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大宗交易的一些你必须了解的规则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 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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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大宗交易的一些你必须了解的规则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 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 

2024-07-14 09: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来源:雪球App,作者: 财译,(https://xueqiu.com/2747360062/78626752)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 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大宗交易问答

一、业务部分

1. 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资者如何进行大宗交易?

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可通过该席位进行大宗交易。

其他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其办理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办理。

3.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陆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查询当天大宗交易情况或接受当天成交数据.

4.哪些证券不能进行大宗交易?

本所交易日的15:00前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5.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意向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买卖方向;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意向申报中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

买方和卖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代表买方和卖方的会员分别通过各自席位(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通过该席位)进行成交申报,成交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证券代码;(二)股东帐号;(三)成交价格;(四)成交数量;(五)买卖方向;(六)买卖对手方席位号;(七)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买方和卖方的上述成交申报中,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

6. 意向申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最低限额成交。 买方和卖方根据大宗交易的意向申报信息,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议价协商。 当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包括其他参与者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7.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如何确定?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8.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是否能撤消或变更?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须经本所确认。本所确认后,买方和卖方不得撤销或变更成交申报,并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的清算交收义务

9. 进行大宗交易的帐户(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是否应有足额的证券或资金?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投资者帐户(包括会员自营账户)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10.大宗交易的费用如何收取?大宗交易的交易经手费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同品种证券的交易经手费率标准下浮(其中,股票、基金下浮30%,债券、债券回购下浮10%), 其它费用同集中竞价交易。

交易所对于大宗交易的规则:

一、大宗交易说明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1)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4)债券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6)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千张。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美元。(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3、大宗交易价格:(1)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中,该证券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其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该证券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权益类证券,包括A股、B股、基金等);(2)债券大宗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等);(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自行协议确定。4、大宗交易不纳入指数计算,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5、交易所大宗交易采取人工报单方式: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需通过专门的大宗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尚未实现完全电子化交易。客户如需发起大宗交易委托,须向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申请,经办人员通过经纪业务服务平台向营运中心进行大宗交易申报,而后营运中心通过上海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交易所进行人工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已实现由分支机构通过经纪业务服务平台相关菜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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