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与亲子:中西方文化家庭伦理观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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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与亲子:中西方文化家庭伦理观比较研究

2023-12-29 01: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夫妻与亲子:中西方文化家庭伦理观比较研究

【文化比较研究】

夫妻与亲子:中西方文化家庭伦理观比较研究

马 瑾, 李兆福

(沈阳工业大学 外语学院, 沈阳 110870)

摘 要:作为一种文化的体现,家庭是个体获得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的来源。由于不同的自然、经济和文化条件以及漫长的历史沉淀,中西方形成了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宗法人伦关系与契约人伦关系、父子轴和夫妻轴不同的家庭伦理体系,构成了独具特色的家庭价值观。研究中西方家庭伦理差异,有益于更好地处理好家庭成员中夫妻、亲子的关系。

关 键 词:家庭伦理; 家庭价值观; 夫妻关系; 亲子关系; 家庭本位; 个人本位; 比较研究

家庭作为个体获得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的来源,既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构成体,也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础;既是社会活动的缩影,亦是一种文化的体现。中西方的家庭概念是不同的。费孝通20世纪30年代即指出,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家庭的概念是不同的,英文中的“family”表示的是由夫妇和未婚子女所构成的集团;而中国的“家”往往包括了已婚成年子女和其他亲属,有时甚至还包括仆佣等。为了表示这种差别,他特别提出用“Expanded Family”作为中文“家”的英译[1]。基于不同的自然、经济和文化条件及漫长的历史沉淀,中西方形成了不同的家庭伦理体系,构成了独具特色的家庭伦理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因而成为文化价值研究体系的核心。研究中西方家庭伦理差异,对中西家庭价值观进行比对,可以帮助我们借鉴彼此家庭文化中的精华,更好地处理好家庭成员中夫妻、亲子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社会及家庭的和谐发展。

一、中西家庭伦理观比对

1. 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

家庭本位在中国的家庭伦理观中占据着绝对地位。家庭本位是指在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上更加注重家庭,强调家庭利益及其生存与发展,要求个人服从家庭[2]。华夏文明起源地优越的自然环境大大有利于农业及畜牧业的发展,土地肥沃,河流众多,人口密集,为自给自足的经济生活提供了有益的条件。但繁重的农耕生产方式使得个人难以独立生存,不得不依赖家庭或家族力量方可谋得生存之必要条件,个人也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利,无权私自拥有财产,所有财产归家庭共同所有。个人的社会地位也是由家庭的地位、家庭财产的多寡决定的,离开了家庭就失去了社会地位,这使得人们不得不把家庭利益摆在首位[3]。一切活动要从家族本身出发,强调群体和社会意识,个人利益应该服从整体利益[4]。农耕生活也封闭了人们的活动区域和交流范围,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或家族集团成为人们生活的依托和一切活动的中心。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家庭是个体完成使命的载体,家庭观念由此牢牢地渗透于中国人的心灵深处,驻足于人们的精神生活之中,家庭本位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融入到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等方方面面。它注重群体价值和人际和谐,强调个体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5]。家庭本位也成为中国人政治、经济、法律等诸项活动的出发点以及所有人伦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原点。因此,中国独特的自然环境、生产方式和生存环境,使中国人特别注重家庭及家庭关系。

个人本位则是西方家庭伦理观的核心。个人本位指在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中更重视个人,强调个人的生存、个人的利益、个人的意志、个人的发展,主张个人的独立和自由,要求家庭服从个人。西方文明源于融合着海洋文明和商业文明的古希腊,希腊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社会为打破以血缘为纽带的人际关系组织的樊篱提供了便利条件,不仅改变了希腊社会的经济结构,推动了西方商品经济的发展,还影响了西方人的价值观。血缘关系的瓦解使得独立的个体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频繁的商业往来使得人们可以脱离家庭或血缘关系独立从事一切贸易活动,而经商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才干,故古希腊人的个人意识较强,个人在经济、社会及一切活动中的独立存在感日益彰显,个人的价值及重要性越来越得到认可。古希腊价值观的核心就是个性原则,它也构成了古希腊精神,即对个人的庄严和价值给予高度重视。基督教在欧洲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方面占据主导地位之后,其所宣称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在将个性原则宗教化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个性的发展。14至16世纪的文艺复兴所宣扬的科学、自由、个性解放的人本精神,18世纪“启蒙运动”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理念,20世纪存在主义所倡导的“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本质,人人需对自己负责”,逐步夯实了个人本位思想在西方文化价值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2. 宗法人伦关系与契约人伦关系

中国的伦理以“夫权”“父权”为基础,家庭本位使得家庭成员之间形成了宗法等级关系。中国社会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进化的过程中,氏族社会解体不充分,其血缘关系没有打破。落后的、劳动密集型的小农生产方式,家族性的生活方式及重农轻商的文化氛围为血缘关系的存在及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氏族血缘关系逐步发展为宗法家族制,奠定了宗法人伦关系的经济基础。宗法人伦关系主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睦之时,着重突出强调子对父孝、弟恭于兄、妻顺从夫这一方面。它虽未脱离相互的关心和义务,但在原来自然的人伦关系基础上加入了等级服从的因素,遂成为严格的宗法等级,在亲亲之中实现了尊尊,使父子、兄弟、夫妇关系都变成了上下尊卑关系[6],在家族内部形成了一种特殊私有制和不平等关系,呈现出一个金字塔式的等级格局。氏族血缘的群体中实行的是财产共有,个体不能也不允许拥有个人财产,家族私有制抑制了公有制的存在。

西方的家庭伦理则是以平等为基础的契约人伦关系。希腊开放的地理位置及海洋优势,使之成为海上贸易往来的枢纽。繁荣的手工业及商业活动吸引了大量外邦人员迁入希腊人的居住地,逐步瓦解了希腊人的氏族组织,血缘纽带逐步松散。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进化过程中的变革,导致其血缘纽带解体,取而代之的是以地域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政治体制,这为社会契约奠定了基础。同时,商贸活动为个体的独立和平等提供了前提,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更要履行约定,这就为个人本位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因而西方社会的家庭关系相对平等。独立和平等正是契约人伦的根本,确定了契约人伦关系的雏形。《圣经》强调人与人之间与生俱来的天分和财产的不平等可以通过道德或法律约束来实现平等,因为契约的核心是法律和规则,因而,《圣经》成为契约的精神起源。维系契约人伦关系的关键是独立和平等,这也与个人本位相吻合。

3. 父子轴与夫妻轴

中国传统社会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建立在家庭基础上的,这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用人力征服自然,获取生存资料[2],同时,家庭财产积累以及劳动密集型生产也都以代际传承为基础,以防止财产流失并保障后备劳动力。这一切使得男子在维系家族生存、提高家庭地位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承担着家长之责,管理、控制并主宰着家族、家庭的一切事务,其他成员必须无条件地尊敬、服从、服侍家长。儒家思想中的“五常”——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也可以表述为“三常”,即父子、夫妻、兄弟,也强调了父权家长制的宗法等级关系,主张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父为子纲、长幼有序。因此,中国的家庭伦理是以父子轴为主体的。

西方的家庭伦理则是以夫妻轴为主体的。随着古希腊发达的商贸活动出现了私有制,人们有权占据一定的财产,个体独立与平等为个人有私产提供了前提。梭伦变法使得民主登上了古希腊的政治舞台,每个公民都有政治生活参与权,没有性别之分都有决策权。罗马帝国的对外征服让更多的女性开始拥有财产支配权,她们越来越不依附于他人,特别是男人、丈夫或父亲,不依附于家庭,独立性越来越强。自己依赖自己,自己思考,自己决定,用自己的双手,以自己的能力,开辟自己的前途[7]的个人主义又为西方女性强调个人生存、个人利益、个人意志、个人发展、个人独立和个人自由的个人本位提供了空间。

二、家庭成员关系伦理观比较

1. 夫妻关系

基于劳动密集型的农耕生产方式,男人成为家庭的主要力量和家庭赖以维系的主体,中国社会成为男权社会。父权制、夫权制以及“三从四德”导致家庭中丈夫与妻子不可能是平等的关系,而成为主从与尊卑的关系,男人在家中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地位是无人能撼动的。丈夫权力之大有时甚至可以决定妻子的归属,如:古代中国,丈夫可以以任何借口休妻;近代中国,妇女要裹脚;现代社会,男人可以推卸或较少承担家庭义务,女人则大多承担家务负担……这种伦理道德观念在汉语称谓中可见一斑,如“大丈夫”“小媳妇”“当家的”“屋里的”等;在中国的一些俗语中也有所体现,如“夫唱妇随”“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在某些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家里来了客人,女人是不可以和客人同桌共餐的[8]。当家庭和事业产生矛盾时,大多数家庭首选的解决办法是妻子的退让和牺牲。至今,依然有一些人崇尚“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在他们的眼里妻子做家务是理所应当的,即使妻子自己有工作,也要承担全部或大部分家务;一旦男人在家里承担家务,就会被耻笑,如果一个男人愿意做居家男人就更让人瞧不起了。还有一些男人,如果他们妻子的收入、学历、家庭背景或社会地位等高于他们,会让他们心里难以接受,感觉在家里抬不起头,久而久之甚至会失去心理平衡。种种迹象表明,即便是在当今中国社会,妻子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家庭地位都是与丈夫不平等的。

由于家庭伦理差异,中西方丈夫对待家庭的态度也不同。对于家庭本位的中国丈夫来说,他们要承担家庭的重担,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为家庭带来荣誉,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他们理想中的日子是让子女享受和其他人一样的平等教育,居住环境即使不能在氏族、村庄等居住区域里名声显赫,成为众人仰慕的对象,也不能落后于人。为此,他们要拼命工作,不断给自己树立努力的目标。在这种理念支配下,不少丈夫长期离家外出打工,将全部家务留给妻子。在他们心里,如果花时间和家人待在一起,享受家庭的快乐与孩子的成长,是一种浪费,被人所不齿。他们选择与家人子女长期分离的一个让所有人信服的原因就是要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越来越多的妇女摆脱了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缚,走出了家门,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甚至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享受着自己的权利。经济上的独立使她们不再完全依赖丈夫,她们拥有个人财产并有权处理个人财产。对中国社会中的特殊群体农民工来说,更多的妻子参与到完成家庭梦想的计划中,和丈夫一起努力,因此家庭中夫妻平等关系的建立不再是一个梦想。

在西方社会,由于个人本位的家庭伦理,商业贸易活动为家庭成员的独立性奠定了基础,让人们特别是妇女不过多地依赖家庭或氏族,可以独立从事交易活动。“自由、平等、独立”的理念,使得妇女开始拥有自己的私有财产,经济上日趋独立。罗马帝国对外的征服也让妇女从家长权的控制中解脱出来,有机会参与经济管理,掌握家庭财产。例如,20世纪的经济危机导致美国很多家庭经济上出现困难,促使很多妇女走出家门,不再满足于做家庭主妇[9]。这不仅促进了她们的经济独立,为个体独立和平等提供了前提,提升了其社会地位,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她们的家庭地位。西方社会的家庭关系相对平等,其崇尚的对个人尊严的认同、对人个性的尊重是社会价值的基本构成[10]。基督教在欧洲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方面占统治地位之后,它所主张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思想让夫妻双方对家务都有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与义务与中国完全不同,因为它不是为对方所承担的,而是为自己所承担的。可以注意到,西方人外出工作时,只要超出一定的时限,他们就会携带家人一同前往,而不会把家人留在居住地。他们很享受和家人待在一起的时光,参与并见证子女的成长。他们不认为和家人子女待在一起是浪费时间,相反,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自由选择,是他们的权利,关乎自己的利益,符合自己的意志。

在中国的夫妻关系中,双方的经济条件,父母意志、物质上的满足,家族的利益等比感情重要,因而有“先结婚后恋爱”之说。而在西方文化中,夫妻关系是基于爱情的,与家庭背景、相貌、学历、收入、工作等无关,崇尚“爱情至上”,这也奠定了夫妻之间平等关系的基础。

2. 父母与子女关系

在中国家庭里,由于家庭本位及宗法人伦的家庭伦理,父母扮演的是家长的角色,很少把子女看作独立的、有意识的、平等的个体,相反地,他们认为子女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因而掌握并掌控着子女的命运。在他们的眼里,子女永远是需要他们关心、保护的孩子,无论他们是否成年。因此,子女必须依附家长,不得对家长的意志提出质疑,只能绝对执行,否则就是对家长权威的挑衅。他们会利用自己的关系网或氏族网安排孩子的一切事宜,甚少听取和采纳孩子的建议,基本按自己的意愿去作决定,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子女独立处事和思考、决策的权利。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子女独立性很差、依赖性很强,缺乏应对挑战和挫折的能力。

在子女教育方面,受家庭伦理的影响,中国父母更注重子女的学业成绩,因为这是光宗耀祖的,为家庭赢得荣誉的最直接、最显而易见的方法,正所谓“母以子贵”,每位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中国人的面子强调人们依赖社会对其社会地位和声誉的认同和社会对其需求的认可[11]。儒家思想对家庭教育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因此,为家族或家庭带来光环,维护并发扬家庭荣誉,为家庭带来荣华富贵,是他们对子女教育的原动力,而“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过是掩饰其内心本质的一块帘布。在对名利的追逐中,如在各种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在考试中取得高分数等,驱使父母变得更加急功近利,希望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而,他们关心子女的智力发展超过对子女健全人格的培养,更很少在意子女独立性的培养,因此子女的人格和独立性常常因为不能带来值得荣耀的效果而被忽视。在大部分中国父母的眼里,只要子女考试得高分,其他一切都不在他们关注的范畴,中国孩子人格、自立性与智力发展的悬殊性很大。然而,人才是竞争中的重要因素,未来人才的培养将走向复合型[12],因而独立性与自立性对孩子的成长及民族的未来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家庭成员的关系是双向反馈的模式[13],父母对子女尽抚养之职,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中国父母对子女的关爱无微不至、全心全意。反过来,当父母年长的时候,更多地是依赖子女的赡养。这一方面是由于目前中国的养老体系还不健全,但主要原因还是人们的观念使然,人们大多不能接受年老时在养老机构孤独终老,而希望由子女赡养,认为子女除传宗接代外更主要的就是养老,即“养儿防老”。传统道德以不可阻挡的力量推动社会中无形规范的建立[14],因而尊老爱幼成为中国家庭的传统美德。

西方人强调自由、民主、个性、独立,注重个人感受。基督教宣称的“人人平等”的思想使得西方父母无法将自己凌驾于子女之上,他们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子女在父母眼中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思想、行事的准则、抉择的权利,因此父母从小就注重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自立能力、独立能力。在子女年龄稍大一些的时候,他们更愿意和子女平等商讨某些问题,尊重子女的意见。当子女面对某些难题时,他们通常只提供一些参考建议,而不是全权代替子女作出判断或决定,或规划未来。他们不会利用自己的关系网为子女营造某些舒适的氛围,打通成功之路,即使自己的家族资产雄厚或有强大的政治背景,子女也不会坐享其成,往往也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赢得成功。通常,西方的子女在成年之后一般要离开父母独立生活,成为独立的个体。

在子女教育方面,对于崇尚“个人本位”家庭伦理的西方人来说,子女掌握和储备了多少书本知识并不重要,是否在各种考试、比赛中赢得第一名也不重要。他们虽也为子女在考试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而骄傲,但这并不足以使之成为向人炫耀的资本,因为这一成绩与家庭并无多大关系,更多地是孩子努力的结果,而且只能说明孩子掌握了什么、掌握了多少,并不能证明孩子有多优秀。对他们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孩子是否具有独立的人格,是否具有自立的精神,是否具有自己主宰自己的能力,因而他们更关注如何培养子女的独立能力、培养子女应对各种问题的能力及独立生存的本领。因此,西方父母教育子女的重心是人格、精神、能力,而非单纯的智力、名次、金牌。

西方家庭成员的关系是单向的模式,父母对子女尽一定的抚养之职,到子女成年即止,所以子女对父母没有赡养义务。西方人年老时或是独居,或是在养老机构终老。这一方面是由于西方的养老体系比我国健全,更主要的是由于西方属于契约人伦的家庭伦理,因此子女长大成人后就意味着契约结束,各自成为完全独立的个体。所以,我们会看到很多西方年轻人自愿并很乐意到一些福利机构做义工,却很少回到自己家照顾年迈的父母。

三、结 语

通过中西家庭伦理的对比研究,探究彼此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有利于弘扬文化优势,在文化碰撞与融合中、在强调家庭本位的基础上重视个人本位,尊重个性发展;在夫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用平等相处构建尊重、理解、包容的和谐友善的家庭氛围,消融人际关系中的冷漠,为子女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书评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5.

[2]李桂梅.中西家庭伦理比较论纲 [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6):5-7.

[3]李桂梅.略论中西家庭伦理精神 [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3):20-22.

[4]周红.文化空缺视野下中美认知模式比较研究 [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7(2):93-96.

[5]徐斯.从家庭视角探究中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差异 [J].学科探索,2014(9):55-56.

[6]杨适.中西人论的冲突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31-32.

[7]许烺光.宗族、种族、俱乐部 [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

[8]葛晨虹.中国传统家庭文化及其现代价值 [J].政工研究动态,2009(2):9-10.

[9]沈奕斐.个体化视角下的城市家庭认同变迁和女性崛起 [J].学海,2013(2):63-67.

[10]朱风兵.中美家庭价值观差异跨文化比较 [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4(9):71-72.

[11]李秋.从面子礼貌体系角度探析中西方面子观的差异 [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7(2):88-92.

[12]王韶春,林晟垚.融合与抵牾:以科技为引擎提速文化产业发展 [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7(4):100-103.

[13]潘会贤.中西方家庭伦理比较研究 [J].黑河学刊,2009(1):139-141.

[14]王韶春,陶海波.论网络社会行为失范及其法律规制 [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4):308-312.

(责任编辑:郭晓亮)

Husband-wife and parent-children: comparative study on ethical concepts of families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s

MA Jin, LI Zhao-fu

(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 Shen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henyang 110870, China)

Abstract:As a medium of embodying culture, family is the origin of acquiring sense of belongings and social identity acceptance of individuals. Because of different natural, economic, cultural conditions and the long history of accumulation, different family ethical systems have been formed such as family oriented versus individual oriented, patriarchal human relationship versus contract human relationship, and father-son axis versus husband-wife axis, etc., in Chinese and Western countries, which constitute their respective unique family values. It will benefit the better handling of relationship among family members, such as husband and wife, and parents and children to study the difference of family ethics in Chinese and Western countries.

Key words:family ethics; family values; husband-wife relationship; parent-children relationship; family oriented; individual oriented; comparative study

收稿日期:2017-03-17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2017lslktyb-134)。

作者简介:马 瑾(1965-),女,辽宁沈阳人,教授,主要从事跨文化交际、二语习得等方面的研究。

doi:10.7688/j.issn.1674-0823.2017.03.15

中图分类号:G 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823(2017)03-0278-05

*本文已于2017-05-23 13∶29在中国知网优先数字出版。 网络出版地址: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21.1558.C.20170523.1329.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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