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会会计师优秀论文:个人所得税现状思考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如何看待个人所得税改革 › 高会会计师优秀论文:个人所得税现状思考 |
高会会计师优秀论文:个人所得税现状思考
高会会计师优秀论文:个人所得税现状思考
导读 : 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 自满开始。对自己,“学而不厌”,对人家,“诲人不倦”,我们应 取这种态度。下面是店铺收集的高级会计师优秀论文:个人所得税现 状思考,就跟随店铺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 注我们店铺 ! 目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 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也与我 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及收入分配结构不相适应,在征收模式、起征点、 征管方式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评价
我国现行的课税模式将应税所得分为 11 类,分项按不同税率计征。 这一课税模式存在一系列问题 : 1 、不利于保障税收公平。第一,现行课税模式不能综合衡量纳税 人总的纳税能力,对全部收入实行量能征税。例如,甲有多项收入但 较平均且都没有达到起征点,就不需要纳税,而乙只有一项超过起征 点的收入,虽然总收入远低于甲,但必须纳税。第二,同是勤劳所得 的工薪所得和劳务所得适用税率差异较大,工薪所得按 5% ~ 45% 的超 额累进税率征税,劳务所得按 20% 的比例税率征税,这是一种不公平 的规定,同时不利于税收征管。
2 、容易产生税收规避行为。在现行的分项课征制下,纳税人可将 同一项目的所得分解为多次取得,化整为零,进行税收规避。例如, 现行税法规定对劳务收入按次计算,按次扣除费用,纳税人就可以将 一次性劳务收入改为多次领取,从而使扣除费用增加,减少应纳税额, 甚至可以每次的收入都低于费用扣除标准,以达到不纳税的目的。
3 、不能涵盖各种收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来源渠道 增多,而列举法渐渐不能适应这一趋势,出现一些应该征税的收入却 没有列举的现象。例如,附加福利所得和证券交易所得尚未纳入征税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