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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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可举报

2022-08-27 06: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全面受理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洛川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从12月26日起,洛川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6.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集性聚会,不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非必要不举办”要求等问题。

7.在疫情防控期间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登记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等问题。

8.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及身体状况等问题。

9.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布不当言论,以及擅自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911-362412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洛川县纪委 洛川县监察委

2021年12月26日

(来源:洛川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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