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病救助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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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申请; 2、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3、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 4、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 5、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6、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2、审查。 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4、审核备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二,农村大病救助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三,农村大病救助标准 1、患22类重大疾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其住院和大病门诊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四,农村大病救助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五,农村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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