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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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5-09 03: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负责人:高宏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8栋

  联系电话:0755-28333914

  政务邮箱:[email protected]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市容管理、数字化城管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编制园林绿化、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市容管理、数字化城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专业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订城市维护费(不含道路部分)和专项经费年度计划及资金划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四)负责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市政公园、绿道及道路绿化(不含高速公路及林地绿化,下同)养护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行动。

  (五)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施(不含公交候车亭,下同)设置专项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城市照明、户外广告设施、市政公园、绿道及道路绿化养护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监管责任。

  (七)负责所属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公园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全区数字化城管工作。

  (九)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及考核。组织开展全区性专项执法工作,牵头协调跨街道、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

  (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应当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对标先进,更加注重运用法规、制度、标准管理城市,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坚持对标国际一流,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营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加快建设智慧城管,推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绿化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负责全区林业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国土绿化、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监管工作。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所属公园和道路绿化管理。

  (2)关于公园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管理,统筹指导全区森林公园的建设。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市政公园、郊野公园的建设,承担所属公园的管理工作。

  2.与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道路绿化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绿化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对道路绿化有关技术标准提出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意见。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编制道路绿化养护标准,负责已建成道路绿化的接管、日常养护及改造提升等工作。

  (2)关于道路照明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负责隧道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负责组织道路照明设施移交接管验收工作;负责制定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3.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户外广告管理。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和专项规划,监督指导各办事处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2)关于餐厨垃圾管理。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办事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负责食用油生产、精炼加工、分装灌装企业及食用油使用的监管。

  内设机构:综合科、市容环卫科、景观园林科、执法监督科。

  直属机构:大鹏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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