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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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12MB0495023J/2021-00129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1-12-02
文 号
清教体发〔2021〕102号
主 题
教育(体育)
体 裁
通知
文 号
清教体发〔2021〕102号
主 题
教育(体育)
时效说明
关于做好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根据淮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淮教安〔2020〕20号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对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堂米、面、食用油等大宗食品进行了品牌供应商招标,现将招标结果以及学校选购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中标品牌 大米:中粮、古淮凌香、留君、月芹、淮祥、凌优、苏王、两淮、湖上风光、金韵江淮、鼓楼、佳彩、元宝、五图河五丰、圣玉 面粉:月芹、新象、中粮雪花、海皇 食用油:冉龙、天下粮仓、香锦源、绿色家园、金银花、福芯缘、金龙鱼、殷桃、海春园、福掌柜 肉:金锣、福润、苏食、双汇、润通 饮用奶:卫岗、天润、快鹿、三元、维维、完达山、蒙牛、伊利 (本次采购猪肉为生鲜猪肉,包括精瘦肉、五花肉、前腿肉、后腿肉、肋排。中标品牌对应中标产品等级及中标单位与代销点见附件) 三、使用期限 2021年11月30日至2024年8月1(具体供货日期以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的供货日期为准,最终截止日期不变)。 四、采购方法 (一)从2021年11月30日开始,全区学校食堂统一采购中标单位中标的米、面、食用油、肉、饮用奶,不得采购非中标的品牌产品,不得采购非中标单位指定的代销点的中标品牌产品。 (二)学校食堂采购前要考察企业、商户、代销点,要和中标单位或其代销点签定学校食堂米、面、食用油、肉、学生饮用奶采购合同。学校是米、面、食用油、肉、饮用奶采购合同的唯一购买方,中标通知书是学校与中标单位或其代销点签定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各学校在采购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验货,如发现中标单位或其代销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食品监管部门举报并书面报告教体局,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中标单位及其代销点服务达不到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学校可联系中标单位总协调人协调解决,如仍不能解决的,应书面报告教体局,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该企业、商户供应资格。学校据此维权(协议中要体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扎实做好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加强督促检查。区教体局、食安办将对各学校米、面、食用油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将严肃处理,一经发现存在商业贿赂、商业回扣等违法违纪问题将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监督管理。对使用中标品牌产品的学校食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量化评级时予以加分,对不遵守采购合同的中标单位,区食安办将其列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黑名单。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各学校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须采购来源清晰、质量合格的农产品,须索取单据,并保存至少6个月,其他食材要从有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并按规定留存凭证。购买猪肉时,须提供配送批次的检疫检测报告,详细记录验收情况特别是退货记录,建好台账。进入校园的饮用奶,须具“学生奶”标志。 本次清江浦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米、面、食用油、肉、饮用奶统一采购期限为2021年11月30日-2024年8月1日,下次招标以公告为准。2021年12月区教体局将联合食安办检查各校执行落实情况。
附件1 淮安市清江浦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米、面、食用油、肉、饮用奶供应商中标名单.pdf 附件2淮安市清江浦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合同(参考文本).docx
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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