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放假安排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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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放假安排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4-03-26 17: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高校国庆放假有关事项的函》等文件要求,为统筹做好学校假期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十一”放假和疫情防控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10 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两天正常上班上课。教务处负责统筹做好调课安排。

二、“十一”假期疫情防控要求

(一)基本原则和规定

倡导广大市民就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原则,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能前往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若有外出,途中持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配合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

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相关措施要求,进出校园,全员佩戴口罩、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扫场所码、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酸检测情况,外来无关人员原则上不进入校园、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做好快递邮件管理与预防性消毒。

(二)教职员工的管理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即时掌握教职工行踪动态。出长沙市,由所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党政正职(含主持工作)出行须由书记或校长批准;副职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并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备,坚持谁审批谁负责,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出行。外来用工人员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参照执行。

(三)学生的管理

1.放假前管理要求:各二级学院以主题班会等形式将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拒绝如实提供信息造成疫病传播的法律责任风险告知学生,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放假前对全体在校生假期去向进行摸排,填写出行意向表,根据学生出行意向表进行批准。不按批准出行意向私自出行,导致返校时“健康码”“行程码”变“黄”、变“红”的学生,将按学校《关于强化学生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暂行规定》处理。

2.放假期间管理要求:

学管值班人员加强管理,严格管理校内学生,对外出学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通过“今日校园”发布工作任务,要求学生每天进行定位打卡,并上传“健康码”“行程码”。

(四)返校要求

进校时,须凭有效证件或刷脸,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检测正常,正确佩戴口罩进入校园。外省返长学生(行程卡上有外地记录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正常,正确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其中,从外省来长人员以及有省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的返长人员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在“我的长沙”APP或“我的长沙”小程序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配合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外省返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并主动配合交通站场及入城口落地核酸检测、健康查验等防疫措施。入长后主动落地核酸检测1次,第3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收假后管理

假期结束后,学校将统一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体师生员工参加检测,全部到位、不漏一人。

假期有外出的师生,返程后,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及时就近就医,做好核酸检测和风险排查。关注国内疫情风险地区的变化,如发现近10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主动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落实校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 24 小时在岗值班等制度,统筹做好安全、保卫和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校园假期平安稳定,入学复课平稳转换。

四、师生员工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第一时间了解出行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要求,主动配合当地防疫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如有疫情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启动学校防控应急预案,即时进行处置。

党政办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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