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研究生类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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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类别: 1. 获国家留学基金委下项目资助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 获国家留学基金委下项目资助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离校申请流程: 学生类别 需提交材料 我校在读研究生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登录studyabroad.csu.edu.cn,上传以下材料 1. 离校单电子版(附件1); 2. 本人护照首页及签证页; 3. 机票订单(电子版); 4. 签署好的协议书电子版 我校应届毕业生 (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1. 进入“中南大学数字化离校系统”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网 上办理完毕截图; 2. 本人护照首页(照片页)及签证页. (扫描或拍照); 3. 本人出国机票电子版 1. 在留服机构预定出国机票以及学校相关离校手续后,将离校单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和二级学院邮箱(见附件2); 2. 与基金委签约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纸质版1份交至国际处(可代交或快递)。 三、有关退宿办理: 根据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中心的要求,请登录学生宿舍退房流程办理相关事宜 (http://hqbzb.csu.edu.cn/info/1056/7233.htm)。 具体请联系各校区物管站: 校本部物管站:学生二舍129# 铁道校区物管站:一站式服务大厅 湘雅校区物管站:湘雅新校区学生11食堂203# 南校区物管站:升华20栋106#。 四、相关说明: 1. 国家公派研究生必须遵守《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字【2012】 29号)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公派出国研究生的有关管理规定 (http://www.csc.edu.cn/chuguo/guanliguiding)。公派研究生出国前必须办理学籍和离校等有关手续,回国后办理复学手续; 2. 公派研究生在留学期间的助学金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理(中大研字【2018】26号)》执行。 3.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留学期间可申请学校各类奖学金(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励金等)。 4. 国际处负责将同学们提供的离校单信息转给研究院培养办,对于我校在读研究生,培养办会做相应的学籍状态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中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黄老师 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区校本部图书馆202,电话:0731-88877845,邮编:41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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