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常见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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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常见问题说明

2024-07-03 13: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常见问题说明

1.体测是按自然年还是学年计算?

答:考虑到上报教育部数据是每年年底,且换算系统难以进行过多的调整,以前我校体测是按自然年度计算。但现在系统运行方面不成问题,为了更好的与国家政策接轨,我们现在执行以学年计算。在交替阶段会出现个别特殊现象,以体育教学部解释为主。

2.是不是大学四年有4次体测成绩就可以?

答:不是。厦门大学的体育课规定体测是作为身体素质纳入体育课的成绩评定,而教育部文件规定,高等学校学生每学年都需参加1次体测,如果学生一个学年的两个学期都选修了体育课,那他将会参加2次身体素质测试(最后评定取最好成绩),但他只完成了教育部所规定的1次。

3.体育课的体测成绩与教育部规定的体测成绩是否一致?

答:不一致。两者评分项目及成绩不一样。现实施的体育课体测成绩的评分项目为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占体育课总分的30%,各项目的权重为3%、3%、3%、3%和18%;而教育部规定的体测成绩的评分项目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m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各项目的权重为:15%、15%、20%、10%、10%、10%、20%。因此,两者的得分会不一样。

4.休学同学是否需参加体测?

答:不需要。但复学后需按要求正常参加体测。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学生复学时所在年级的身体素质评定结果进行评价。

5.退伍复学生是否能免测?

答:不能。需正常参加体测。同时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学生复学时所在年级的身体素质评定结果进行评价。

6.免测申请是否只需提交一次就行?

答:不是。免测申请只限于当次体测免测,也不可用以前年份的医院证明来申请本学年的免测。

7.免测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体测以学年为单位,统一组织体测时,学生不能将暂时不能剧烈运动的医院证明来申请整个学年免测。

学生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需要提供以下三份材料:(1)《免予执行申请表》,填写后需由学院教学秘书或辅导员签字;(2)三甲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且疾病证明书中需医生明确建议避免剧烈运动和避免剧烈运动的时限,且诊断证明时间与申请提交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两个月;(3)医院病历单、诊断报告单、出院记录、出院证明(四选一)。

免测申请经体测中心审核通过为申请成功。

8.短学期的长跑是否可计入体测成绩?

答:不能。短学期的长跑只能计入短学期的体育课成绩。

9.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文件和通知哪里可以查看?

答:请于体育教学部网站的“体测中心”查看,通知也会在测试前发至各学院。

10.厦门大学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地址、值班安排和邮箱多少?

答:翔安校区:一期田径场一楼大厅103,周二、四,上午8:20—9:50;思明校区:体育教学部办公室309(游泳馆三楼),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0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0592-2180851;邮箱:[email protected]

11.请问体测成绩查询地址?

答:微信小程序“厦大体育”--体质测试--一年多测成绩中查看。

12.整学年期间都需要出国交流,体测如何处理?

答:可参加上一学年短学期的体测,即2021-2022学年需出国交流,则参加2020-2021学年短学期的统一体测。注:需由各学院提前申请,并盖学院公章,上交体测中心。

13.体测中心组织的全校性统一测试的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答:学校每年组织两次全校性统一体测,分别在5月和11月。具体通知内容将提前发布在体育教学部网站或“教务处本科教务工作群”,敬请关注。

14.体测毕业分数怎么计算?

答: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以大学四个学制为例:

(1)四年体测总分=大四得分×50%+【(大一得分+大二得分+大三得分)/3】×50%。

(2)若某1个学年免测,则该学年成绩不计入总分,如下:例如大二免测,四年体测总分= 【(大一得分+大三得分)/2】×50%+大四×50%。

(3)若某2个学年免测,则该学年成绩不计入总分,如下:例如大二、三免测,四年体测总分= 【大一得分/1】×50%+大四得分×50%。

(4)若大四免测,计算如下:

四年体测总分= 【(大一得分+大二得分+大三得分)/3】×100%。

15.交流学生的体测问题处理方式

(1)外校来厦门大学交流学生提供体测证明至体育教学部办公室309(游泳馆三楼)盖章。证明模板见附件1。

(2)厦门大学在校外交流学生返校后将加盖交流学校公章的体测证明提交至体育教学部办公室309(游泳馆三楼)。

附件1:外校来厦门大学交流学生体测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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