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摩擦中的高技术限制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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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摩擦中的高技术限制之“谜”

2023-10-31 04: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载《东北亚论坛》2019年第2期

刘威

武汉大学美国加拿大经济研究所副教授

2017年8月14日,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备忘录,正式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开始对中国的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进行“301条款”调查[1]。2018年3月8日,美国进一步宣布对来自中国、欧盟等地区的钢铁产品和铝产品分别加征25%和10%的关税[2],正式掀开中美两国贸易摩擦的序幕。然而,4月4日,美国政府突然根据“301条款”,将贸易摩擦对象从铁铝等制成品正式转向高技术产品,宣布对自中国进口的涉及航空、航天、信息和通信技术等高技术行业的1300余种商品加征25%的关税,高技术进口限制开始成为此次中美贸易摩擦的主要内容。随后美国政府进一步禁止美国公司向中兴通讯销售零部件、软件和技术7年,使中国开始意识到美国进口限制的危害性。6月15日,美国特朗普政府再次升级高技术进口限制程度,宣布针对《中国制造2025》中提到的高技术,对自中国进口的价值500亿美元的1102种产品加征25%关税。自此,二战结束后,以高技术限制为核心的最大规模中美双边贸易摩擦进入“高潮期”。由于此次贸易摩擦直指中国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和推进技术水平提升的国家战略,因而认清此次中美贸易摩擦的核心特征、美国的直接利益诉求、爆发冲突的内在实质,研究中国如何有效反制日趋扩大的高技术贸易摩擦,是当前国内学术界需要研究的关键现实问题之一。

一、国家间实施高技术贸易限制的理论解释

(一)国家间实施高技术贸易限制的理论来源

高技术贸易限制实质是一类国家间的贸易争端,其来源于科技革命进程中,技术后发方利用技术模仿和学习,进而技术创新,赶超传统的技术领先方,影响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已有领先地位,而技术领先方为了保持自身收益,对技术后发方的合作会强化限制,导致双方发生贸易摩擦。对高技术贸易摩擦,国际经济与国际关系领域都有代表性理论进行解释。

1. 国际经济学理论对高技术贸易限制来源的阐释

保护主义贸易理论一直是西方贸易理论的核心之一,从最初的重商主义和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到随后的新贸易保护理论与战略性贸易理论,都在试图说明一国实施贸易保护和对外限制的重要性。许多学者通过理论模型系统解释了技术发达国防止创新技术对外扩散,实施技术出口限制的重要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克鲁格曼(2001)利用北南贸易模型解释为什么要防止技术扩散的理论[3],以及布瑞兹斯(Brezis)和克鲁格曼(Krugman)等(1993)提出的解释后发技术国家赶超优势的“蛙跳模型”[4]。首先,布瑞兹斯(Brezis)和克鲁格曼(Krugman)等(1993)利用蛙跳模型从理论上验证了技术后发国在创新技术投入上的高成本、国内既得利益对原有技术保护的作用下,更容易通过模仿新技术赶超技术先进方。然后,克鲁格曼(2001)进一步利用北南贸易模型,通过分析技术创新、科技转让和南北国家间收入的内在关系,理论验证了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北方国家,对以发展中国家为代表的南方国家的技术转让,会导致北方国家的福利受损和贸易条件恶化,从而使技术先进方为了保证自身实际收益,减少对技术落后方的创新技术转移与扩散。基于这些理论研究,国内外学者解释了美国对中国高技术出口管制的主要原因(杜莉等,2010)[5]:作为技术先进方的美国,出于保护自身实际福利、居于技术领先地位获得的核心收益及防止后发国家技术赶超的需要,会严格管制对中国的高技术出口,从而引致中美双方的贸易失衡和经贸冲突。

2. 国际关系理论对高技术贸易限制来源的阐释

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也试图从国际政治视角解释美国对中国实施高技术贸易限制的理论根源。由于在一国的对外政策决策中,国家利益通常是决策方关注的最重要问题(李彬,2002)[6],因此,更多学者倾向从国家相对获益和绝对获益的理论视角,阐释美国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经济对抗、军事限制等的来源。艾伦(Allen)和瓦登(Vadon)(1999)[7]和索科尔斯基(Sokolski)(1998)[8]通过探讨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对中国高技术出口管制的演变,发现美国对中国军事等高技术服务合作较少主要是因为美国担心这种服务合作会提高中国军事技术水平。而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收紧对中国的军事技术出口,充分反映其政府决策者希望在军事和安全领域,实现对中国的相对获益。而李彬(2002)、张建清和熊灵(2007)[9]进一步从国家利益的理论视角,指出美国实施对中国的高技术管制实质是为了通过实现对中国的相对获益,扩大美国与中国的获益差距。尤其是在贸易摩擦中,相对较强方往往能获得相对获益,使美国一直热衷于对中国实施高技术出口管制,限制中国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以保持中美两国高技术差距长期存在。

(二)关于本轮中美贸易摩擦研究的理论评述

2017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美两国间规模最大的一次贸易争端,引起国内外学术界巨大关注。尤其是此次贸易摩擦事关中国的国家利益,国内学者重点从本轮贸易摩擦的成因、趋势、影响及应对策略上进行了初步研究:第一,重点探讨了美国对中国发起贸易摩擦的利益诉求及成因。张晓磊等(2018)认为2017年以来发生的美中贸易摩擦与此前数次贸易摩擦相似,都是美国为了维持长期的经济霸权战略利益而不惜牺牲短期贸易利益发起的[10]。卢锋等(2018)[11]在继承李(Lee)和马赫(Mah)(2004)[12]观点基础上,认为虽然贸易不平衡是引起贸易摩擦的直接因素,但美国国内政治诉求也是影响其贸易摩擦决策的重要根源,如回应支持特朗普选民的诉求、美国中期选举需要及显示对中国的强势政策等。任靓(2017)则认为美国对中国实施“301条款”调查的直接原因是减少中美贸易顺差和遏制中国产业升级[13]。第二,有限预测了本轮中美贸易争端的可能发展态势。包善良(2018)指出从短期而言,此次中美贸易争端因为美国的制裁方式多样而难以解决,打压中国的高技术发展将成为未来中美贸易争端的趋势之一[14]。马弘等(2018)则明确提出根据20世纪80~90年代日美贸易战的经验,美国确定将对中国采取更保守的政策,限制手段将更为频繁[15]。霍夫鲍尔(Hufbauer)等(2010)曾预测中美两个大国间的贸易摩擦在不久的将来很难平息,尤其是当美国希望将出口翻番作为其退出经济萧条重要手段时[16]。卡增(Ka Zeng)(2013)也曾经预测日益紧密的中美经贸关系给了中国更多贸易报复的机会和能力,让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争端治理机制越发不利于美国。第三,初步研究了美国贸易摩擦的影响及中国的应对策略[17]。博伊特等(Bouët et al)(2017)明确指出美国发起的对中国贸易摩擦会伤害许多新兴国家利益,同时损害现有的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且不会使美国获益[18]。目前国外学者将中美贸易摩擦的研究重心集中在其对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影响的研究上,对中美两国的利益影响研究则主要源于国内学者,崔连标等(2018)利用多区域CGE模型对中美贸易摩擦的国际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贸易摩擦对中美两国是双输的结果,但中国损失更大,同时中国的贸易反制会使其承受二次损失[19]。钟飞腾(2018)提出从目前发展态势看,特朗普对中国的政策难以实现其预期效果,但可能对全球经济治理及地区间经济关系产生负面影响。而解决中美贸易战需要更全面分析其他国家的战略选择,打击中国高技术产业与恢复美国就业间的矛盾也使其政策难以持续[20]。

综合2017~2018年有关中美贸易摩擦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可以发现: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中美贸易摩擦进行了一定研究,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有三:第一,现有研究对贸易摩擦中的美方直接利益诉求和本质利益诉求,并未进行明确分类和梳理,从而使中国的策略选择难以有针对性。第二,虽然部分学者认识到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主要针对高技术领域,但并没有深入研究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主要特征;同时,更多已有研究集中在美国高技术出口管制问题,忽略了美国对中国实施进口限制和投资管制的原因和利益诉求问题研究。第三,长期以来,中国对美高技术贸易政策应对的研究,主要针对如何绕开美国对华高技术出口管制,忽略了对中国如何应对失去美国高技术市场的对策研究。因此,针对上述三点不足,本文进行重点研究,而这也是本文的主要边际贡献。

二、美国对中国高技术限制之“谜”

2018年6月15日,美国特朗普政府首次以限制《中国制造2025》为名,宣布对中国10大类高技术产品进口加征关税,技术限制成为此次中美贸易摩擦的核心内容。7月6日,美国进一步对818个类别340亿美元的进口产品加征关税,标志着以技术限制为主的中美贸易摩擦进入具体实施期。然而,通过对此次双边贸易摩擦的研究发现:作为发达国家和世界主要技术创新方的美国,并没有采取传统做法,从减少高技术出口限制中国技术创新水平提升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而是选择对技术创新处于比较劣势的中国,进行高技术进口限制,这极大地违背了中美双方的比较优势特征及据其预测的政策结果,形成了新的中美高技术贸易摩擦之“谜”。具体而言,中美高技术贸易摩擦之“谜”包含两层含义:第一,21世纪初以来,作为技术后发国家的中国对作为世界主要创新方的美国,反而是高技术的净出口方,呈现贸易顺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比较优势的高技术贸易结构之“谜”?第二,美国放弃了此前惯用的高技术出口限制手段,转而对长期不限制的高技术进口实施加征关税。在本轮贸易摩擦之前,美国对中国的巨额高技术贸易顺差其实并不反对,因为通过持续高技术进口,可以使美国享受低价的高技术最终产品,使其国内的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得以持续。如在2017年中美贸易摩擦之前,美国对中国的进口限制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纺织品及原料和贱金属及制品,据中国海关对美国自中国的进口商品统计,2016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的机电产品额达到2264.2亿美元,比2015年同期下降4.6%,其中,电机和电气产品进口下降3.1%,机械设备产品进口下降6.5%,纺织品及原料进口下降7.3%。而美国对自中国的高技术进口总额在2003~2016年保持逐年递增态势,2016年该进口额达到1475.97亿美元,在10类高技术产品中,有6类呈持续增长态势,其他4类则多数年份呈增长态势,说明在2016年之前,美国并没有对中国出口的高技术进行专门的进口限制,然而,2017年美国却专门针对中国出口的高技术进行进口限制。为什么美国不继续采用传统的高技术出口管制,反而对中国实施高技术进口限制?其对自身参与同中国的高技术产品市场竞争没有信心吗?这是当前在解释中美贸易摩擦成因时需破解的重要之“谜”。具体而言,美国对中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特征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一)贸易摩擦的核心是美国全面限制自中国的高技术进口

2015年5月8日,中国政府正式公布第一个为实现“制造强国”目标推出的行动纲领《中国制造2025》。该纲领以推动智能制造为主要行动方向,以实现制造业由大做强为核心目标。2018年,经过两年多的顶层设计和机制建设,《中国制造2025》中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和高端装备创新等五大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中国工信部也明确提出拟从六个领域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这也使得美国特朗普政府感到威胁,使其在2018年4月明确指出中国推出的《中国制造2025》是一类“窃取”型的产业政策,其已经开始威胁到美国的经济和政治安全[21]。因此,美国特朗普政府在2018年6月正式提出对10类高技术:信息通讯技术、航空航天设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高铁设备、医疗器械和农机装备等加征关税。而这10类产品与《中国制造2025》中重点支持的10大高技术产业领域相比,除了后者中提出的电力装备产品之外,有9类产品高度重合。同时,在这10类高技术产品中,信息技术、航空设备、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档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属于柔性制成品范畴),是美国商务部明文列入的高技术产品范围。因此,2018年新发的中美贸易摩擦的核心是美国对自中国的高技术产品实施的进口限制。

虽然,美国作为世界范围内公认的高技术创新方,理论上应是全球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方。而对中国的高技术出口管制,也是美国长期以来打压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升的主要手段。然而,此次美国对中国的高技术限制政策却集中在高技术进口上。本文认为这与长期以来的中美高技术贸易结构密切相关,符合当前改善中美高技术贸易差额的实际需求。21世纪初以来,虽然美国是世界信息技术革命的发源地和创新方,但随着外商对中国的高技术行业直接投资(FDI)持续扩大及美国对中国高技术出口管制的实施,中国对美国高技术贸易整体呈顺差:虽然在此次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下,美国商务部从2017年初开始对中国封锁高技术贸易统计数据的输出,但据美国商务部截至2016年的统计,2003~2016年中国对美高技术贸易顺差从210.89亿美元增加到1141.63亿美元,相对美国而言,中国整体上是高技术的净出口方已成为一个不争事实。因此,限制美国自中国的高技术进口实质也是抑制日益扩大的美中高技术贸易逆差。

(二)信息技术是美国进口限制的核心高技术

虽然,目前中美贸易摩擦源于高技术进口限制,但这种高技术进口限制主要集中在信息与通讯技术领域,而非所有高技术领域。目前,美国商务部普查局(U.S. Bureau of Census)专门对高技术进行单列统计,将其划分为10类:信息与通讯、生物技术、电子产品、生命科学、柔性制成品、光电技术、高新材料、武器、航空航天技术与核技术。而作为20世纪90年代初最先发展起来的高技术,信息与通讯技术在美国最早进入产品的“成熟期”。在欧盟、日本及东亚其他经济体的技术模仿和竞争的冲击下,美国信息与通讯技术的产品附加值和实际收益不断下降,这使美国开始通过对外FDI的方式,将信息与通讯技术产业转移到东亚各主要经济体,尤其是将信息与通讯产品的加工装配生产环节外移到劳动力成本低的中国,最终建立起在美国、中国和东亚其他经济体间,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国际生产网络。

与此同时,美国将技术创新的重心和资源集中在其他高技术领域,如在柔性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产品、生命科学等高技术上集中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质资本,使美国在大部分高技术产品上,对中国呈现贸易顺差。据美国商务部统计,截止到2016年,美国有6类高技术产品对中国呈现贸易顺差,而其对中国的高技术贸易逆差仅集中在4类产品:信息与通讯技术(1279.6亿美元)、光电技术(52.25亿美元)、武器(1.44亿美元)和高新材料(1.35亿美元)。其中,中国对美国的信息与通讯技术贸易顺差占中国对美高技术贸易顺差总额的比重高达112%(见表1),正是由于中美信息通讯技术贸易顺差额远超其他高技术,使中国整体对美国高技术呈现贸易顺差。而在2018年的中美贸易摩擦中,信息与通讯技术是美国对中国进口限制的高技术之一,由于其贸易差额数值较大,对其进口限制实质会大幅度减少美国对中国的高技术贸易逆差。

(三)美国并非仅对其有比较劣势的高技术实施进口限制

虽然美国对自中国的信息与通讯技术进口限制可以有效减少美中贸易逆差,但美国对中国的进口限制并不仅局限于美国对中国呈贸易逆差和比较劣势的信息与通讯技术。在包括航空航天设备、生物医药等在内的高技术双边贸易上,美国对中国拥有比较优势且对中国呈现贸易顺差,2016年美国对中国的航空航天设备贸易顺差和生物医药贸易顺差分别达到137.42亿美元和7.17亿美元。然而,在此次中美贸易争端中,这些领域的高技术也成为美国限制自中国进口的主要对象。说明此次中美贸易争端的目标并不仅是减少中国对美高技术贸易顺差。其针对中国要实现的政策目标相对更为复杂。

(四)美国高度限制来自中国的高技术投资

在将传统的对华高技术出口管制手段调整为重点进行对华高技术进口限制的同时,美国还十分注重防止中国通过对美国的FDI降低美国实施对华高技术进口限制的政策效用。如美国一直通过滥用“国家安全审查”政策,限制中国企业对美国的跨境并购[22]。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3~2015年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共审查涉及中国企业的各类投资交易74起,占美国当期审查投资交易总量的19%,2016~2017年美国政府又相继否决了福建宏芯投资基金并购德国芯片设备制造商爱思强(美国分公司)、中国峡谷桥1号基金并购美国俄勒冈州莱迪思半导体公司等并购交易,2018年中国企业并购美国企业因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而失败,变得更为频繁(见表2)。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全面高技术交易限制,已成为美国对中国高技术贸易和投资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焦点之一。

三、美国实施高技术进口限制的直接利益诉求

在改革开放后近四十年的中美经贸关系发展中,贸易摩擦并不是美国特朗普政府时期特有的经济现象。在2017年之前,美国仅“301条款”调查就使用了5次。然而,此前美国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摩擦更多是在经济下行时期,多以改善双边贸易逆差为借口发动,目的性相对单一。而此次的贸易摩擦是在美国经济持续增长、股市上涨和美联储即将加息的背景下,在没有任何政策预期情况下实施的,虽然也有减少贸易逆差、表达对知识产权保护不满等目标,但其要实现的政策目的相对复杂得多,其实施反映了美国的多重直接利益诉求。

(一)主动和应急限制《中国制造2025》的实际实施

经过两年多的顶层机制设计,《中国制造2025》在2017年开始进入实际实施阶段,而美国的特朗普政府和相关利益集团也从2017年起表现出对《中国制造2025》的担忧和批评,包括美国总统特朗普和商务部部长罗斯在内的高官都曾多次表示:最难以接受的是中国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超越美国;而美国的“301条款”的调查明确提出中国政府就是要通过《中国制造2025》,利用国外技术实现自主创新,在全球科技领域占据主导地位[23]。美国贸易谈判代表莱特希泽更是明确指出保证美国在高技术领域优势就是为了美国经济的未来。美国白宫也正式指出《中国制造2025》的目的就是获得美国原有的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份额[24]。而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议员在2017年11月8日提交了名为《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2017)》,以扩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外来投资的审核范围,增加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审核风险,美国共和党众议员罗伯特•皮特格尔(Robert Pittenger)明确指出该法案就是针对《中国制造2025》,以保证不要让任何外国政府通过任何渠道获得美国高技术[25]。美国商会利益集团在2017年发布的报告中也明确指出:中国政府提出的《中国制造2025》是建立在本地保护主义基础上的,具有全球野心的推进制造业发展的行动纲领[26]。综上可以发现美国自上而下均不认同中国以政府引导、政策优惠和财政支持等国家力量推进中国科技创新,并担心《中国制造2025》会帮助中国引导资本流入特定的高技术行业,可能导致行业市场竞争水平下降、效率低下和全球产能过剩。因此,利用高技术进口限制表达对中国的政策不满,限制中国通过《中国制造2025》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就成为美国对该规划正式实施后的应急政策反应。

(二)满足美国的国内政治和利益集团诉求

2008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及随后的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使中美两国的经济国力差距快速缩小。与此同时,在中国主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对非洲、中东欧地区实施积极外交政策的影响下,质疑美国以往政府的对华“接触”战略的声音日益增多[27],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国会、民主党和共和党、主要政治精英阶层、权威智库及主要利益集团在对中国的战略层面上达成空前一致,基本认同对中国的战略导向应该从传统的“接触”战略为主向“竞争”战略适当转变。2017年12月美国白宫发布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就明确指出中国已经成为美国未来的“最主要威胁”,其高技术制造类产业的发展,将深刻影响美国的国家安全,最终挑战美国的全球影响力和核心国家利益[28]。正是美国自上而下认同对中国的政治态度应以强硬和竞争为主要基调,为美国特朗普政府限制中国对外贸易的扩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基础和巨大支持,制衡中国因此成为美国对中国经贸政策的主要目标,发动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和贸易摩擦也在实际执行时相对更为便利。而从具体方式的选择看,对中国的高技术产品进口限制无疑是美国制衡中国相对有效、实际收益更大及最能表达美国对中国经济崛起不满的有效手段之一。

(三)有效减少日益扩大的美中贸易逆差

在2018年的中美贸易摩擦中,美国对中国限制进口的高技术主要集中在以信息通讯技术为核心的10类产品上。其中,仅美国对中国的信息通讯技术进口贸易额在2016年就高达1327.69亿美元,虽然美国对中国其他9类高技术产品进口总额在2016年不到200亿美元,但仅仅限制自中国的信息通讯高技术进口,就可以有效提升中国信息通讯技术在美国的市场价格,减少中国对美国的信息通讯技术的出口,实现美国特朗普政府减少对中国贸易逆差1000亿美元的主要战略目标,重新恢复美国信息通讯技术产业在全球的垄断和技术创新影响力,并维护美国在高技术贸易领域中的核心地位,最终减缓中国最具竞争活力的信息通讯产业的发展速度和技术提升水平。

四、美国实施高技术进口限制的本质利益诉求

2018年的中美贸易摩擦以美国对中国实施高技术进口与投资限制、中国对美国反向实施初级产品和农产品进口限制为主要内容,这种双边限制虽然因为中国的贸易反制,会使美国的农业利益受损,但对中国的高技术限制符合美国“利益优先”原则的直接要求,也可以满足其有效减少对中国贸易逆差的利益诉求。但美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并不仅局限于上述直接利益诉求,其实施驱动力还源于美国的本质政策需求。具体而言,美国发起对中国高技术进口限制的本质政策需求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守成大国“目标性”限制新兴大国崛起的需要

从近代全球经济中心的转换历史看,无论是第一次从荷兰转向英国,还是第二次从英国转向美国,原来的全球经济中心(守成方)和新的经济中心(新兴方)之间的经济压制与被压制,都是必然的经济现象[29]。2007年以来,在美国次贷危机及随后的国际金融危机负面影响下,美国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中心地位和主要影响力有所削弱,中国则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推动下,对外贸易总额逐步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出口方和贸易中心,并随之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因此,保持自身在全球经济中的领导地位成为美国政策关注的主要重点。而随着《中国制造2025》计划的实施,中国势必在技术创新能力、高技术产业规模和自身整体经济实力上得到进一步提升,并可能逐步实现对美国的经济追赶。而这进一步使美国开始担忧中美两国经济实力和地位的相对变化,可能威胁其现有的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地位。因此,美国对中国发起贸易摩擦就是为了通过让中国的高技术出口失去美国这一世界上最大的市场,遏制中国技术创新水平和生产能力的提升速度[30],防止中国通过技术赶超,维持美国在全球高技术贸易领域的中心地位,最终避免中国从现有的全球出口中心真正升级为所有经济领域的中心。

(二)提前维护美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现有实际获益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通过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在其与东亚的日本、韩国等经济体以及中国之间,建立起基于国际分工的全球价值链和生产网,并成功通过产业转移,将其国内低附加值的加工装配生产环节转移至中国[31],而这也无形中放大了美中贸易逆差,掩盖了美国从全球价值链的技术创新环节实际获益最高的现实,而这也是改革开放近四十年以来,虽然美中贸易逆差在逐年扩大,但美国仍能接受现有中美贸易模式和经济失衡发展的真实原因之一。然而,如果在现有的美中贸易逆差持续存在的前提下,中国通过提升高技术创新水平和产业升级,改变其在全球价值链和现有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将中美两国间的互补性贸易模式,转型和升级为双方在高技术领域的竞争性贸易模式,那么将极大地降低美国在技术创新环节的实际获益水平。因此,美国特朗普政府及其战略层认为需要提前做出预防和“采取强而有力的主动防御”[32],通过美国对中国的高技术出口目的地市场限制,减缓中国高技术出口增长和产业发展水平的赶超速度,降低中国高技术产业升级的可能性,最终维持其在全球价值链的现有高获益水平和其在高技术产业领域的未来领导地位。

(三)最终实现美国自身利益的长期增加

自2017年美国政府新总统特朗普上台以来,在其“美国利益优先”的施政纲领影响下,美国的利益重心从全球转向本土,这使美国将更多地为维护其国内利益采用单边主义政策,甚至将其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而在实现美国本土利益最大化的根本宗旨指导下,贸易保护主义也成为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核心内容。目前通过对中国的经贸摩擦,美国需要实现两大本土利益:

第一,增加美国人的实际就业机会,促成制造业回归。美国总统特朗普从2017年竞选上任之初,就主观地认为中国通过不公平竞争形成对美国的巨额贸易顺差[33],尤其在高技术产业和制造业上,大批加工装配和核心制造环节外移,造成美国制造业的“空洞化”和大量劳动力失业,因此,2017年3月美国才以调查巨额贸易逆差为名,绕开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利用“301”和“232”条款,发起对中国的单边加征关税。

第二,避免美国未来失去在服务业和美资在华跨国公司上的实际收益。自1993年中国承认对美实现贸易顺差62.7亿美元以来,美国在贸易逆差逐年扩大的背景下依然积极发展中美经贸联系,其中的原因之一是其在对中国出现货物贸易逆差损失的同时,在服务贸易领域获得了对中国贸易顺差的收益,以及获得美资在华投资企业的销售利润:一方面,美国已成为中国服务贸易逆差的最大来源地。据美国商务部普查局统计,2007~2017年美国对中国的服务贸易年顺差额从13.4亿美元增加到402亿美元。其中,为高技术转移付出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占其主要组成部分,美国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版权引进来源地,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国向美国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已经从2011年的34.6亿美元扩大到2017年的72亿美元。另一方面,美资在中国的FDI企业获得巨额销售收益,弥补了美国货物贸易逆差带来的资本损失。目前,中国对外出口中接近50%来自外商在华投资企业,据中国商务部外资司统计,2017年中国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高达18 392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44.81%,而2016年美资企业在中国的实际销售收入高达6068亿美元,获得利润达到390亿美元。正是因为高技术服务贸易顺差和美资在华企业的利润收益,弥补了其在货物贸易上的逆差损失,支持了其国内高技术创新。然而,一旦中国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其不仅将减少对美国高技术知识产权转让费的支付,而且会减少对美资加工装配类高技术制造业的引入,减少美国在华外资企业的实际利润。正因如此,美国才会积极发起对中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以保护美国在上述两方面的本土实际利益。

五、中国如何有效反制美国高技术进口限制

2018年的中美贸易争端是在中美两国的经济实力差距缩小、中国提升高技术创新能力而自然形成与美国的竞争,以及美中双边关系从“接触”为主转为“竞争”为主情况下的产物。在美国自上而下对中国的消极看法逐步形成、美国转向本土利益优先以及双方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差异的持续影响下,中美经贸冲突难以在短期内完全被取消,反而可能在长期情况下变得更为激烈。因此中国需要在发展好自己和优先解决国内问题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应对日益严峻的中美贸易摩擦,尤其是要有效地反制美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

(一)主动对受损高技术行业进行针对性政策扶持

2018年的中美贸易摩擦会对中国部分特定行业,尤其是对美国正在实施进口限制的10类高技术行业产生直接利益冲击,因此中国应主动通过针对性的减税和其他财政支持政策,对10类高技术行业和相关制造业进行重点扶持,尤其是对除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信息通讯业之外的其他9类行业,应给予重点政策支持。需要指出的是,自2010年开始,中国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首次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17年中国GDP总量高达12.2万亿美元,这使中国完全有能力和基础对受损高技术行业进行支持;同时,目前中国也在进行大规模减税,因此,就目前国家实力而言,中国完全可以通过减税和补贴等方式,支持国内受损高技术行业。而直接的国内政策支持更容易取得减轻中美贸易争端中企业实际损失的效果,因而该措施可以成为中国政府的首要政策选择,也是相对最容易实现和需即时实施的手段。此外,为了进一步促进受损的高技术行业发展和利益补偿,中国还可以采取两点具体策略:其一,积极开拓“一带一路”国家和中国的国内市场,以这些地区的高技术产品市场,一定程度弥补美国市场份额减少带来的经济损失。其二,重点将具有对美比较优势的信息通讯行业,通过对东亚、中亚等相对落后地区国家的直接投资,进行加工装配生产环节的对外转移,同时升级国内高技术产业及其技术创新水平,从而将中国对美信息通讯技术贸易顺差转变为其他国家(如越南、菲律宾、哈萨克斯坦)对美国的信息通讯技术贸易顺差。

(二)深化中欧全球治理合作,降低对美国的高技术市场依赖

2018年美国发动对中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是绕开世界贸易组织全球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的一次单边贸易制裁行为。这种行为与一直主张国际贸易应遵循全球多边治理原则的欧盟,是会存在理念冲突的。长期以来,以德国为核心的欧盟一直主张全球治理合作和维护WTO框架下的多边经贸规则,而以德国人为首的欧洲人,比美国人更关注全球治理中的规则治理,主张程序正义及严格遵守已有的法律法规。同时,中欧双方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全球气候谈判、中欧自由贸易区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的对接上,已经有了一定前期合作基础,中国完全可以深化与欧盟的经贸合作,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尤其是扩大与德、法、意等欧盟核心国家的高技术贸易规模,以欧盟市场有效降低中国对美国高技术市场的出口依赖性。从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对外经济制裁的历史效果看,由于被制裁方在国际市场上很容易找到替代伙伴,制裁很少能帮助美国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34],同时,以德国为核心的欧盟既是美国的传统盟友方,易对美国对外政策产生影响,又拥有与美国市场结构和规模相似的内部统一大市场。而历史经验也表明在美国对外单边贸易制裁中,欧盟对被制裁方而言,往往是美国市场的重要替代方。因此,深化中欧全球治理合作,可以成为短期内降低中国对美市场依赖的相对最可靠的政策手段。

(三)选择重点行业对美国进行目标性贸易反制

目前,美国是中国的第一大货物出口市场和第六大进口来源地,中国则只是美国的第六大出口市场,造成中美经贸关系的非对称依赖特征。而这也使中国对美国贸易反制的水平低于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制裁能力,使中国难以在未来全面反制美国的贸易限制。因此,在当前中国受到美国技术进口限制的紧迫形势下,中国需要利用自身比较优势和进口产品的特点,有目标地进行“聪明式”贸易反制,有效打击美国的目标利益集团和特定行业,迫使其游说美国政府取消对中国的贸易争端,这是当前中国面临外来歧视性待遇时的应急性措施,虽然中国在贸易争端中的受损程度仍可能会大于美国,但该手段能帮助中国相对更有目标、更有效地打击美国经济,使其不至于肆无忌惮地对中国使用关税措施,在短期内可能取得一定有效的政策效果。根据目前对美进口结构特点及美国获益的主要来源,中国可以针对性地进行三方面反制:其一,选择美国服务业进行重点进口反制,尤其是重点对美国的旅游服务业和运输业进行进口限制;其二,选择中国对美进口规模相对较大的农业和飞机制造业等进行进口限制。中国在种子、棉花、谷物和水果等农产品领域对美国的进口较多,而美国农场主利益集团对其政府决策的影响一直较大,甚至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等都是出自农场主阶级和利益集团,因此,中国完全可以通过加大对农产品的进口限制程度,迫使美国农场主利益集团游说特朗普政府取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其三,选择中国对美有较强竞争能力和进口规模偏大的行业,如汽车业、石油天然气业、塑料业、矿产品业、皮革业等进行重点贸易反制,让这些行业受损程度相比其他行业更严重,最终使美国政府谨慎对中国实施贸易限制。

(四)充分利用外资在华企业及所属利益集团游说美国政府

美国是一个利益集团众多的国家,利益集团的金钱游说和政治博弈,对美国的最终政治决策往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许多美国在华投资的大企业往往在美国的华盛顿有自己的代言人——利益集团,这些大企业通过利益集团的政治游说,时刻影响着美国对中国的外交和经贸政策的方向和实际进展。根据中国商务部投资指南的统计,目前在中国对外贸易顺差和出口贸易构成中,有近一半来自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企业。美国对中国发起的高技术进口限制,无疑将对美国、欧盟和日本在内的世界主要国家的外资在华投资企业的出口造成巨大损失。与此同时,美国以“制造业回归”为名发起的贸易摩擦,也可能会使许多美国在华投资企业因为撤出中国,而失去在国内的销售收入。而来自中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对许多美国在华投资企业至关重要,如美国苹果公司2017年仅从中国市场获利就接近180亿美元,占其全球市场销售总额的20%;而美国波音公司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一度在2015年占据其全球销售额的12%。此外,日、欧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在中国的外资高技术企业,也会因美国对中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遭受损失。因此,中国完全可以借助美、欧、日等各方在华受损企业的力量,一方面利用美资在华企业在美国的政治代理人——利益集团,游说美国政府取消对中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另一方面利用日、欧等国的企业影响其政府,再由其政府与美国政府谈判或向其游说。但需指出的是,利用利益集团游说美国政府通常是在中美贸易争端持续升级,及其对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企业造成的损失难以承受的情况下更容易实现。因此,在当前中美贸易争端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情况下,中国尚可以暂时保留这一手段。但中国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可以提前做好准备,进行对美国利益集团受损情况的前期调研,以备在中美贸易争端升级后能迅速实施这一中期策略,使其充分发挥制约美国政府关税政策实施的效用。

(五)重视技术限制的传导效应,做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准备

随着中美高技术贸易摩擦的持续升级,其影响将不仅局限于贸易领域,后续还可能通过技术限制的传导效应,造成人民币汇率持续贬值、中美两国物价水平上涨及通货膨胀、中国资本市场在贸易摩擦压力下可能逐步开放等长远影响,使中美贸易摩擦的实际影响可能从高技术贸易领域进一步延伸至高技术金融等领域,加大国内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而这种金融领域的负面影响给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害将远大于贸易摩擦的不利效应。因此,中国除了要在贸易领域进行对美目标性反制外,还需制订好预防未来金融风险的长期政策,管理好国内的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和货币市场,防止出现金融泡沫及因某一领域(如高技术股票市场领域)的潜在局部风险爆发而引致的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从而将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范围尽可能地限制在贸易领域,维持中国经济的持续平稳增长。

(六)防止美国与经济盟友联合,预防技术领域的多边“针对性”制裁

虽然,当前的中美高技术争端更多集中在贸易领域,但从21世纪初美国对外贸易制裁的历史趋势看,针对被制裁方的特定个人或集团,通过影响其利益减少对“弱势群体”和第三方负面影响的针对性“聪明制裁”,成为美国对外实施贸易制裁的主要选择[35],而且美国也开始更多地联合第三方,共同对被制裁方实施限制,以增强其成功率。2018年,加拿大政府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帮助美国将中国华为公司的CFO兼创始人之女孟晚舟扣押,并以其违反美国对伊朗的经济制裁为名宣称可能将其引渡到美国。这次事件表面与中国高技术贸易无关,但其实质很可能是美国希望通过加拿大打击华为公司,进而影响中国对外高技术战略。目前,华为已经通过拿到25个5G组网合作和在全球安装10 000余个5G网络基站,取得全球5G通讯市场发展的先发优势,因此遏制华为实质就是遏制中国信息通讯技术产业在全球地位的提升,不仅如此,美国还以国家安全为由阻碍华为公司进入美国市场,并要求其盟友共同遏制华为发展。而加拿大政府的此次行动,无疑是其盟友响应美国号召的重要表现之一。因此,中国需要防范孟晚舟事件的升级,防止美国以其为借口破坏中美贸易摩擦谈判进程,尤其是采取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升级至美国联合其北美、欧洲和亚洲盟友,共同对中国进行高技术贸易制裁。具体需要采取三点措施:其一,中国政府应在孟晚舟事件尚未定性前,主动加强与各国政府间的政策沟通与协调,引导企业加强与北美、欧盟和日本等东亚经济体的市场联系,尽可能避免美国与其盟友因华为问题而联合;其二,作为相对弱势方,中国需适当收缩对外技术投资。结合当前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有55.8%集中在亚洲地区的现实,重点加快5G网络等信息通讯技术在亚洲地区的拓展;其三,积极引导以华为公司为代表的高技术企业参与全球行业技术标准的制订,避免其被排除在全球统一的高技术标准体系之外。这些是中国在短期和中长期都需时刻注意实施的策略和手段,也事关未来中国反制美国贸易摩擦行动的成败。

六、结论性评述

2017年以来愈演愈烈的中美贸易摩擦实质是一次美国对中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其是在中美两国经济实力差距逐渐缩小背景下,美国为了限制中国新的高技术产业战略实施、国内高技术创新水平和能力的实质提升,及预防中美两国在未来高技术领域的可能竞争,而实施的一次贸易限制行为。其利益诉求是多元化的,涉及经济和政治等多个层面,但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对作为新兴大国的中国的目标性压制、维护其在全球价值链的现有获益及实现未来美国本土利益的实质增长等,因此,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实质是一类国际经济关系政治化的行为,在实现打压中国经济崛起和维护美国的全球经济和科技领域霸主地位的目标驱动下,此次中美贸易摩擦很难如部分学者预期那样,最终以协商合作的形式结束。只要中国在全球经济领域可能影响美国的世界经济中心地位,美国对中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就很难真正结束,未来美国还会从更多其他领域对中国实施“目标性”经济限制,中国需要提前做好政策预判,做好长期反对的准备。尤其是在当前中国相比美国仍处于弱势地位情况下,中国不能全面反制和对抗美国,需要选择具体领域,开展“聪明式”的针对性经济反制。

同时,未来中国发展和壮大自己的实力是战胜美国对华贸易摩擦的关键。因为无论中国如何对美国进行贸易反制,只要中国相比美国仍处于弱势经济地位,任何反制给中国造成的实际损失都会大于对美国的负面影响,使美国获得“相对获益”,从而使其可以一直对中国发起贸易摩擦。因此,中国未来需继续以发展自己为主要基调,在自身相对弱势时不要主动扩大双边贸易争端,主动防备现有的贸易摩擦延伸到金融领域。此外,中国还需要积极加强与欧盟、“一带一路”、非洲等地区的国家经贸联系,加强市场联合。只有在总体经济实力和实际影响上超过美国,中国才能根本上迫使美国取消双边贸易摩擦。

篇幅原因,参考文献略。

[基金项目]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8YJA790055);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攻关项目(18JZD034);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自主科研项目(2018QN021);武汉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研究项目(2018JG043)与2018年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中美友好互信合作计划项目(FDZMHX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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