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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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2024-07-13 02: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盐城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长期驻外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未经转诊自主备案人员分别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盐城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一览:

  一、医保目录

  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就医地目录”),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政策(简称“参保地政策”);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规定。

  二、医保住院待遇

  1、长期驻外人员:视同本地参保人员结算医保待遇。

  2、异地转诊人员:由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及具有省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医疗机构(仅限省重点专科)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市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由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降低10个百分点。

  3、未经转诊但自主备案人员:从2022年5月1日起,未经规定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自主备案到市外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医保住院结算比例比市内降低15个百分点。

  4、未办理任何手续人员:医保住院结算比例比市内降低20个百分点。

  三、医保门诊待遇

  异地转诊人员、未经转诊自主备案人员门诊医疗待遇待遇比本地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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