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一:北海大陆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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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一:北海大陆架案

2022-11-30 05: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一):北海大陆架案

 

一、本案的主要案情:

 

    

西德与丹麦

,

荷兰在北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上发生了争执

.

上述国家曾于

1964

12

1

日签订了《德荷条约》和

1965

6

9

日签订了《德丹条

约》

.

在这两个条约中确定了彼此间的部分边界线

,

即从海岸到海面

25

里至

30

里外

,

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

.

但他们无法就这些点以外的边界线达成

任何协议

.

因为

,

西德认为

,

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原则

,

而且用这种方

法划分北海大陆架疆界对西德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

由于西德的海岸是凹形

,

其海岸线向内弯曲很大

,

如果按照等距离原则来划分大陆架对它很不利

,

只能给予它较为狭窄的大陆架区域

,

面积仅占北海海床的

5%,

而丹麦和荷

是同则分别占

10% 11%.

西德声称

,

等距离原则只有在直线海岸线的情况下

才符合这种要求

,

否则

,

便属于特殊情况

.

而丹麦和荷兰则坚持适用等距离原

.1966

年三国进行了进一步的谈判而未能使问题获得解决

.1967

2

20

,

西德分别同丹麦

,

荷兰签订特别协定

,

将划分北海大陆架的争端提交国际

法院解决

.

当事国要求国际法院指明应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

,

并承诺将

按照国际法指明的原则规则来协商划界

    

国际示院将两案的诉讼结合起业

,

虽然从表面上看两案保持独立

,

但由于

结论相同

,

所以法院对两案只作出一个单一的判决

.1969

2

20

,

法院

11

票对

6

票判定

,

西德没有义务在划分大陆架时接受等距离原则

.

划界应

考虑到一切有关情况

,

依照公平原则

,

通过协议来划定

,

使构成当事国陆地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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