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庙子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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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庙子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方案

2024-02-05 05: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两会”结束前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全镇人民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杜学芳   镇党委书记

          陶  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白鸿儒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靳自飙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 闫月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戴新乐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杜志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云莎莎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云  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  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海东  副镇长

          宿占军  副镇长

朱红格  镇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王健超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云呼和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冯生运  白庙子派出所所长

尤瑞清  沙尔营派出所所长

          全体镇干部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二)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海东兼任,社会事务(二)办公室主任赵苏和安排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三、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四、开展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各企业、各驻镇单位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现场隐患、查管理漏洞、查制度缺陷,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逐一登记,建立档案,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公布,同时要自觉接受镇政府和镇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集中攻坚阶段。镇安委办、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方法多样的大检查活动。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前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看隐患是否整改到位、责任是否传导到位,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整改到位。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三)完善巩固阶段。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村委会、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式、内容及措施

以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各村委会和行业管理部门专项检查方式进行。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措施,及时排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协调、督促,涉安单位按照各自行业工作特点,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行业安全专项检查。

1、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各村委会、镇市监所、派出所等驻镇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督促企业做好防雷、防静电、防洪水、防泄露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的,要及时停产停业整改,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镇安委办要督促烟花爆竹销售企业认真做好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认真检查厂区内电线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仓库设计和存放情况是否标准,员工是否通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是否制定生产安全制度、职责,是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其他相关资质、证件是否完善等工作。镇安委会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节假日前必须检查1次。重点检查是否执行专人销售、“严禁烟火”警示牌制定、灭火器数量和有效情况、储存情况,并作好台账登记。同时,各村委会、镇派出所、镇市监所等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进行精细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镇安委会制订好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责任状。

3、加强地质灾害安全检查。镇安委办要建立好隐患台账,组织召开好应急演练工作,按照行业规定监管检查计划要求,做好巡逻检查,发生自然灾害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指挥,避免人员伤亡,灾后修复工作及时上报旗应急管理局,持续跟进。

4、用电、用气安全。春季来临,各行各业全面复工复产,农村相继进入春耕阶段,大量使用农机设备,用电用气量持续增大。供电所要召集辖区管电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各片区电管员及各村委会要密切配合,重点检查辖区高低压线路、电杆和变压器,是否出现拦腰线、破股线、老化线、地台式变压器、电杆倾斜、砍青不彻底等隐患。此外,对用电户的内外线路要跟踪检查,查室内线路承受量是否与用电器的总负荷相符,查用电线的质量是否标准,是否存在老化线等用电安全隐患;同时镇安监部门要注重用气安全,高污染禁燃区“煤改气”后,持续跟进农户用气使用情况,禁忌使用明火,确保用气安全。

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镇市监部门牵头,镇综合执法局、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委会密切配合,重点检查农村、镇村结合部、餐馆、“农家乐”、早餐店、副食店、食品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三无产品、防霉变质过期产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安全风险高的食品质量安全情况,认真做好食品进销货台帐,切实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加强校园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开学前校园内的食品卫生、社会消防、电力、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管理,加强危旧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校安全教育。

7、做好防火安全。春耕种植前,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治理工作,做好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轮班制,做到一旦发生情况,能立即响应,果断处置和及时救援,确保防火领域安全。

除上述单位外,其它单位也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有检查,有图片,有简报,有台账,有清单,有整改等闭环管理工作痕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意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的二十大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作风,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行业、业务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压实村干部的责任,督促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以及隐患排查工作;镇直各单位和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日常业务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汇报,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制订应急预案,抓好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导,强化追究。检查活动期间,各部门及负责人要加强对各环节的督导检查和跟踪反映。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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