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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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暂行规定

2024-07-14 13: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鉴于部分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已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为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完善我校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管理模式,综合考虑相关实际情况,学校允许部分同学免修公共英语课程,将更多精力投入其他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写作。为此,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申请免修的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 “基础英语”课程:

1、属于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及其以上的;

2、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英语成绩达到当年学校规定的免修标准(根据当年入学考试中全校英语整体成绩确定);

3、本科(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研究生。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 “专业英语”课程: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外正式英文学术期刊发表(或被接收发表)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论文,经导师书面确认后,可作为免修参考条件。

二、申请免修的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签章;

(三)各学院将名单集中上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经研究生学院审核批准后,在网上公布同意免修名单。

三、申请免修的相关说明

(一)凡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程的研究生,需由本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

(二)申请免修获准后,可以不参加英语课程的学习和课程考试。该课程在成绩单上注明“免修”,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三)免修申请必须在新生入学后两周之内提出,超期不再受理。

四、本规定适用于按国家招生政策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不适用于接受非学历教育研究生。

五、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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