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安全作业规程40条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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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安全作业规程40条及解释

2024-07-10 19: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1.通电之前,查明天车走台上确无闲人,没有遗留工具,电器设备都置于正常位置,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各通路的门关好,再合上电源开关,并起动天车。

12.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13.起吊时必须使吊钩在被吊物品的正上方,禁止斜拉、斜吊。起吊使用慢速挡启动,必须保证吊绳始终处于垂直状态,严防重物空中摇摆,起吊平稳后换快速挡。

14.在作业中司机要做到“准、快、稳、安全和合理”。

15.杜绝超过天车、载具、吊具、吊绳额定负荷的装卸行为,作业计划书中有特殊规定的,必须严格遵守,司机有权拒绝起吊超重的或认为有危险的物件。

16.起吊物品时要正确选用吊具,确认所选的吊具适用并能承载被吊物品,吊具要吊在受吊物品的吊环或其他规定的承载处,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

17.对于大吨位物件,可用起升第二档试吊;第一次起吊重物或负荷达到最大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18.必须遵从挂钩或专职人员的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域(指挥人员站在被吊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被吊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或指挥人员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他不注视被吊物时,不准开车;对指挥信号不明的,应鸣铃确认。

19.天车工有权不执行错误的或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但听到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20.天车工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发出信号:

(1)起升或下降物件时或开动大车或小车时;

(2)吊具接近地面人员时;

(3)接近同跨的其他天车时;

(4)从视线不清楚场所通过时;

(5)在吊运通道上有人停留作业时,应连续鸣铃示警。

21.操作控制器按钮、旋钮、手柄时,要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再逐级增减速度;起动控制手柄时要匀调,使机构逐渐加速以确保各机构平稳无冲击,禁止突然起吊。

22.严禁大车或小车,卷扬两个及两个以上同时动作;不准在吊运物件的过程中调整主副卷筒的制动装置。

23.天车搬运物品时,要使受吊物在天车行线内行走,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离地过高;严禁将吊载物从人头上通过,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打铃警告。

24.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撞车;天车大车或小车应缓慢地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架。

25.行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反车等手段来停车,为防止发生事故而需紧急停车时例外。

26.禁止同时按下两个相反方向的按钮,其它可以同时操纵。有两个吊钩的天车,需单独使用,不准同时起吊两个物体。

27.一般情况不允许用两台天车吊同一重物,两台天车吊同一重物时,须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起吊时必须有专人只会,确保两车步调一致。

28.天车不工作时,不允许将重物悬挂在空中,以防止零部件产生永久变形;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29.天车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误动作和操作失灵等情况,要及时切断电源,迅速上报相关负责人,尽快排除故障和隐患。

30.行车失去控制时,重物自动下滑,应将重物降至空旷地面,运行中,禁止断电操作,相反,若起重机失控,自动行走升降,应立即断开应急开关切断电源。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主开关,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重新工作前检查是否正常。

31.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2.露天天车遇风暴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牢固。

33.电动葫芦挂吊物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控制开关和电源线绝缘良好,开关应挂在承力绳上;吊运过程中,操作者要手持开关随车行动,手不得握绳索和吊物,并保证运行道路畅通,起吊高度要适当以防撞顶。电动葫芦使用完毕后,应停在指定的安全地方。

34.龙门吊行驶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时,两边必须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35.禁止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36.维修人员在上面工作时,不允许送电,更不允许启动行车;特殊原因需要动车,必须与维修人员充分沟通,并得到允许后方可动车,启动前务必先鸣笛三声。

37.检修天车时,天车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配合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的位置,切断天车电源。检修天车或借助天车进行其他作业时,天车工应遵从检修人员指挥,调试运行时,禁止任何人在小车或大车轨道附近停留。

38.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39.工作结束后,并将吊钩升至一定高度,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将操作手柄置“0”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对驾驶室的窗户,地面,操作台等进行卫生打扫,工具摆放整齐,消防器材摆放到位。

40.收车后保养检修车辆时采取防护措施。清洁全车,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

附录

1、准、快、稳、安全和合理:

(1)稳,是指行车在起动、制动时无冲击现象,吊钩或物件不产生摆动;

(2)准,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能将吊钩或物件准确地停放在指定位置;

(3)快,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能熟练地实现各种操作,协调各机构的动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吊运任务;

(4)安全,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人身或设备事故。要求按章操作,认真交接班检查,精心保养行车,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5)合理,是指合理使用和合理操作行车;

2、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违章指挥不吊;

3、五不出车:

① 制动器不灵不出车;

② 转向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③ 喇叭不响不出车;

④ 灯光(包括大小灯,转向灯)不亮不出车;

⑤ 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灵不出车;

4、十慢

① 起步慢;

② 转弯满;

③ 下坡慢;

④ 会车慢;

⑤ 倒车慢;

⑥ 拖车慢;

⑦ 人多交叉路口慢;

⑧ 视线不良慢;

⑨ 雨雪天路滑慢;

⑩ 出入车间库房慢;

5、十不开车

① 车门不关好不开车;

② 安全设备不良不开车;

③ 人未坐稳不开车;

④ 物品未装好不开车;

⑤ 脚踏板和驾驶室外站人不开车;

⑥ 台架站人不开车;

⑦ 环境危险不开车;

⑧ 翻斗(车厢)未落好不开车;

⑨ 接班员未检查不开车;

⑩ 违章装载不开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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