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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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5号

2024-07-13 19: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5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荆州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因离荆州通道管控滞留在荆州市、生活存在困难的外地人员(以下简称滞留在荆外地人员),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及有关方面提供救助服务。

二、滞留在荆州市范围内外地人员面临住宿困难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妥善安置,并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三、对在荆州市就业就学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学校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四、对急需医疗救助的滞留在荆州市外地人员,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安排到指定医院医治,确有困难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滞留在荆州市外地人员,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给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滞留在荆州外地人员可通过市民政局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荆旅客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咨询电话申请救助,也可通过12345市长专线工作平台进行咨询和求助。

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咨询电话:

中心城区救助站0716-8218081

江陵县救助站0716-7747690

松滋市救助站0716-6222866

公安县救助站0716-5232601

石首市救助站0716-7281956

监利县救助站0716-3640368

洪湖市救助站0716-2421266

六、对有就业愿望且通过健康检测、医学观察身体健康的人员,所在县市区可组织已经复工企业从中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七、为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希望滞留在荆州市外地人员遵守现住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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