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1岁男孩被辅导班老师殴打 家长能要求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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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1岁男孩被辅导班老师殴打 家长能要求哪些赔偿

2024-07-05 05: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7月17日,西安一名11岁男孩在一家名为“新博教育“的辅导班托管期间,被两位女老师殴打,原因是男孩英语没有读过。经医院诊断证明显示,男孩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7月19日,两位辅导老师已被西安未央警方行政拘留。(华商报)

据家长描述,孩子在名京九合院锦绣苑小区一家名叫新博教育的辅导班上课。每天早上送去,下午接回,上午和下午辅导班给上课,中午管一顿饭。

7月16日晚上,妈妈发现孩子不吃不睡,给脱衣服才发现孩子全身多处大面积淤青,最严重的要数臀部,整个臀部大面积青紫。

诊断证明显示,孩子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问及原因,孩子说是校外辅导班的老师打的。因为老师要查作业,他没通过,先被一个老师打了几下,后来又找了另一个老师教,因为英语没读过,那个老师也打了他,先是在教室里打,后来拉到楼道里打……

事发后,孩子妈妈心疼不已,“把孩子送到这里是学知识,娃学不会就再教么,咋能下这么狠的手呢?这哪里有为人师表的样子?”

7月17日,孩子家人报警。民警称要拘留打人者,但需要孩子妈妈带孩子前往派出所进一步说明情况,孩子当时吓得直往后退,说害怕见到老师。最后,在众人劝说下,孩子才走进派出所。

最终,未央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寇某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对杨某某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500元。

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有些家长觉得太轻了,应该让两名老师甚至托管机构,都受到相应的处罚,比如退还学费、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当孩子受到伤害、家长痛心疾首时,追责是必然的。那么在报班前,家长有没有对机构资质、老师资质进行仔细筛查,要知道不少机构的辅导老师并不具备上岗资格,没有教师资格证,对此一些家长不了解也不要求。以至于当一些非常规事件发生时,家长和孩子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

两人“真”是老师吗?

按照《教师法》要求,所有任课老师,不管是全日制公办、民办学校,还是培训机构、辅导班等,都应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给学生上课或辅导,属于不合格师资,属于无证上岗。

如果两名涉事人没有教师资格证,可以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举报。两人所在的托管机构,很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如果两名涉事人有教师资格证,则可根据《教师法》第37条规定,相关部门可对两名老师进行行政处分或解聘。

假设两名涉事人是老师,那么他们能惩戒学生吗?

辅导班老师有惩戒权吗?

2021年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第一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对教育惩戒权做出规定。《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其中《规则》第十二条提出,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八种行为,被称为八条“红线”。其中第一条就是不能“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第五条则是不能“以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第六条是不能“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可见,老师被授予了一定的教育惩戒权,但针对学生不同程度的违规违纪,惩戒是有边界、有底线的。无论如何,殴打学生,致使其身体多处淤伤、脑震荡等,绝对超过了惩戒权的范畴,行为极其恶劣。

看到孩子害怕进派出所进一步说明情况,害怕见到老师。多数人都不难推测出,老师的行为对孩子已经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和精神压力。

两人构成犯罪吗?

根据案件中家长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虽然孩子被打得满身淤伤,还有轻微脑震荡,但不构成犯罪(行政处罚结果已证明)。

《刑法》在殴打他人方面有相关条款,《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何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

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健康。当然,这并非绝对。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碰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这种行为则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除了看表现和后果,法律也会甄别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性,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如果是故意对他人进行殴打的,若实际给受害人造成了轻伤或重伤或死亡的损害结果,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至少应对两名老师加重处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总之,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校外机构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师资情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可以举报维权,这是对自己对孩子对所有上辅导班家庭正当权益的合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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