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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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2023-09-04 23: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司代码:600377 公司简称: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www.jsexpressway.com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724,115千元,每股盈利约

0.7392元,本公司董事会以总股本5,037,747,500股为基数,提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46元(含税)。拟派股息预期于2023年7月26日派付。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宁沪高速600377-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00177-ADR美国JEXYY47737310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姚永嘉屠骏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电话8625-84362700-3018388625-84362700-301835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jsexpwy.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路运输行业基本情况

从宏观经济背景来看,2022年以来,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反复冲击,我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1.0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3.0%,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持续提高。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空间广且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变,高速公路行业整体呈现稳步发展的态势。从交通需求的变化来看,目前江苏各产业主要销售区域位于长三角地区,公路运输在其中发挥主导保障作用。随着江苏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货运“高价值、小批量、时效强”的特征更加凸显,“门到门”、专业化需求持续增长。短距离快捷直达的公路运输在畅通经济循环、稳定优化供应链中的优势将持续保持。从竞争格局的变化来看,公路作为最基础、最广泛的交通基础设施,是衔接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发挥综合交通网络整体效率的主要支撑,现代物流及快递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对后续公路货运量的增长提供保障。据国家统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公路运输承担了我国63.51%的旅客运输量和73.35%的货物运输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从所处区位来看,公司是江苏省唯一的上市路桥公司,专注于持续整合苏南路网内优质路桥项目,所经营的路段在苏南地区的高速公路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江苏省一直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支撑性作用。2022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29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80%,位居全国第二,并且与排名第一的广东省差距进一步缩小。江苏省经济运行呈现持续恢复、回稳向好态势,是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有利的外部条件。

从市场形象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连续三年信息披露考评结果均为最高级A 级,公司蝉联荣膺第13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论坛“最佳董事会”奖,连续3年获奖展现了公司作为“A+H”股上市公司,合规治理行之有效,积极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获得了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从经营业绩来看,公司各项业绩指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均排名靠前。并且,公司上市以来始终保持高水平的派息率,高额现金分红彰显公司作为上市企业,保证股东长期稳定回报的责任担当。

(三)公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2013年起组织修订,并曾在2013、2015年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18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当前修订后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时间尚未确定。

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告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防控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2020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告通知,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通知,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与相关经营主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协商、签订合同等方式延长公路收费期限,根据免费通行期限予以相应补偿。截至目前,江苏省尚未明确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相关补偿政策。

2021年6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苏省相关部门已在研讨、制定并试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公司密切关注差异化收费政策动向,目前集团所辖各道路未被纳入差异化收费范围。

2022年9月28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在继续执行现有各类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全国收费公路统一对货车通行费再减免10%。此外,ETC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以及江苏省区域内的

“运政苏通卡”和“港优车”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苏省政府于2023年1月16日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执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一季度暂按原优惠政策和范围执行)。对进出省内中欧(亚)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全免车辆通行费,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3 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路桥主业。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7,323,017千元,同比下降约11.38%,通行费收入占集团总营业收入的约55.24%。其中,沪宁高速日均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11,728.51千元,同比下降约16.56%。报告期内,沪宁高速日均流量约79,550辆,同比减少约21.96%。

配套业务。报告期内,集团配套服务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124,123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78%。其中,服务区租赁业务收入约人民币50,974千元,同比下降76.22%,主要是部分服务区终止原租赁合同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减免租金所致;因受集团经营路网通行量下降影响,销量减少,油品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052,963千元,同比下降11.58%,油品营业毛利润同比下降20.39%。在租赁、油品销售业务营业毛利润同比减少的影响下,配套服务业务营业毛利润同比下降。

新能源业务。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出资人民币2,457,000千元收购云杉清能公司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日,云杉清能公司股权交割工作已完成,并于2022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云杉清能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主营业务为光伏、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连同其10家控股子公司和3家参股公司已投资67个清洁能源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并网项目总装机容量达526.6兆瓦(含参股权益装机量),其中:控股海上风电300兆瓦(系子公司如东H5海上风电项目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容量并网投运)、控股光伏电站113.1兆瓦、参股光伏电站3.5兆瓦及参股风电110兆瓦。自收购云杉清能公司以来,其营收规模、盈利水平持续增长,体现出较高的成长性和稳定的收益预期。报告期内,集团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651,675千元,同比增长约39.81%,主要系子公司如东H5海上风电项目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容量并网投运。

地产业务。集团房地产开发销售由子公司宁沪置业公司、瀚威公司经营。报告期内,集团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存量项目去化。报告期内,集团结转销售收入约674,079千元,同比下降34.46%,主要由于地产项目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

其他业务。一是参股公司投资收益情况。报告期内集团参股联营路桥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733,460千元,同比增长约11.80%,主要是联营企业沿江公司以转让沪苏浙公司100%股权方式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所致;参股联营金融类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206,963千元,同比增长约410.89%。二是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收到分配情况。报告期内,集团累计收到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红约人民币653,929千元,同比增长约55.73%,主要是公司投资的金融类公司分红增加。三是子公司广告经营、保理业务及管理服务等业务收益情况。报告期内,该等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42,322千元,同比增长约

21.82%,主要是保理业务收入和受托经营管理服务收入的增加。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总资产78,458,345,074.0774,246,831,643.3267,662,020,722.455.6765,433,359,329.2061,095,560,36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940,807,710.1132,042,387,869.4232,042,387,869.42-0.3229,874,365,910.9828,209,961,098.83营业收入13,255,603,107.7214,260,532,858.1813,792,587,242.50-7.058,138,606,879.358,032,466,74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4,115,165.874,280,010,033.094,178,794,496.71-12.992,493,157,887.452,464,213,67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23,828,879.883,763,332,484.593,678,823,218.12-9.022,369,290,066.872,339,998,349.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27,921,046.445,702,769,303.255,467,265,535.69-3.073,174,626,755.013,137,401,530.3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313.9014.37减少2.67个百分点8.288.8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3920.84960.8295-12.990.49490.4891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3920.84960.8295-12.990.49490.4891

4.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营业收入2,731,362,062.682,145,385,919.104,608,049,741.063,770,805,38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6,536,730.53988,894,003.831,253,606,114.77615,078,31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45,961,560.92889,986,224.541,228,979,476.26458,901,618.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6,311,870.411,167,400,944.941,692,529,687.421,511,678,543.6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东情况

5.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8,82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9,178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股份 状态数量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742,578,82554.44-无-国有法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89,059,07711.69-无-国有法人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 Inc.-146,754,5972.91-未知-境外法人BlackRock,Inc.1,784,356134,467,5142.67-未知-境外法人JP Morgan Chase & Co.-18,407,30678,891,8261.57-未知-境外法人Citigroup Inc.549,09573,709,2351.46-未知-境外法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37,701,94138,519,5220.76-未知-其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86,11131,913,3560.63-未知-其他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410,0000.42-未知-国有法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11,000,00011,000,0000.22-未知-其他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1宁沪G1175706.SH2026-02-02103.70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1宁沪G2185046.SH2026-11-2483.08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2宁沪G1185680.SH2025-04-20102.90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2宁沪G2137686.SH2025-08-2352.55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G22宁沪1137962.SH2025-10-2472.58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2宁沪G3138630.SH2025-11-2952.95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宁沪高MTN001102001586.IB2025-08-21203.98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1宁沪高MTN001102101110.IB2024-06-17103.45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1宁沪高MTN002102102145.IB2024-10-2753.3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1宁沪高MTN003102103072.IB2024-11-2453.132021年度第三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1宁沪高SCP037012105552.IB2022-04-29-2.35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01012280095.IB2022-05-12-2.35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02012280123.IB2022-05-13-2.35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03012280483.IB2022-06-10-2.3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04012280520.IB2022-06-17-2.18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05012280558.IB2022-06-17-2.182022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06012280784.IB2022-07-01-2.052022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07012280785.IB2022-07-01-2.052022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08012280867.IB2022-07-08-2.052022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09012280861.IB2022-06-10-2.042022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10012281015.IB2022-07-15-2.042022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11012281189.IB2022-07-22-2.032022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12012281279.IB2022-08-05-2.032022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13012281368.IB2022-08-05-22022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14012281579.IB2022-08-19-22022年度第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15012281573.IB2022-08-19-22022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16012281678.IB2022-08-26-22022年度第十七期超短22宁沪高012281780.IB2022-08-26-2期融资券SCP0172022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18012281790.IB2022-09-09-22022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19012281796.IB2022-09-09-22022年度第二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0012281994.IB2022-08-31-1.952022年度第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1012282005.IB2022-09-09-1.972022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2012282016.IB2022-09-09-1.952022年度第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3012282118.IB2022-09-16-22022年度第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4012282115.IB2022-09-16-1.982022年度第二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5012282262.IB2022-09-23-1.952022年度第二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6012282263.IB2022-09-23-1.952022年度第二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7012282365.IB2022-09-30-1.952022年度第二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8012282438.IB2022-10-12-1.932022年度第二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29012282658.IB2022-08-26-1.652022年度第三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0012282688.IB2022-10-28-1.652022年度第三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1012282736.IB2022-11-04-1.652022年度第三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2012282965.IB2022-11-18-1.52022年度第三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3012283049.IB2022-11-25-1.52022年度第三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4012283168.IB2022-12-02-1.52022年度第三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5012283163.IB2022-12-02-1.52022年度第三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6012283165.IB2022-12-02-1.52022年度第三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7012283215.IB2022-12-13-1.52022年度第三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8012283216.IB2022-12-16-1.52022年度第三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39012283290.IB2023-01-06101.592022年度第四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40012283447.IB2023-01-0651.612022年度第四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41012283448.IB2023-01-0641.612022年度第四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42012283444.IB2023-01-0641.612022年度第四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43012283891.IB2023-02-1081.782022年度第四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44012284144.IB2023-03-037.72.172022年度第四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45012284264.IB2023-04-147.52.42022年度第四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2宁沪高SCP046012284288.IB2023-04-1472.6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2宁沪高MTN001(科创票据)102281915.IB2025-09-1572.49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2宁沪高MTN002102282216.IB2025-10-1132.49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2宁沪高MTN003102282433.IB2025-11-0252.55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已于2022年2月2日兑付第一年利息3,700万元。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度第二期公司债已于2022年11月24日兑付第一年利息2,464万元。2021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月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月14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二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二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月14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月14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2021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2月11日到期兑付、期融资券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2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2月18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二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二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3月5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三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三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3月11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三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三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2月25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三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三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2月25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三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三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3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三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三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3月31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三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三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4月15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1年度第三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度第三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4月2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5月12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5月13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6月10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6月1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6月1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7月1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7月1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7月8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6月10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7月22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8月5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8月5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8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8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8月26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8月26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9月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9月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8月31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9月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9月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9月16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9月16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0月12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二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二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8月26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三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三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1月4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三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1月18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十三期超短2022年度第三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1月25日到期兑付、期融资券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三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2月2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三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2月2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三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2月2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三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2月13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2年度第三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三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2月16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2022年8月21日兑付第二年利息7,960万元。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2022年6月17日兑付第一年利息3,450万元。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于2022年10月27日兑付第一年利息1,650万元。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已于2022年11月24日兑付第一年利息1,565万元。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资产负债率(%)51.6349.312.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423,828,879.883,763,332,484.59-9.02EBITDA全部债务比0.19080.2352-18.88利息保障倍数5.1006.282-18.81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13,255,603千元,同比下降约7.05%;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约4,620,360千元,同比下降约1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724,115千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739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约12.9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1] 35号) (“解释第15号”) 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 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 [2022] 13号)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解释第16号”) 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 解释第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a) 本集团采用上述规定及指引的主要影响

(i)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 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

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对于2021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ii)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ii) 财会 [2022] 13 号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根据财会 [2022] 13号的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可以继续执行财会[2020] 10号的简化方法。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v)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集团作为发行方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v)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集团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本集团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的,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 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 (减少) 报表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资产:固定资产24,416,715.75股东权益:盈余公积1,515,477.32未分配利润13,639,295.91少数股东权益9,261,942.52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度本集团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 (减少) 报表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营业成本1,792,832.53利润总额(1,792,832.53)净亏损(1,792,832.5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290,839.42)少数股东损益(501,993.11)

(c) 变更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度净利润及2021年年初及年末股东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2021年 净利润2021年年末 股东权益2021年年初 股东权益调整前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4,250,529,166.1137,611,374,618.1935,095,500,873.01试运行销售影响26,209,548.2826,209,548.28-调整后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4,276,738,714.3937,637,584,166.4735,095,500,873.01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资产:固定资产7,619,724,199.6326,209,548.287,645,933,747.91股东权益:盈余公积3,832,466,070.001,644,561.263,834,110,631.26未分配利润10,095,478,620.5414,801,051.3810,110,279,671.92少数股东权益5,585,432,361.419,763,935.645,595,196,297.05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营业收入14,233,640,370.2226,892,487.9614,260,532,858.18营业成本8,997,922,817.03682,939.688,998,605,756.71

(2)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本集团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的会计政策,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在进行摊销时按照车流量法计提,即以当月实际车流量占当月实际车流量和预计未来剩余交通流量之和的比例计算当月摊销金额。

鉴于近几年本集团主要收费公路的实际车流量与预计车流量存在差异,且本集团预计未来剩余交通流量可能发生变化,本集团聘请了独立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上述公路未来经营期内的车流量进行重新预测。本集团自2022年4月1日起根据调整后的未来剩余交通流量对以上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的摊销额进行核算。该等变化属于会计估计发生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做追溯调整。该会计估计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以本集团2022年3月31日的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为基础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使得本集团2022年度无形资产摊销额减少人民币2.34亿元,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增加人民币1.76亿元。

4 报告期内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457,000千元收购云杉清能公司100%股权。本报告期,云杉清能公司股权交割工作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完成。由于本公司收购云杉清能公司100%股权前后,本公司及云杉清能公司均受江苏交控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合并云杉清能公司,并对前期比较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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