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流程(毕业生档案、离职人员档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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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流程(毕业生档案、离职人员档案接收)
01、毕业生档案接收
1.学校保管
指毕业院校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档案保管服务。一般保管期限为2年。学校只单纯存放档案,不负责办理转正定级、户口、职称、证明开具等任何事项。(两年期满后,将其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转递到人才中心
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档案保管服务,人事代理没有固定期限,档案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流动到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3.转递到工作单位
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该保管权限于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档案,其聘用的各类人员必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02、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
离职人员档案接收
持:①离职证明
②本人身份证(非郑户籍,需提供在郑劳动合同)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人事档案转递。
03 其他人员档案接收
一、 其他人员人事档案范畴:
未就业的高校生、私企聘用人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且档案在异地人才中心存放)
注:未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接收
二、现场办理申请材料:
1、属于个人委托存档的,提供本人身份证(非郑户籍,需提供在郑劳动合同)和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的存档证明,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调入申请;
2、属于单位集体委托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的存档证明、单位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调入申请。
线下办理:到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线上办理:登录郑好办APP办理 相关业务链接: 郑好办APP下载(安卓版)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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