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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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10-04 16: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建〔2018〕17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EA220-D0100-2018-0084】 【发布日期 :2018-06-13 14:14】 【 阅读次数:】

苏住建建〔2018〕17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部署,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对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18〕75号)要求,4月20日~5月15日,我局对全市建筑领域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7〕1号)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苏住建建〔2017〕13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组对施工企业项目现场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上传数据、施工企业按月结清劳务人员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施工企业从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施工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等16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打分。

全市共检查项目1319个。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开展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一年多来,各单位积极落实实名制相关工作,新进场工人实名身份登记、考勤和银行代发工资等相关工作较去年有了较大改善。建设单位基本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按要求将资金打入施工企业工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台帐,并按要求通过银行代发。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实名制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问题:

1.部分建设单位未按细则要求,向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存入工资资金;

2.部分施工单位未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施工现场花名册、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和开户证明等资料不齐全;

3.部分施工单位将工资发放到班组长,未直接由银行代发至工人;

4.部分施工现场未安装实名制考勤设备;

5.部分项目部“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图牌信息不准确,投诉受理人及投诉受理电话不真实。

三、处理意见

1.对下列落实情况较好的9个项目及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1)项目名称:苏州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苏州中医院;代建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西园养老护理院项目;建设单位: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昆山金盛园小区11#-21#楼,地下车库西面,社区综合用房,幼儿园,配电房三、配电房四;建设单位:昆山乐建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昆山德国工业园绿色孵化基地三期(工业厂房新建项目)-3#厂房,4#仓库,警卫室;建设单位:昆山市工业高新技术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天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太仓新毛安置房二期;建设单位:太仓市明方城乡一体化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苏州金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项目名称:太仓群星花园四期公寓式农民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太仓市科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永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项目名称:苏州科技城第三实验幼儿园土建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单位:苏州科技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施工单位: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项目名称:太仓裕沁庭锦苑25-36#、地库、门卫、配电房;建设单位:积水住宅(太仓)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项目名称:常熟市碧溪新区农民安置房三期项目;建设单位:常熟市滨江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苏州华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对下列落实情况较差的9个项目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项目名称:姑苏区苏地-2016-WG-43号地块项目;建设单位:苏州绿铭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吴中区苏地2016-WG-77号地块项目;建设单位:苏州正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昆山市日月光科技城B区二期3#、7#、11#、15#、19#、23#、27#楼;建设单位:昆山鼎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高新区苏地2015-G-21号地块三期住宅、地下车库、配电间、门卫及调压站工程;建设单位:苏州金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相城区苏地2016-WG-59号地块3-5,9-11,15-17,21-23#等幕墙工程;建设单位:苏州吴相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6)项目名称:相城区苏地2016-WG-57地块西总承包;建设单位:苏州鲁能广宇置地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7)项目名称:太仓君悦阁一期5#-7#、8#-15#楼项目;建设单位:太仓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项目名称:新建常熟市2017B-019地块住宅用房项目(1#-3#、5#-13#、K1#-K3#、地库及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常熟建瀚置地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项目名称:吴江区WJ-J-2017-019地块项目(1-34#楼、地下车库);建设单位:苏州正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卓越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区主管部门要组织责任单位认真整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日常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意见,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督促代建单位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民营企业的监管力度,按规定落实20%进度款拨付到工资专户等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执行的,根据《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货币资本金管理、预售许可管理、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方面作出相应限制。

2.施工单位及时落实分账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对未落实分账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项目,各级住建部门应对涉及施工企业记录不良信用;对未落实相关制度、并引发农民工上访的施工企业,住建部门可以直接将该企业信用考评为D,限制其在我市承接工程。

3.在所有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全面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施工企业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积极构建社会劳动关系。

希望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管理,做好工程款结付、工资分账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维护好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局面。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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