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我市城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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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自来水公司: 为加强我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启东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启政办发〔2015〕132号)等有关规定,经成本调查、集体审议,并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就我市城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为20元/平方米。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供水企业协商确定。收费面积按照住宅建筑面积计算。 二、政策性保障住房(指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拆迁安置房)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三、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主要用于城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包括《启东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所列职责以及二次供水设施零部件的更新。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支付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应列入商品房开发成本,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 五、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为专项经费,你公司必须独立建帐,专款专用。 六、上述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二年,到期后经成本监审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七、本市区域内各镇(园区)、街道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可参照城区执行。 八、执行时间为发文之日起。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8日 启发改[2018]106号 关于明确我市城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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