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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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4-07-09 11: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关于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快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南通市委市政府提出,用五年时间(2021-2025)将南通市范围内29.2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群体转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群体(以下简称“居转企”),并将此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为全面落实南通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如皋实际,就“居转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居转企”工作的重大意义

“居转企”工作,是南通市委市政府从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层面作出的重大决策,目的是从社会保障制度层面增强城市人口吸纳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这对提升社保制度公平性、完善社保制度持续性、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如皋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压力逐年增大,全市尚有9.7万人属于“居转企”群体,各镇(区、街道)、市各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推动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更优质的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以更强的使命担当全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城乡居民,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

二、进一步明确“居转企”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居转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考核要求高,且由于缴费额、现行政策等因素,群众转保积极性不高,对当前工作带来不小难度和挑战。

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已实现全省统筹,2022年省政府要求我市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期保险费收入25.19亿元;南通市高质量考核要求我市“居转企”2.2万人。要全面完成上级交给的目标任务,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做好“居转企”工作,推动全市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实施政策推动,激发群众主动性

 1.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落实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9〕2号)及保障企业用工奖励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力度,不断拓展新的就业空间。加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力度,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统筹使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资金。充分利用现有的就业促进政策,提升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将符合社保补贴范围的群体按规定进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2.发放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补助。2020年年底属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年缴费累计满6个月的,给予1000元新增缴费补助;次年缴费累计满6个月的,再给予1000元续缴补助。

3.发放延长缴费期生活费。对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时,参保缴费仍不满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我市户籍参保人员(含历年产生的被征地农民),从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次月起,由市财政按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按月发放生活费,直至参保人员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停发。

4.提供政府贴息贷款。对于具有本市户籍且按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符合养老待遇领取时间不足五年、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符合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当前因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征信良好的缴费困难人员,可申请贷款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前,贷款利息由财政给予补贴。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其中宽限期(贷款发放日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不超过5年,偿还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月至贷款结清时)不超过10年。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政策知晓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各类媒体矩阵以及宣传册,以“算算账”、“举例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吃透社会保障方面的惠民政策,调动群众的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企业,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扩面征缴服务内容、办理流程和缴纳社保补贴政策等进行宣讲,要求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依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

(三)推进执法促动,提高参保的保障度

加大社会保障执法力度,开展全市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通过检查用人单位的职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情况、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参保缴费,规范全市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确保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特别是本市户籍的)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四)强化部门联动,提高部门参与度

各部门切实加强沟通衔接,密切配合联动,形成“居转企”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市人社局落实好牵头抓总责任;市税务局负责做好未参保人员从业状况的信息比对,对未足额申报缴纳社保费的用工单位,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引导未参保用工单位积极参保,即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外资企业新设及注销情况;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内资企业新设及注销情况;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全市“居转企”工作经费、奖励和各项补助资金,保证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居转企”工作宣传工作;?各镇(区、街道)要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市政府办负责对相关部门和镇(区、街道)工作进行督查。

三、进一步加强“居转企”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落实工作责任。今年是推动“居转企”工作做实做细的关键一年。市成立“居转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居转企”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将此项民生工程亲自抓、负总责,把“居转企”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镇(区、街道)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居转企”工作顺利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攻坚。做好“居转企”工作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工作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要制定联动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法,真正用好用活政策,让群众享受更充分的实惠。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居转企”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镇(区、街道)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提出更具针对性、有效性的措施,并扎扎实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努力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加强督查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居转企”工作将列入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奖惩。各镇(区、街道)要坚决落实属地“居转企”工作的主体责任,市政府办、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对镇(区、街道)及相关企业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全力以赴共同完成“居转企”各项工作任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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