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本市居民死亡原因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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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本市居民死亡原因简析

2024-05-27 18: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02年本市居民死亡原因简析

2002年,本市户籍死亡人口数为96691人,死亡率为7.3‰,比2001年上升了0.22个千分点。其中,男性死亡50936人,死亡率为7.6‰;女性死亡45755人,死亡率为6.9‰。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0.7个千分点,死亡性别比为111:100。

一、户籍人口主要卫生指标

2002年上海市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为79.52岁。其中,男性为77.36岁,女性为81.65岁,女性平均期望寿命高出男性4.29岁。    婴儿死亡率为5‰,比上年减少了0.7个千分点。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一是先天异常,二是感染性疾病。    孕产妇死亡率为9.99/10万,比上年上升1.04/10万。

二、户籍人口死亡构成分析

1、老龄化是死亡率上升的主要因素    随着上海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本市户籍人口的期望寿命已接近和超过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期望寿命78岁、加拿大79岁、德国78岁、日本81岁(四国数据均为2000年)等。但本市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2002年本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95.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4.8%。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要占18%。老年人口比重偏高,必然导致死亡人口增多,死亡率上升,本市自1992年起,已连续11年死亡人口达9万人以上,死亡率保持在7‰以上。其中1998年死亡人口超过了10万人,死亡率达7.8‰。

2、循环系统、肿瘤及呼吸系统疾病是影响市民健康的主要“杀手”    从户籍死亡人口的致死原因看(见表1),前十大死因的排列顺序与2001年完全相同,且这一排序已持续了6年,仅在个别排位上稍有变动。在十大死因中,前三位是循环系统、肿瘤及呼吸系统疾病,其死亡人口占总死亡人数的75.3%。其中,男性以肿瘤死亡为最主,占男性死亡的33.8%,女性以循环系统疾病死亡为主,同比占35%。

表1   2002年上海市户籍人口十大主要死因排位      

排位 死亡原因 占总死亡比重(%) 死亡概率(每10万人) 比2001年增减(%) 1 循环系统疾病 31.7 230.03 1.6 2 肿瘤 29.2 212.17 2.6 3 呼吸系统疾病 14.4 104.52 4.3 4 损伤中毒 6.1 44.35 0.8 5 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 3.7 26.52 27.8 6 消化系统疾病 2.8 20.35 4.4 7 传染及寄生虫病 2.1 15.14 -6.8 8 精神病 1.4 10.39 -22.5 9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1.1 8.10 7.3 10 神经系统疾病 0.8 5.93 6.9

3、每百位户籍死亡人口中有9位死于冠心病    死亡比重最高的循环系统疾病中,脑血管病死亡的占62%,心血管病死亡的占35.3%。心血管病死亡中又以冠心病为主,占了80.3%,也就是说每百位户籍死亡人口中有9位死于冠心病。    恶性肿瘤死亡率比2001年略有上升,肺、胃、肝部位的肿瘤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占恶性肿瘤死亡的52.9%。

三、外来流动人口死亡情况

2002年本市外来流动人口的死亡报告数为5259人,前五位死因依次为损伤中毒、肿瘤、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新生儿病。与上年比,前五位死因相同,其中损伤中毒致比重上升了6.2个百分点,其余四类死因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见表2)。

表2   2002年上海市外来游动人口主要死因排位

排位 死亡原因 占总死亡比重(%) 比上年增减百分点 1 损伤中毒 27.4 6.2 2 肿瘤 18.6 -0.7 3 循环系统疾病 17.9 -1.3 4 呼吸系统疾病 4.8 -1.5 5 新生儿病 4.5 -2.6

1、平均死亡年龄偏小,损伤中毒意外事故死亡占首位    2002年本市外来流动人口的平均死亡年龄为44.82岁,比户籍人口低30.11岁。外来流动人口的死亡年龄以65岁以下居多,占了74.1%;而户籍人口正相反,65岁及以上占79.8%。在外来死亡口中,损伤中毒死亡比重最高,占27.4%。这与外来流动人口来沪打工以青壮年为主,且从事高意外风险的职业较多所致(见表3)。

  表3   2002年本市户籍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死亡年龄构成   单位:%

年龄组 户籍人口 外来流动人口 合计 100 100 0-14岁 0.9 16.4 15-39岁 2.7 27.4 40-64岁 16.6 30.3 65岁及以上 79.8 25.9

2、平均每天有1人以上死于交通事故    据外来流动人口死因统计,损伤中毒死亡原因中含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跌落、淹死和自杀等。其中以交通事故死亡比最高,占损伤中毒死亡的34.4%。也就是说在5259个外来死亡人口中,有496个外来流动人口死于交通事故,占外来死亡人口总数的9.4%,平均每月41天,每天1.4人。

3、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相对较高    2002年,本市外来流动人口婴儿死亡数为541例(户籍人口301例),孕产妇死亡23例(户籍人口6例)。根据接产数计算,外来流动人口婴儿死亡率为18.2‰,孕产妇死亡率为77.42/10万,大大高于本市户籍人口水平。这两项指标仅相当于本市户籍人口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水平。    从外来死亡人口的死因构成分析看,有两点需引起重视:一是外来人口的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较高,死亡原因以急性感染性疾病为主,而这些疾病通过及时就医治疗,是能够加以控制的;二是外来死亡人口中,损伤中毒造成的意外死亡比重偏高,加强外来流动人口防范意外危险的意识和交通安全教育,控制、降低损伤中毒意外事故的危险因素,是减少外来人口死亡的重要措施。

                            撰稿:高 清 核稿:刘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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