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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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习实训是高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亦是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我院为了能够培养合格的操作技能型人才,除了加大对校内教学实习、实验设备建设的投入,让学生在校内进行必要的实验、实习外,校外实习、实训方面的训练也加大力度投入。大力发展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使学生能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训练,使教学更加贴近媒体实际,是当前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因此,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发挥其多种功能,是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方式。 第二章 实习、实训基地内容 第二条 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与主要任务 (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 1.能完成所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包括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能力训练,按照我院“实践”的理念要求进行技术技能训练;按照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准则;有各种健全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管理等);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在本地区和外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所包含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3.具有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有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研究人才。 4.具有专业设计、研究开发及新媒体操作技术推广应用的能力。 5.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创新设计、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教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先进的企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操作技能、后期制作等。 4.初步掌握专业设备的工作原理、主要结构。对主要设备特别是现代化设备能够进行操作和使用。 第三条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高等教育是“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能型人才”。因此,实训基地的建设要突出以下特点: (一)高新技术含量高 实习、实训基地的设置本身应选择那些企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高技术和新技术的行业和企业。基地的建设起点高、定位新,在实训过程中要具有专业基本技术技能,使学生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技术技能的要求,得到实际操作训练。 (二)实践性强 高等教育的技能性和实训基地的实践性是实训基地的又一个鲜明特点。实训基地工作的教师既要有理论学术水平,又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即“双重素质”。学生在此培养的结果,毕业时部分学生要拿到部分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如职业资格证等)。 (三)开放性好 实习、实训基地能使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就接触本行业新技术、新技能。由于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双师型教师的聘任,学校与企业的联系更紧密了。实训基地还能提供对社会多方位的服务,包括培养技术人员和直接完成服务项目。所以,它既是对外信息交流的窗口,也是对外服务的基地,在对社会服务的同时还取得了经济效益。 (四)有利于综合素质培养 一个实习、实训基地是针对某一个行业或岗位群的技能培养而设立的一个工作环境,是系统的技能训练场所。它具有产学一体化模式的特点,也是校企结合的产物。它让学生在一个条件完善的工作环境下进行综合能力素质的训练。综合素质包括: (1)技术训练;(2)工程训练;(3)创新性训练;(4)自信心训练;(5)灵活性训练;(6)职业精神培养;(7)协作精神培养;(8)社会交往等。 第四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按照我院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进行选择确定。 (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类型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我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类型有以下两种: 1.为相应专业学生生产实习而设立的基地。(立足本地) 2.为专业毕业实习设立的基地。(本地和外地) (二)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准则 1.双方体现互惠互利,义务、权责明确。 2.就近就地、相对稳定、满足实习、实训任务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3.满足实习、实训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4.能够满足“工学交替”“产学合作”办学条件。 (三)学校与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1.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2.在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3.实习、实训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践教学与“产、学”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不在本地的实习、实训基地应妥善安排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等条件。 (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申报及协议书的签订 1.根据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在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和实习基地条件,起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报告,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后报学校批准,由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教务处、系(部)、实习基地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2.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3.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合作目的; (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 (3)双方权利和义务; (4)实习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 (5)协议合作年限; (6)其它。 (五)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挂牌 学院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统一挂“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基地”铜牌,具体名称由学校和基地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为促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学院会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实习教学情况。对协议到期的实习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第六条 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建设要求 (一)在实习、实训过程上要具有专业基本技能养成的仿真性。使学生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技能的要求,得到实际操作训练。 (二)在内容安排上要具有综合性。使学生通过实习、实训不仅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技能,而且熟悉和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和技能。得到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的全面培训。 (三)要遵循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重的原则。校内实训基地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群基本技术、技能的模拟培训,校外实训基地则是让学生直接参加生产和实际工作进行现场培训。校内、外实训基地相辅相成,紧密结合,以全面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 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管理 (一)实习、实训教学基地采用学校管理为主的原则。 在学院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制订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协调有关事宜。各系(部)依据学科及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大纲等要求,具体实施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院教育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学院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立项、建设、撤销应报教务处备案。 (三)对实习、实训教学基地要采取科学管理措施,要注重各种文档资料的保存,注重对实习、实训等基本信息的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种报表。 (四)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五)要做好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训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合作单位无力承担,由各系(部)派出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负责。 (六)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到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检查、督促与指导,对基地建设管理成绩突出的系(部)予以表彰;对建设成效不大、不能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基地,提出整改要求。 第八条 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可由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践教学基地执一份,学院、系(部)各执一份。 (二)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师生的食宿、学习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其它。 第九条 实践教学基地挂牌 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实践教学基地可挂“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实践教学基地”铜牌,具体名称由基地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实训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一)为促进实训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应会同学院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学生实训情况。对协议到期的实训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决定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二)学院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实习实训基地的评选。对被评为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 附件: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建立实习基地。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建立 专业教学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地点设在乙方单位。乙方每年能接待 专业(专业方向)的实习生 名。 二、双方共同努力进行实习基地的建设,共同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积极创造条件,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而服务。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选派优秀教师为带队指导教师,管理实习生的业务和纪律。 2、聘任或续聘乙方人员为实习指导教师。 3、甲方到乙方实习时需提前 周与乙方联系,以便乙方安排落实。 4、制定实习大纲,确定实习内容。 5、与乙方协商确定教学实习基地的终止或延续。 6、向乙方提出完善实习基地建设的建议。 7、与乙方开展科研合作,共同申报项目或开展横向科研。 8、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乙方招聘录用人员时优先考虑。 9、每学期派出有经验的优秀教师对乙方的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二)乙方职责 1、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担任实习指导人员,与甲方协商后确定聘用人员。 2、指导、管理实习学生的业务和纪律。 3、与甲方协议确定实习内容。 4、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如因非人为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实施完成实习任务时,需提前 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对学生的整个教学工作做出统一安排。 5、制定实习生具体实习方案。 6、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提出建议,并做出实习鉴定。 7、可向甲方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 年,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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