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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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2023-06-16 13: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单位发出《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附件2),定于2023年5月至8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以下简称“省赛”)。为推进我校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报名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次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各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省赛阶段各赛道每个参赛项目的指导教师要求不超过5人。如超过5人的,获奖通知及获奖证书只体现在报名系统中排序前5的指导老师。

二、参赛项目指标和奖励方案

(一)参赛人数指标要求: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安排,已将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官网参赛率、参赛项目数纳入考核指标,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所在学院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以上的学生人数参赛,以网上报名成功的实际人数为准。

(二)创业项目数指标要求(附件4):

1、学院在校生人数≤500人,创业项目最低指标为25个,其中,“青红”赛道指标数≥8个;

2、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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