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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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

2023-10-01 15: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依据《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与要求,为有效选拔高水平人才,特制订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南京大学商学院招收的2023级博士研究生(含长江产经智库方向)(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考生,此类考生仍沿用南京大学和商学院相关的招生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考生,参照此办法执行,计划单列,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由学校统筹录取,学校将公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为准。

       2023年南京大学苏州校区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招生目录中单位代码074)020100理论经济学专业的博士考生申请考核工作依托本院进行,考生须选择苏州校区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目录上的相关专业及博导进行报名,申请材料按规定要求寄送至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京大学商学院。苏州校区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招生计划及成绩排名单列,招考要求参照本细则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博士生招考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博士生“申请-考核”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各专业博士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共同组成,分管院长担任组长。

二、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身心健康。

       4. 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 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0200)、会计学(专业代码120201)专业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和定向考生中的高校教师,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6. 符合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学历及学位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2023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

       (3)具有与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 2017 年 9 月 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同时其代表性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中文期刊为第一作者,英文期刊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必须排名第一);

        ②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合著需排名前三);

        ③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4)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入学(2023 年 9月 1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http://grawww.nju.edu.cn/943/list.htm)。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9.外语要求

       符合当年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的选考要求。如外国语未达要求,我院不再另行组织外国语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英语

       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97分;②CET-6≥426分;③IELTS≥6.0;④TOEFL≥85;⑤TEM-4合格及以上;⑥TEM-8合格及以上;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必须排名第一)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其他语种:

       工商管理学科不接受其他语种成绩;经济学科其他语种参照《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即须符合:

       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

       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B2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证书(TestDaF)或DSH考试证书。

       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DELF考试B1及以上。

       (3)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的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报考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申请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同时请在此表第一页右上角书写个人手机号和常用电子邮箱。报名定向的考生请注意,此表的“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

       2、往届生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3、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考前资格审核时提供原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封面需专家本人签字,专家本人所在单位盖章,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awww.nju.edu.cn/943/list.htm)。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并提交相应代表作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中文成果须正式见刊,不承认录用通知,英文成果承认在线发表);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考前资格审核时提供原件。

       7、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登录南京大学指定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按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以及本实施细则。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通知为准,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请将附件1和申请材料按序整理(无需装订,请务必按照附件1和“申请材料”所列材料清单顺序夹好全部材料,并在每项“申请材料”右上角标上序号),于2022年11月11日-12月8日期间(以寄出快递单据为准,邮寄方式限于顺丰快递,其他方式恕不接收)寄至南京大学商学院(逾期概不接受申请,邮寄地址和方式见下文“其他事项”)。

        3、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两类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 2022 年 12月 15 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送到仙林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 91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交代表性成果复印件,代表性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中文期刊为第一作者,英文期刊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必须排名第一);②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合著需排名前三);③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4、注意事项:

        (1)申请者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凡须签字、盖章处,务必规范、完备。

        (2)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审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材料接收截止五个工作日左右会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提交材料的考生名单,请自行查看,不接受电话查询。申请材料一概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寄送前复印好相关材料。

        (4)考生应慎重填写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五、资格审核

        1、研究生秘书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提交至商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小组由分管院长和各专业博士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共同组成,分管院长担任组长。

        2、审核小组按照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研究计划、导师打分五个方面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入最终考核总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3、按照五项得分加总对各位申请者进行排序,在每位导师名下选出不超过6名候选人进入考核环节。候选人名单将于2023年1月上旬前后在商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核环节

       本环节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为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复试为面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下旬前后,具体安排以后续相关通知为准。

       1、笔试部分

       (1)经济学科

       笔试形式采用线下还是线上视疫情情况而定。

       a、若线下笔试,满分为250分,具体科目和分值如下:

       专业课笔试部分:专业课1,由一级学科统一命题,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专业课2由二级学科自主命题,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请考生注意自己报考导师所在的二级学科。两门专业课笔试均须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笔试部分:总分50分,及格线为3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英语水平,由英译汉和汉译英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长为1小时。英语笔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b、若线上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和分值如下:

       总分100分,专业课一(50分)+专业课二(50分)。考试时长各1.5小时。

       专业课一: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

       专业课二:

       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政治经济学研究;世界经济专业:世界经济研究;数字经济学专业(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开设):数字经济学研究。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专业:金融与保险研究;产业经济专业:中国经济分析;国际贸易专业:国际贸易研究。

       笔试不及格者(两门专业课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c、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试安排以“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除此之外,还须加试(笔试)两门由报考院系确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以商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d、跨专业考生不再单独进行加试。

       (2)管理学科(总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部分:针对企业管理和会计学两个专业的考生,分别命题,分别考察其对学科主要研究方法、核心理论及应用的掌握程度,总分70分。

       英语笔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英语水平,由英译汉和汉译英两部分组成,总分30分。

       专业课笔试和英语笔试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初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试时间3小时。

跨专业考生不再单独进行加试。

       2、面试部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学术水平、外语水平、时事政治和思想品德考核等,面试不及格者(及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至少含2名博导,每名专家独立打分。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长约为20分钟,含个人陈述10分钟,问答环节10分钟(含英语能力测试)。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接受学科训练基本情况、硕士论文或发表文章的主要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对所报考专业和导师的了解等。

       面试形式采用线下还是线上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笔试与面试若采用线上形式,参考商学院网站上2022年相关考核安排。

七、录取环节

        1、考生最终总成绩为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导师的招生额度,分导师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报考同一导师的硕博连读考生排序优先于“申请-考核制”考生。

        3、针对报考同一导师的学生总成绩完全相同情况,将依次按照面试、笔试和材料审核分数进行排序,即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材料审核中导师打分分数排序。

        4、每位博导每年最多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

        5、商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拟录取博士名单,经体检、思品考核、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6、递补规则:

       本院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将在院系公示拟录取名单前进行递补,具体规则如下:若导师同意补录,则首先递补原放弃考生导师名下合格生源中综合成绩次之的考生;若导师不同意补录或者导师名下没有合格生源递补,则空余出的指标由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分别根据博导上岗资格和指标分配原则进行二次分配,转加给相关导师,在该导师名下的合格生源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递补结果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材料审核结果、所有参与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笔试)、复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九、其他事项

      1、请考生需密切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rawww.nju.edu.cn)、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和商学院主页(nubs.nju.edu.cn)招考信息,考生如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影响到申请、考核与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考生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和学术剽窃,将终止考核程序,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做退学处理。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安中楼1301,南京大学商学院办公室,王老师,电话025-83596270。

       申请南京本部的考生请在快递封面清晰注明“商学院XX专业 ‘申请-考核制’材料(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苏州校区的考生请在快递封面注明“苏州校区理论经济学专业‘申请―考核制’材料(报考导师姓名)”。为保证材料投递安全快速,邮寄方式仅限顺丰快递,其他方式恕不接受,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本办法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实施,确保程序和结果公平、公开、公正。咨询及申诉渠道:李老师,电话:025-83593387,邮箱:[email protected]

 

南京大学商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附件1:南京大学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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