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人生有意思,而不是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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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人生有意思,而不是有意义

2023-06-18 16: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以前很少读余秀华的作品,近来读了她的几首诗和几篇文章,有点喜欢她了。这篇《要让人生有意思,而不是有意义》是我最近读的,连续看了两遍,觉得甚好,就想分享一下:

“这是我四十年的生命历程里唯一一次对死亡如此深刻的恐惧,以至许多年后还记得那个深夜的恐惧和绝望。后来我反反复复对当时的恐惧加以分析和判断,才知道不过是死亡的恐惧突然而至的一种惊讶,根本不是对死亡本身的恐惧。因为死亡是一件未知的事情,我们都不知道死了以后会有什么发生,所以才会惴惴不安。如同爱情到来一样,如同结婚一样,我记得当时我对婚姻的恐惧并不小于对死亡的恐惧,唯一不同的是,我们可以摆脱婚姻,但是无法摆脱死亡。但是世界上唯一公平的事情却也只有死亡。也许死亡之后不公平的事情还会继续,但是无法改变的是死亡的本身是公平的。因为死亡是公平的,所以我们才有信心在这个世界上苟活,活得愤愤不平的时候还可以骂一句:别看你个狗日的现在得意,到时候和老子一样,死了也是一堆灰。因为死亡的时间漫长,所以我们要活得尽兴。但是这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一出生就在一个陈旧的世界上,许多游戏规则要遵守,否则就会被踢出局。怎样活着永远是活着的课题,人们无所事事的时候会想一想,想不明白的时候就放一边,等无所事事的时候再想一想。所以一辈子过去了,在死亡这件事上还是浅尝辄止。当然最好也就是浅尝辄止了,否则一骨碌跌进去,就爬不起来了。近来网上疯传的是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还是个研究历史的天才,因为一眼望透了以后几十年的日子而自杀了,网上叹息一片。这些年里,我对死亡的免疫力无端提高,没有任何人的死亡能够真正打动我,让我能长久一点地为他悲伤,何况是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我不知道那些乐于为不相关的人的死亡哀悼的人怀着怎样的心肠,他们的怜悯永远如此泛滥吗?微信上会有这样的心态:别人转载了他的死亡,如果我不转,似乎我没有同情心,似乎我对一个天才的消失无动于衷,于是上升到道德范畴——你这个人道德败坏!且不说道德败坏是哪些人的判断,也不说他们是不是有资格进行这样的判断,反正道德一直在那儿,别人怎么玩是别人的事情。我唯一想知道的事情是这样的同情心在死亡面前有什么用:谁该死谁不该死?谁应该自杀谁不应该自杀?生命如同上帝给一个人买了一部手机,你爱惜着用,可以用许多年。你有摔东西的习惯,摔碎了,就没有了。上帝也不富裕,没有钱给你买第二部。十八岁的高中生自以为把这部手机摸得透透的了,也看出了没有再多一点的功能,于是感到“没意思”了,于是经过“深思熟虑”把这部手机给砸了。至死的,还是一部崭新的手机,那些已经把自己的手机用得破旧不堪的人看了真正心疼啊。年轻的时候我也想过:要么活得有意义,这个意义就是不断给自己新的东西;要么死去,反正人迟早是要死的。后来我觉得这个想法完全错误:意义不是我们想象的样子,价值也不是我们自以为是的那样。活是整个宇宙最宽泛的东西,我们的所谓意义和价值充其量就是一条直线,把另外的风景都弃置一边了,这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情。十八岁的高中生把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都粗暴地简单化了。上天给了一个人某一方面的才能已经是额外的恩赐了,他不一定希望你的才能为人间做贡献,因为人间怎么发展是上帝的事情。他之所以把一种才能给你,是上帝的的确确喜欢你这个人,他怕你在漫长而庸俗的日子里觉得枯燥。而其他的大部分人必须过的是漫长的没有意义的枯燥的日子,这个没有选择。有的人会成功,但是成功是短时间之内的一个事件,成功之前和之后同样是枯燥而漫长的日子。这是我们必须忍受的。我觉得一个人的成功除了事业的成功以外,更持久和更入心的成功是在庸俗的日子里寻找到快乐。这个快乐点燃会很简单:你种过一棵植物吗?你看过它发芽、生长、开花、结果的整个过程么?于是我想到这个高中生之所以对生命感到厌倦,是不是因为整天处在“人”这一单一的物种里,而世界那么大,他来不及去看看。其实许多事情,包括整个历史系统也可以用一两句粗糙的话一言以蔽之,然后就无话可说了。其实这只是看见了生命的横向性,没有看清楚生命的纵向性。比如一部手机,是的,它的功能不用几天就可以摸得清清楚楚,但是摸清楚以后不等于完全地利用,就算完全地利用以后也还会更新。比如我的手机,我首先会下载一个好用的电子书阅读器,光这一项,就足够我玩好多年了。我不看轻那些自杀的人,我就希望他们自杀未遂。如果真正经历了死亡,人生境界真的会很不一样。它虽然不能消除对死亡的迷信和诱惑,但是可以活得从容一些:奶奶的,我就要和这庸俗的没有意义的生活死磕到底!史铁生说:不要急,死亡一直在等着你。好像死亡是一个你非常讨厌的结婚对象。那么好吧,既然必须和这个无聊的家伙结婚,我一定要把我的忠贞,我的热情,我的好奇心,我的爱浪费在这个世界上,把一副空壳留给它。”

余秀华,1976年出生于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因出生时倒产、缺氧而造成脑瘫,使其行动不便,说起话来口齿不清。高中毕业后,她就赋闲在家;2009年,正式开始写诗。

没读她的作品前,我知道她有一首诗《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我不懂诗歌,光听书名,就觉得她好大胆、好直白;她公开表白过李健,李健也是我喜欢的歌手,一个大俗,一个大雅,她的表白让人瞠目,而李健对于她的表白很礼貌地做了回应。

近来偶然读到了几篇余秀华的作品,我觉得她是个天才作家,她就写她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她是坦率的,就像发现了余秀华的《诗刊》编辑刘年所说的:“她的内心,没有高墙、铜锁和狗,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你可以轻易地就走进去,”“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她的诗又是孤傲的,没有低眉、没有妥协:“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我养的狗,叫小巫》)余秀华的略带忧伤情绪的诗歌,带领着读者返回到日常生活,返回到个人记忆,生动地表现了复杂的人生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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