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出借个人外汇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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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出借个人外汇额度

2024-07-11 00: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梁海祥) “每人每年有个外汇兑换的额度,那我帮朋友换一下是否可行?”日前市民陈小姐向信息时报记者表示,自己受朋友之托到银行兑换外汇,完事后朋友再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转账给自己。不过据了解,类似陈小姐这种私下换汇的方式已涉及分拆结售汇的问题,更有可能被监管层列入“关注名单”。银行及法律人士均指出,个人的购汇额度应该要遵循“自用原则”,切勿轻易出借个人外汇便利化额度。

  私下换汇有风险

  近日,市民陈小姐向信息时报记者表示,为图便利朋友向其求助到银行兑换了一笔金额6000元左右的澳元(折合约人民币2.9万元),不过陈小姐有点担心该操作是否有违规的嫌疑。陈小姐表示,她不知道把自己的外汇额度“借”给朋友兑换外汇是否合规。

  对此,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相关人士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结汇、购汇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该便利化额度遵循实需自用原则,市民可用于本人的旅游、留学等实际用汇需求,但不得用于境外买房、炒股、投资分红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在使用该外汇额度时,市民应到外汇指定银行营业网点等正规渠道进行外币兑换。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个人应不要通过化整为零的分拆方式进行换汇或汇款,另一方面个人也不要将本人的便利化额度出借他人使用。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曾志恒律师指出,陈小姐的这种方式已涉及到分拆结售汇问题,“对于部分个人通过分拆方式,利用他人的年度用汇额度进行资金的违规跨境流动。对涉及此种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局会有可能将其列入‘关注名单’,取消其之后两年内的便利化购汇额度,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外汇检查部门进行立案处罚”。被列入“关注名单”后当年及之后两年不再享受个人便利化额度,对此还将纳入个人征信记录中,对以后金融活动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他提醒市民,切莫向外人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保护好自己的便利化额度,同时不要相信地下钱庄等各种途径的“灰色资金”交易,使用真实交易凭证如实申报,采取合法的购汇途径。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私自买卖外汇行为将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分拆逃汇也是个人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的常用手段。该行为主要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也有可能将面临刑事处罚。

  “提醒市民注意外汇管制红线,遇到换汇、购汇问题一定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采取合法的交易途径。” 曾志恒说。

  信用卡外币消费不占外汇额度

  据了解,个人外汇便利化额度还是各个银行共用,市民在任一银行办理兑换均会扣减其便利化额度。假如个人用完了该便利化额度,是否当年就不能再向银行申请兑换外汇了?中行广东省分行的相关人士解释,如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便利化额度,且个人换汇用途符合监管规定的,可以凭相关的、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材料到银行申请办理材料指定金额内的换汇。

  广州农行的相关人士也表示,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是一项便利化额度安排,不是个人结汇和购汇的限制。超过额度的凭有交易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也是可以办理的,并不是超过额度就不能办理。

  此外,既然个人每年的便利化外汇额度有一定的额度管理,那么个人使用信用卡外币消费会占用个人外汇额度吗?广州农行的相关人士提醒,境外旅游和留学期间,个人使用银联和VISA卡刷卡消费,均不占用个人年度结售汇额度。使用银联卡刷卡消费,持卡人所有消费均通过人民币计价,接收人民币账单,银行直接划扣账户人民币资金,或持卡人到期归还相应金额人民币。使用VISA卡刷卡消费,持卡人所有消费以外币计价,接收外币账户,银行直接划扣账户外币资金或持卡人到期购汇存入账户还款,持卡人因境外消费的购汇还款,不纳入个人购汇额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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