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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勘测分院2023-2024年勘察劳务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 ASDI-FYKCDDK-2023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 开标日期:2023年11月7日 入库的名单如下: 排序 单位名称 1 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安徽省综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3 安徽第二水文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4 湖南省城乡建设勘测院有限公司 5 河南华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6 安徽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7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8 马鞍山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9 安庆市磐石岩土有限公司 10 安徽明昊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11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2 合肥皖岩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13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4 安徽省综勘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15 滁州永兴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16 淮北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17 安徽同益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8 湖北三界岩土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9 安徽中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0 安徽中岩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0日 招 标 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勘测分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1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51-628288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1—65738991、15156094522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1—65738991、1515609452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执纪监督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573697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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