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天下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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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天下为公”

2024-04-06 11: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孙中山眼中的“天下为公”

“天下为公”的“公”字,照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即是“共”的意思。“天下为公”,也即天下是全天下人共有的天下。到了孙中山那里,“天下为公”蕴含的内容更深邃,更宽广。他说:“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一个“共”字,涵盖面是那么大,“国家”、“政治”、“利益”都在它的笼罩之下。国家为“人民所共有”,政治为“人民所共管”,所得的国家利益为“人民所共享”。

在孙中山的理想中的未来社会里,做国家主人的是全体人民,管理国家大事的是全体人民,享受平等幸福的是全体人民:“真正以人民为主”;“四万万人都有主权来管理国家的大事”;没有贫富悬殊和少数富人压迫多数穷人的不合理情况,全国人民“生活上幸福平等”。“民有”、“民治”、“民享”完全实现,确实做到了古人说的“公天下”。孙中山满怀信心地对世人说,他理想中的未来社会,有欧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繁荣,而没有欧美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必然带来的种种弊端,以及阶级对抗和社会动荡。孙中山描绘的改造和建设中国的蓝图,当时确实使很多人怦然心动,并成为那个时代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

实现“天下为公”的途径

孙中山力图通过实行三民主义,做到“公天下”。他主张实行民族主义,即实行民族革命,推翻满洲贵族的统治,恢复中华,把一家一姓的天下变成“公天下”。并在清王朝覆亡之后,继续进行民族革命,反对官僚、军阀的专权,把官僚、军阀的天下,变成人民的天下。同时将国内各民族融合成一个很文明、很强大的统一中华民族,以便抵抗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从列强手中夺回失去的土地和利权,使中国成为独立、富强的国家。

孙中山深知,为实现“天下为公”,必须跟以天下为私的人作斗争。他指出:“共和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孙中山为实现“天下为公”而奋斗了一生。今天的时代跟孙中山所处的时代已根本不同,但孙中山的“天下为公”的题词依然激励着中国人民,依然是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自然,“天下为公”有了新的时代内涵。返回搜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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