方案和告知书中对危大工程监督重点不突出,没有根据工程特点进行编制,个别填写不规范,随意性比较大;二是部分项目没有及时上传危大工程相关表格及动态检查验收等材料到监管平台;三是部分监督机构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和租赁单位人员监管力度不够。

4.行政处罚方面。个别机构行政处罚力度不足,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在建项目企业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仍然薄弱,危大工程管控时有疏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违章作业时有发生,特别是有些项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发现违法行为没有及时依法查处。

三、抽查的工程实体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资料

1.部分项目构造柱、阳台栏板、加强框等混凝土结构和构造设施存在钢筋偏位、保护层控制不准确、混凝土浇筑不密实、养护不到位等质量通病;

2.部分项目混凝土主体结构存在跑模涨模、蜂窝麻面、接茬处夹渣露筋等质量缺陷;

3.同条件试块留置不规范,润泵砂浆处理记录不齐全;

4.现场制作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没有成品保护措施,部分接头端部未铣平,安装不规范;

5.装配式墙板未按规范标识,运输过程破损较重,无配套措施,现场随意切割、开槽破洞;防裂措施不规范、不统一;

6.剪力墙、现浇板、框架梁主节点钢筋绑扎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通病;钢筋骨架角部主筋绑扎不到位、核心区箍筋未加密,暗柱、暗梁锚固长度不足,板筋扎扣漏绑等现象时有发生;

7.总分包单位职责不清,监理、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桩基子分部资料归档不及时,个别项目甚至涉嫌违反施工验收程序,桩基未经验收即进入主体施工;

8.部分工程地基验槽、土方压实度等资料不齐全。

(二)工程实体安全管理和安全资料

1.部分项目基坑工程存在临边防护栏杆不牢靠,上下人通道设置不合理,护坡没有严格按图纸施工,坑边堆载较多,没有充分考虑工程机械对基坑的影响,没有悬挂危大工程验收牌。

2.部分项目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存在标准节混装,颜色和新旧程度不一,塔吊附墙斜撑没有交叉安装,超长附墙没有组织专家论证,标准节高强连接螺栓没有及时检查紧固,维修保养不及时,噪音震动较大,存在带病运行的现象。

3.部分项目局部存在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没有做到标准化施工,有的甚至防护缺失,高处作业没有可靠立脚点,不系安全带,登高板凳、扶梯、移动作业平台等设施没有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现象。

4.部分项目脚手架存在连墙件缺少,剪刀撑下不着地、上不到顶,马槽层间防护不严密,安全网漏挂,水平防护漏档。个别项目超长悬挑梁没有使用2根拉杆;悬挑工字钢搁置在阳台、空调板等悬挑结构上,没有加强措施,也没有设计单位认可;采光井和电梯井等内脚手架没有与建筑结构顶紧或拉结。

5.个别项目模板支撑体系还存在钢管、扣件、可调支托质量没有达到方案和规范要求,竖向和水平剪刀撑没有严格按方案搭设,悬臂端超过500mm,可调支托偏心受力,没有履行验收手续。

6.部分项目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缆老化破皮,配电箱安装位置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没有操作空间,施工机械一闸多用,保护零线没有贯通,手持电动工具没有经过末端开关箱和两级漏电保护,电工巡视记录代签。

7.部分项目悬挑式卸料平台底板没有满铺,正立面缺口防护栏杆不够高度,没有设置限载标识,存在立体交叉作业现象,没有严格履行验收合格手续就投入使用。

8.装饰装修阶段存在各种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各种专业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没有与总承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无法管理,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和临时用电私拉乱接,各自为政、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的不确定性较多。

9.有的防护设施和危大工程检查验收资料不能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流于形式,没有对进场工人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0.有的项目监理机构没有安装规定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安全监理没有明确,监理通知单联系单没有闭合,有的没有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发现防护不到位和违章作业,没有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

以上抽查工地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已责成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跟进处理。

四、监督工作中的创新与亮点

在这次督导工作中,各监督机构也有许多值得借鉴推广好的做法和管理经验:一是徐圩新区质安站提供危大工程方案免费预审服务,推广使用承插盘扣式脚手架,并购买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做好政府助手;二是灌云安监站实行“危大工程”每周报备制度,各项目必须每周书面形式上报“危大工程”进展情况,并实行“安全不过关、质量不验收”的工作底线。三是东海县质安站、灌南县安监站和赣榆区安监站以智慧工地创建和信息化平台作为加强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初步尝试智慧监管。四是东海县质安站和开发区质安站实行“安全不达标、质量不验收”制度,质监安监联动。

五、督查意见

质安监工作开展较好的监督机构:东海县质安站、灌云县质安站、灌南质监站和徐圩新区质安站。

需要加强机构建设的监督机构: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高新区质安中心。连云区质安站需要按赋权要求加快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承接。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机构自身建设。切实解决监督工作经费保障问题。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确保监督队伍稳定和监督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机构编制,扩充人员,充实质安监管队伍。

2.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交流学习和联动配合,市站要做好对辖区内项目的指导和帮扶,推进各县区,开发区及各功能板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辖区建设工程监管的经验总结交流。

3.各赋权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交通工具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

4.要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依法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关心和支持监督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注重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和提升,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学习,进一步强化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着力提高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处理问题及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5.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定,重点在规范监督程序、内容、重点、方法、行为上下功夫,见成效。要适应新形势要求,创新监督工作模式,提高信息化工作手段,发挥省监管平台和智慧工地、文明工地创建引领作用,强化监督执法,完善巡查、差别化监督等方式。要切实加强监督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新版监督档案文本,进一步规范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监督档案真实反映受监工程质量状况和监督工作情况。

6.严格落实和强化危大工程监督管理重点,建立危大工程非经验收合格签字不得进入后续施工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和租赁单位人员监管力度,危大工程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降节、附着等环节聘请起重机械专家库专家现场检查指导十分必要,要始终要保持对危大工程的高度重视和有效管控。

7.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十次检查不如一次处罚,对于思想上不重视安全,行动上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现场混乱屡教不改的项目,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8.探索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模式,压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可靠,确保工地不发生亡人事故,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监管,每次检查实行清单化检查监管,做到尽职免责,不被追责。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各机构督查意见汇总

    2.各机构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基本情况(质量)

    3.各机构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基本情况(安全)

附件下载: 县区站督导情况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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