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信息核对和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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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和2024届毕业研究生的学历(毕业、结业)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往年未参加新华社图片社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2024届预计毕业生(含2023年12月预计毕业生)。 2.往年未参加新华社图片社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已超学制在读研究生。 注:各单位要对以上研究生做到尽数通知,最大程度确保以上研究生能在学校参加统一照相,减少后期毕业(结业)申请和毕业(结业)注册环节的工作量,尽量让需要采集的研究生在校统一采集。 二、信息核对 以上研究生于11月2日前登陆学信网以及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如有信息错误请于11月4日前向研究生院反映。 二、图像采集 1.图像采集定于2023年11月15日至16日在长安校区、太白校区分别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各单位提前通相关研究生参加。 2.图像采集时应正规着装,庄重大方,尽量穿有衣领的浅色服装,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不穿蓝色系衣服(照相背景为蓝色)。免冠,不戴变色镜及墨镜,不能戴美瞳,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女生扎头,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素颜,不化妆。 3.图像采集时须出示“图像采集码”二维码。学生应提前登录学信网,获取并保存个人“图像采集码”,具体获取途径见附件2。 4.图像信息采集完毕一个月后,学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和学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档案(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进行校对,同时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毕业信息核对”模块中进行信息确认。 三、其他 1.各培养单位要通知毕业生在学校安排的时间段到现场拍照。因故未在学校安排的时间段内拍照的研究生,可联系就近的省会城市新华社图片社进行拍摄。新华社陕西分社图片社相关信息见附件3,其余省会城市新华社图片社相关信息可自行查询。 2.本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培养单位为单位组织拍摄,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系拍摄工作人员和维护拍摄现场的秩序等工作。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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