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宿舍建设及评选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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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创建文明宿舍是引导学生培养自理能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形成优良校风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为鼓励广大同学积极营造卫生整洁、互助和谐、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促进我校优良校风的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决定成立文明宿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工、后勤、保卫、团委、宣传部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文明宿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文明宿舍组织、监督、检查、评比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组成。日常工作开展由学生处宿舍管理科负责。 二、评比范畴 文明宿舍评比范畴包括:卫生、安全、文化、纪律等四个方面。 三、评选办法 为突出对住宿学生日常行为的约束与管理,让争先创优的氛围常态化、惯性化,我校文明宿舍评选采用“日日有检查、周周有公布、学期有结论”的过程化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日日有检查 物业工作人员每天对宿舍区进行全覆盖卫生内务检查。物业人员依据“学生宿舍内务日检评分标准”对每间宿舍进行日检等级评定并登记备案。 宿舍日检情况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等级评定方式采用计分制,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评定等级为“好”、60分至80分(含60分)评定等级为“中”、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 学生宿舍内务日检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及标准 项目分值 评分 1 地面、墙面整洁,无污垢,垃圾袋装化并及时倾倒。 10分
2 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水迹,蹲坑保持干净、无污渍;阳台干净无死角,栏杆无杂物。 10分
3 床上卧具干净整齐划一,位置摆放得当;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无杂乱物品。(10分) 10分
4 桌面干净,书籍等学习物品摆放整齐;洗漱用品摆放在固定位置并保持整洁。(10分) 10分
5 门窗保持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挂物、无不雅张贴物、无乱写乱画现象。(10分) 10分
6 不擅自挪动铁床、衣柜、脸盆架等家具,衣柜上面可放行李箱、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有序;寝室保持空气畅通无异味。 10分
7 寝室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张贴“十做到、十不准”、寝室成员信息表,卫生轮值表等。 10分
8 寝室成员无人在寝室内吸烟。 10分
9 寝室美化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高雅不低俗。 10分
10 寝室内无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人走锁门,寝室无人时应及时关闭电电源开关,不得将手机、电脑、空调、电风扇、排气扇等电器的电源线或充电器处于运作状态。 10分
(二)周周有公布 学生处宿管科以周为单位对宿舍日检结果进行汇总评比,依据日检评定等级结合宿舍日常安全巡查结果评选出本周的“优秀宿舍”和“不合格宿舍”,并将评比结果在本周“学生工作简讯”中予以通报。 “优秀宿舍”评定标准:每周学生宿舍内务日检等级评定“好”4次以上(含4次)。 “不合格宿舍”评定标准:每周学生宿舍内务日检等级评定“差”4次以上(含4次)。 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的宿舍不得被评为“优秀宿舍”: (1)宿舍成员有持有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2)宿舍存在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 (3)宿舍成员有夜不归宿现象; (4)宿舍成员有恶意损坏公共设施行为; (5)宿舍成员在宿舍有饮酒、赌博、酗酒、聚众闹事等行为; (6)宿舍成员在宿舍存有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 (7)宿舍成员因违反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的 (三)学期有结论 每学期末,校文明宿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周评比结果,组织开展“文明宿舍”、 “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优秀集体”、“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具体事务由学生处宿管科负责。 1、参评宿舍条件 (1)能积极参加宿舍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宿舍风气正、成员品行好。 (2)宿舍成员团结协作,关系融洽,有爱互助。 (3)参评学期,被评为“优秀宿舍”次数达12次以上(含12次),且被评为“不合格宿舍”低于5次。 (4)遵纪守法,本学期宿舍无重大违纪事件或无重大责任事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文明宿舍评比资格: ①宿舍成员有持有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②宿舍存在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 ③宿舍成员有夜不归宿现象; ④宿舍成员有恶意损坏公共设施行为; ⑤宿舍成员在宿舍有饮酒、赌博、酗酒、聚众闹事等行为; ⑥宿舍成员在宿舍存有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 ⑦宿舍成员因违反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的 2、评比办法 (1)文明宿舍评比依据是《学生手册》中各项关于宿舍管理规定中涉及的卫生、安全、文化、纪律的综合考核。 (2)所有过程考核结果将折合成分值进行量化累积计分排名,具体计分方式每学期将结合实际情况在评选活动开始前公布。 (3)每学期“文明宿舍”比例一般控制在全校总宿舍数的15%以内。 (4)获得“文明宿舍”比例达到本院总宿舍数70%的二级学院,将获得“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5)获得“文明宿舍”比例达到班级总宿舍数70%的班级,班级辅导员将获得“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优秀辅导员”称号。 3、奖励 (1)获评“文明宿舍”的优秀宿舍将由学校为其颁发荣誉奖和物质奖。 (2)获评“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的二级学院将由学校为其颁发荣誉奖,该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参考。 (3)获评 “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宿舍成员,在学生发展标准中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4)获评“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优秀辅导员”的老师将由学校为其颁发荣誉奖,该结果将作为学期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参考。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处。 五、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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