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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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5-05 19: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申报学科要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专业)一致。

(四)普通话等级要求

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体检结果当次有效。(具体见“体检须知”)。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4月18日至6月2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里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 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上传格式为 JPG格式,不大于 190K)。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手机自拍照,不得使用照片翻拍或扫描;

为“2023年春季安吉县教资认定群”),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为便于管理,申请人入群需提供验证信息“申请资格认定类别+姓名”(如小学语文+张三)。

(二)电子材料确认

1.电子材料提交。在网报提交页面,申请人会看到 现场确认时间。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跑零次”, 即申请人不用到现场进行确认,按要求提供电子材料即可。4月18日至6月2日,申请人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 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发送至安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工作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小学语文+张三+报名号 )。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在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4)《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5)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 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 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2.电子材料审核:6月5日至6月13日,安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QQ群、短信或电话告知。

(三)体检

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于 6月15日至1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安吉县中医院(胜利西路299号)参加体检(申请初中、幼儿园教师资格对象原则上6月15日去体检,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对象原则上 6月16日去体检)。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部)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1)。

2.申请人须携带贴好与网报同底版 彩色证件照片且填写好个人信息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或《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体检结束后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

3.申请人须携带1张一寸 彩色证件照片(与网报同底版, 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

4.体检完成后申请人不需去医院领取体检结论表。

5.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经医院 医生现场确认已 怀孕的,可以 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 自带怀孕证明的, 不予认可。 备孕和 哺乳期的申请人一律不免检胸透,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四)审核认定

申请人可适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 7月中旬,申请人可登录“安吉教育网”查看认定结果公告。

(五)领取证书

县教育局将于 7月下旬以快递方式把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邮寄送达,须申请人本人签收,请申请人务必在网报系统中准确填写 通讯地址和 联系电话。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体检须知

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1:

体 检 须 知

一、体检地点:

安吉县中医院住院部1号楼一楼体检中心(胜利西路299号)。

二、体检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16日上午7:30—9:00。

三、体检注意事项:

1 .凭身份证原件到安吉县中医院住院部1号楼一楼体检中心报到,缴纳体检费(收费标准:幼儿园250元,其他200元);

2.请自行准备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并贴好一寸照片;既往病史一栏:若有则打“√”,若无则在“其他”后面填写“无”,并签名。

3.体检前一天请避免进食高脂肪类食物,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做完后才能进食;

5.体检人员需听从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6.可灵活机动完成体检项目,先在人少的体检项目处体检,直至做完所有体检项目;

7.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体检中心,认定部门会派专人负责去医院统一领取体检结论(请个人不要自行前往领取)。

特别提示: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或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如不愿意做胸透的,建议参加下次教师资格认定。

四、相关政策:

1.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进行体检;

2.体检后申请人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经主检医师同意,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批准后,可予复查。复查应使用原体检表,原则上只限于单科检查,最多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申请资格;如有缺漏项目,会通知申请人和指定医院及时补查。申请人故意不参加体检造成项目缺漏,该项目视同不合格处理;

4.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其擅自体检的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5.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

附件2

附件3

来源:组织人事科

审核:张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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