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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22: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学习证明是指学校应学生申请,为学生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学历证明(含结业、肄业证明,下同)和学位证明。出具人员限于正在或曾在苏州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生或已毕业学生。学习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一、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     1、中文成绩单:本科生直接至教务处注册与选课中心(东校区凌云楼410室)自助打印已加盖了学校学习证明公章的中文成绩单(自备1元硬币,每份2元)。在校研究生、成教生至所在学院(部)打印中文成绩单(成绩单上需由成绩管理工作人员签名并加盖学院盖章),再至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生至学校研究生部培养科,成教生至学校继续教育处)进行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由职能部门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至教务处注册与选课中心加盖学校学习证明公章(相关部门自行复印留存学院(部)盖章的中文件)。     2、外文译件:学生若需成绩单的英文译件、中英文在读证明,可持已加盖学校学习证明公章的中文成绩单至教务处留学生教学管理科(东校区凌云楼516室)译制并盖章确认,再至注册与选课中心(东校区凌云楼410室)加盖学校学习证明章。申请者也可自行翻译,但须提供译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证明。其它语言的译件需自行准备,并提供译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证明。     3、学生所需学习证明的份数需自行复印,审核件原件需交教务处注册与选课中心存档(在校本科生的中文成绩单除外)。     二、已毕业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     1、填写并打印《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申办单》(以下简称《申办单》,见附件);     2、凭(《申办单》到校财务处(东校区凌云楼8楼)缴纳费用并领取缴费收据。     3、凭缴费收据和《申办单》至学校档案馆(东校区敬文图书馆4楼)复印成绩单并盖章确认或对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文文档进行核对并盖章确认。     4、申请者如需学习证明的英文译件,持校档案馆出具的学习证明至教务处留学生教学管理科(东校区凌云楼516室)译制并盖章确认。申请者也可自行翻译,但须提供译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证明。其它语种的翻译文件需自行准备,并提供译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证明。     5、申请者持《申办单》、财务处收据、已审核后的学习证明材料等至教务处注册与选课中心(东校区凌云楼410室),进行最终核实并加盖“苏州大学教务处学习证明专用章”(学生按审核件自行复印所需份数,审核件或译件公证证明由教务处收回)。     6、教务处注册与选课中心根据申请者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密封盖章服务(信封由申请人自备)。     备注:     1、学习证明收费属于学校服务性收费,遵守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为已毕业(含结业、肄业)学生出具中文学习证明,每份材料初始收费10元,需要增加份数的,每增加一份为2元;为在校本科生出具中文成绩证明的,每打印一份投币2元。外文译件由教务处留学生教学管理科译制的,翻译费用按省物价规定及低于市场价的原则,由财务处委托教务处收取。     2、已毕业学生至校档案馆办理学习证明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3、学习证明(文中所述三类证明)之外的其他证明出具或档案查阅事宜,仍按学校原有规定和程序办理并收费。

    附件1: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申办单     附件2: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     附件3:学历证明书中英文模版     附件4:学位证明书中英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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