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系列讲座】第三讲:法学核心期刊《法学》专职编辑郭海清《法学论文如何撰写题目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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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系列讲座】第三讲:法学核心期刊《法学》专职编辑郭海清《法学论文如何撰写题目和摘要》

2024-07-12 12: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年来,东南大学法学院持续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当前正值2019级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2020级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为了进一步提高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熊樟林老师按照撰写学术论文基本流程,策划了一系列培训讲座。讲座将从《法学文献如何查找与阅读?》《法学论文如何选题?》《法学论文如何撰写题目和摘要?》《法学论文如何论证和行文?》四个方面,为全院师生开展全流程培训。本系列讲座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全国各地学生皆可参与。

  2021年12月27日晚18点30分,法学核心期刊《法学》专职编辑郭海清应东南大学法学院邀请,通过腾讯线上会议的方式,以《法学论文如何撰写题目和摘要?》为题,为我院师生带来了精彩讲座。本次讲座是东南大学法学院为研究生提供全方位论文写作指导,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术论文质量策划的系列讲座之一,由东南大学法学院组织举办,由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熊樟林老师主持,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练军老师作为与谈人。本次讲座吸引了接近700名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法学师生共同学习,反响热烈。讲座开始之前,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樟林教授,提醒同学们《法学》是对于年轻学者而言摆明观点和立场的最合适的期刊之一,并对郭海清老师的出席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郭海清老师也表示十分高兴能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交流自己的学术感悟和治学经验。

  本次讲座分为四个部分展开,郭海清老师结合自身经验,详细阐释了自己对于法学论文应当如何撰写题目和摘要的看法。

  讲座的第一部分围绕题目、摘要的作用展开。郭海清老师指出,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想要了解一篇论文全貌,途径之一就是读题目和摘要。因此,题目和摘要的作用就是让读者在读正文之前,了解作者提出的问题和核心观点、主要的论据和逻辑层次等,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判断文章的学术价值。题目侧重于展示全文的核心观点或研究的问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使读者能在最短的时间抓住文章的中心。摘要的作用是使读者未阅全文,先知其要。郭海清老师展示了《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结合同学们的实际撰写需求,详细分析了题目和摘要的具体要求。此外,郭海清老师重点指出,对于杂志社和编辑而言,这两部分内容对于判断文章是否符合刊物风格、审稿程序是否继续,作用非常关键。这是决定能不能通过初审的重要环节,写不好可能导致编辑认为文章重点不突出、本末倒置。就他个人工作经验来看,只需看文章的题目和摘要就能够初步判断文章有无价值和修改余地。因此,题目和摘要是一篇文章研究成果的精华所在,理应在学术研究中受到重视。准确认识题目和摘要的功能,对于提升论文的质量,增加投稿成功的几率有重要意义。

  讲座的第二部分围绕正确处理题目、摘要和正文的关系展开。郭海清老师指出,想要撰写出合格的题目和摘要,不仅需要准确认识其作用,还需要理解二者与正文的关系,可以分别从时间角度和内容角度来看。从时间上看,郭海清老师认为在写作之前完成题目和摘要的初稿,对正文写作有提纲契领的作用。以《国家秘密类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查模式的转型》《软硬法混合治理的规范化进路》和《论我国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完善》三篇文章为例,虽然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可能不断调整正文,但摘要的提纲作用依然存在。也可以和论文同步完成,因为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会进一步思考,甚至可能否定之前的一些想法。但一般不会全盘否定最初的想法,此时摘要会起到导向作用,以免在写作过程中偏失方向。从内容上看,题目和摘要既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独立于论文而存在。如果不能独立存在、不能概述文章主旨和基本观点,就说明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讲座的第三部分围绕撰写题目展开。郭海清老师指出,题目要体现文章最重要的内容,即核心观点、研究的核心问题。题目要做到“精”“准”,忌冗长模糊。提倡以下两种写法:直接体现文章的核心观点;体现文章研究的问题。同时,以下四种写法是一般不提倡的:XX研究;论XX;随意添加副标题;XX和XX。所有的论文都是研究成果,再加“研究”二字显得多余。当然,图书出版物或者申报项目等题材可能对题目另有要求。论XX之类的题目显得较为平淡,一般情况下不能反映出一篇文章的重要内容,看不出作者的观点,也看不出作者研究的具体问题。添加副标题则容易导致题目冗长,应考虑能否与正标题合并。XX和XX,通常表明文章同时研究了两个问题,会显得议题不集中;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两个问题联系非常紧密,后一个问题是前一个问题的延伸,这时也可以考虑这种写法。

  讲座的第四部分围绕撰写摘要展开。郭海清老师认为,撰写摘要可以结合文章的论证结构,即以一、二级标题为主线,提炼文章要义。摘要反映文章的重点内容,不能按照“本文研究了xx,首先做了xx,其次做了xx”的顺序展开,这是提要的写法。合格的摘要应当体现层次,对正文每一部分的要点都以要点的方式提炼出来。紧接着,郭海清老师展示了上述三篇文章的摘要部分,详细解读摘要每一句话都准确概况了正文相应部分的内容,使同学们切实感受到了摘要是如何提炼的。最后,郭海清老师补充了关键词的作用,点名关键词的主要作用是检索,相对于摘要而言提取较为轻松。

  在郭海清老师介绍完讲座的主要内容后,本次讲座的与谈人刘练军老师首先感谢了郭老师的精彩讲授和分享,并分享了自己的感悟:首先,郭老师对于题目和摘要“未阅其文,先知其要”的理解非常精准,是同学们应当认真学习的。其次,摘要的是快速阅读化的产物,想要文章有更多读者,摘要一定要写好,摘要的作用非常重要。最后,刘老师表示,摘要成功与否在于对文章思考是否足够深入,参考文献学习是否足够丰富。要想写好摘要,就必须大量阅读、深入思考。

  讲座最后,熊樟林老师再次感谢了郭海清老师的精彩分享。郭海清老师的讲座以强烈的问题意识为导向,为社会各界师生们带来了干货满满的学术盛宴,参与讲座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同学们对郭老师和东南大学法学院表示感谢的同时,也都期待有机会能够继续参与接下来的论文写作指导系列讲座。作为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一环,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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