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天方夜谭》为何用“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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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天方夜谭》为何用“谭”

2024-07-13 15: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金按:本文在《咬文嚼字》1997年第6期发表时,编辑部特为写了一段“编者按”,兹转录如下:

最近报上有两篇关于“谭”和“谈”的文章,引起了语文爱好者的关注。一篇见于《光明日报》(转载,原出处未考),题为《〈天方夜谭〉为何不用“谈”》;一篇见于《周末》,题为《“谭”与“谈”通用始于何时》。前者认为唐武宗名李炎,“谈”字右半边为“炎”,唐人因避武宗讳,将“谈”改写成“谭”,以后相沿成习,“谈”和“谭”就相通了。后者认为早在西晋时代,“谭”已经可通“谈”,并非到唐武宗时代才通用的,由此可见和避讳无关,但作者只是摘引辞书中的书证,未说清谭、谈相通的来龙去脉。为此,本刊特请编委金文明先生作了番考证,现将金先生的看法刊登于下,供读者朋友参考。《光明日报》和《周末》两文也摘要一并刊出。

“谈”、“谭”二字,现有的甲骨文和金文研究著作均未见著录。《说文》收有“谈”字:“谈,语也。”语,可作两种理解,一为动词,即:说,谈说;一为名词,即:言论,言辞。这两种意义,都可以从先秦文献中找到许多例证,兹不赘引。《说文》虽未收“谭”字,但《邑部》有“𨝸”:“𨝸,国也,齐桓公之所灭。”清段玉裁注认为:“𨝸”就是“谭”,“𨝸”和“谭”为古今字。按《诗经·硕人》云:“谭公维私。”陆德明释文:“谭,国名。”孔颖达疏:“谭,子爵。”《左传·庄公十一年》:“冬,齐师灭谭。……谭子奔莒。”鲁庄公十一年正是齐桓公三年,《左传》说的“齐师灭谭”,同《说文》说的郓国为“齐桓公之所灭”,实际上是一回事,因此,段玉裁论定“𨝸”和“谭”为古今字是有充分根据的。《万姓统谱》卷六十六“谭”姓下说:”谭子之后,国在齐平陵县,为齐所灭,后以为氏。”说明“谭”的本义是国名,后人以国为氏,又引申出姓氏义。

通过以上论证可知,“谈”和“谭”本来是形、义截然有别的两个字,它们各司其职,互不相干。但是到了战国时代,情况便开始出现了变化。

“谈”和“谭”声符不同,其上古音也有差别,一属谈部,一属侵部(李珍华、周长楫《汉字古今音表》拟音,“谈”读dam①,“谭”读dəm①),但两者声纽和韵尾相同,读音十分接近,具备了通假的条件。如《庄子·则阳》:“彭阳见王果,曰:‘夫子何不谭我于王?’”成玄英疏:“谭,犹称说也。”陆德明释文:“谭,音谈,本亦作‘谈’。”这是先秦文献中“谭”通“谈”的唯一的用例。纯粹是音近通假,与避讳毫无关系。

到了西汉前期,出现了因避讳而改“谈”为“谭”的例子。《史记》作者太史公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因此司马迁在写作时必须避开“谈”字而改写它字。据后人考证,他避改的字有两个,其一是改“谈”为“同”。如《战国策·赵策》有张孟谈,《史记·赵世家》作“张孟同”;汉武帝有宦官赵谈(见《汉书·爰盎传》),《史记·季布传》作“赵同”,《汉书·司马迁传》引《报任少卿书》又作“同子”,颜师古注引苏林曰:“赵谈也,与迁父同讳,故曰同子。”其二是改“谈”为“谭”。如《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有新阳侯吕谭,清梁玉绳认为其人本作“吕谈”,司马迁因“避讳改书”才将“谈”写成“谭”的(见《史记志疑》卷二十一)。班固无需避讳,所以在《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中又将“谭”回改成“谈”。宋孔平仲《孔氏杂说》云:“太史公父名谈,故《史记》无‘谈’字。”这一观点无疑是可信的。但据《史记索引》统计,今本《史记》中还保留了18个“谈”字,尤其是在《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两次写到其父名讳,竟然都直书为“谈”,显然有悖于情理。我认为这些“谈”字应当是后世缮写者以意回改的结果。

汉代以后,“谈”和“谭”的分工基本上还是明确的。“谭”通假为“谈”的情况虽较前略有增加,但算不上频繁或常见。作为“谈话”或“言辞”的意义,用“谈”还是用“谭”带有随意性,主要取决于作者的习惯或好尚,并无规律可循,更与避讳无关。例如三国无名氏所作《管辂别传》有句云:“此老生之常谈。”刘义庆《世说新语·规箴》在引用时对“常谈”二字完全照录,但陈寿在写《三国志·魏志·管辂传》时却将“谈”改成了“谭”。又如“美谈”一词,最早见于《公羊传·闵公二年》:“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昭明文选》所载东汉、魏、晋、南北朝八位作家的文章,凡用此词时都作“美谈”,唯独《三国志·吴志·孙邻传》写成“美谭”。更有甚者,在《吴志·张温传》中,“谭”字竟先后出现了四次,如:“为之谭论”;“亢臧否之谭”;“玄默者非其谭”;“亦有燕谭之义也”。这四个“谭”字都是“言谈”之义,写作“谈”也许意思更显豁一些,但陈寿就是全部写成了“谭”。看来他似乎对“谭”字情有独钟。然而就《三国志》全书来说,却又并非一律排斥“谈”字,如《魏志·郭嘉传》:“[刘表]坐谈客耳。”《蜀志·秦宓传》:“[王普]即宓第宴谈。”这种“谭”、“谈”随意并用的现象,除了与资料来源及作者的用字习惯有关以外,是没有多少道理好讲的。

下面再举两个例子:

《旧唐书·贺知章传》:“性放旷,善谈笑。”

《新唐书·贺知章传》:“性旷夷,善谭笑。”

两篇传记,资料来源只有一个,而用词却作了变动。《旧唐书》为五代刘晌等所撰,《新唐书》则出自北宋文章大家欧阳修等的手笔。后者将“谈”改为“谭”,作为宋人,总不至于要去避什么唐武宗的讳吧?如果一定要找原因,无非前者用词比较通俗,而后者修饰得稍为典雅一些而已。

最后说说书名用字。据我所知,书名中可以用“谈”而不用却特地选用“谭”字的著作,最早当数三国末年蜀人何随的《谭言》。据《华阳国志·后贤志》载:“何随,字季业,蜀郡郫人也……著《谭言》十篇,论道德仁让。”后世凡笔记杂谈之类的文言著作,书名中用“谈”或用“谭”的都有,完全任作者自选而无所限制,大体是“谈”多而“谭”少。从《中国丛书综录》所收书目来看,这类书约有150余种,而书名中用“谈”与用“谭”者之比约为7:1。前者如《谈助》《闲谈录》《香天谈薮》《梦溪笔谈》《云蕉馆纪谈》等;后者如《谭误》《枕谭》《记小谭》《古今趣谭》《丞相魏公谭训》等。有时同一部书经过不同书商的刻印,书名中还出现“谈”“谭”两种不同的字样,这就更可说明其用字因人而异的随意性,如宋吴子良撰有《荆溪林下偶谈》(见《四库全书》本),而宛委山堂本《说郛》收录时题名为《林下偶谭》;明张凤翼撰有《谈辂》(见《丛书集成初编》本),而《五朝小说》本收录时题名为《谭辂》。

由此可知,旧译外国文学名著中的《天方夜谭》和《十日谈》,一作“谭”,一作“谈”,完全由译者当初随意而定,读者诸君大可不必劳神费心去猜测其间是否有什么深意在焉。

(原载1997-06)

链接一:《天方夜谭》为何不用“谈”

脍炙人口的文学名著《一千零一夜》在我国的旧译名叫《天方夜谭》,即“夜谈阿拉伯的故事”之意。“夜谭”是夜间说话、讲故事的意思,其实就是夜谈。那为什么不直接写“夜谈”而写“夜谭”呢?这就得说到我国古代的一种习惯——避讳。

在封建社会里,说话写文章时,如果遇到皇帝或尊亲的名字或与他们相关连的字,都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必须用别的字来代替,这就叫避讳。例如说皇帝死,则称“驾崩”。“谈”字所以要避讳,是因为唐朝武宗的名字叫李炎。从他当皇帝那天起,人们说话和写文章,凡遇有两个火字相重的字,用其他字来代替。于是就出现了“谭”字代替“谈”的怪现象,后来相沿成习,“谈”和“谭”就相通了。——摘自《光明日报》1996年4月14日。(黎静音)

链接二:“谭”与“谈”通用始于何时?

《教育导报》刊出一篇小文,讲了《天方夜谭》(此为旧译名,今译作《一千零一夜》,系阿拉伯文学作品)被译成中文时“谭”字不用“谈”,是因为避讳的缘故。

因为唐武宗的名字叫李炎。从他当皇帝那天起,人们写文章时,凡遇到“炎”字或含有“炎”字的字,都要避讳,而用其他字代替。于是就出现了以“谭”代“谈”的怪现象。

其实此说谬矣!查阅一下《辞海》“谭”字词条就可知道,早在西晋,“谭”与“谈”就已经是同一个意思了,并不是到了唐武宗时代才开始通用的。1989年版《辞海》第459页“谭”字条目下这样写道:“同‘谈’。《三国志·魏志·管辂传》:‘此老生之常谭。’”《三国志》系西晋人陈寿的名著。西晋之后,经历了东晋、南北朝、隋朝,到唐朝,再到唐武宗时代,其间已相隔四五百年的时间。由此可见,上述“掌故”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摘自《周末》1996年12月28日。(春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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