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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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curtain walls,windows and doors GB/T 31433-2015 发布日期:2015年4月22日 实施日期:2015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泰诺风保泰(苏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金易格幕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宝业集团浙江建设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门窗检测站、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新方建筑科技研究中心、诺托·弗朗克建筑五金(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特凌节能门窗有限公司、北京东亚铝业有限公司、北京美驰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旭格幕墙门窗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大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欧泰克节能门窗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现代国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长春市建筑节能检验中心、浙江新世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沈阳正典铝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海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卓越中空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洪涛、万成龙、石清、刘会涛、杨仕超、石民祥、顾泰昌、刘军、林波荣、孙诗兵、杜继予、班广生、谭中心、杜万明、黄庆文、姚伟宏、马跃、许武毅、范怀瑾、余亚超、黄日勇、施伯年、张云龙、曾国胜、张国峰、刘忠伟、河红、蒋毅、尹昌波、王立英、钟铁柱、孙德岩、宗小丹、金仁哲、卜增文、赵青、吴洁、胡建文、于志龙、李叶、俞捷、杨向东、郭泽文、彭汛、赵本军、文忠、庄大建、吴从真。 1范围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门窗的性能分类及选用、要求和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用幕墙和门窗。 本标准不适用于面板直接粘贴在主体结构的外墙装饰系统、无支承框架结构的外墙干挂系统;不适用于防火门窗、逃生门窗、排烟窗、防射线屏蔽门窗等特种门窗。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80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 5823 建筑门窗术语 GB/T 7106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8484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8485 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9158 建筑用窗承受机械力的检测方法 GB/T 11976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12513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T 14155 整樘门 软重物体撞击试验 GB/T 15227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GB 15763.1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 GB 15763.4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 16776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T 18091 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 18250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GB/T 21086 建筑幕墙 GB/T 29043 建筑幕墙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29049 整樘门 垂直荷载试验 GB/T 29530 平开门和旋转门 抗静扭曲性的测定 GB/T 29737 建筑门窗防沙尘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29738 建筑幕墙和门窗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29739 门窗反复启闭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29908 玻璃幕墙和门窗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30591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JG/T 397 建筑幕墙热循环试验方法 JGJ 102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T 151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ISO 15822 门在地震引起对角变形时的开启性能测试方法(Test method of doorset opening performance in diagonal deformation-Seismic aspects) 3术语和定义3 术语和定义 GB/T 5823和GB/T 2108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设计相似性 similar design 幕墙、门窗的型材、玻璃、五金等部件或装配方式设计的改变不引起性能变化的特性。 3.2 代表性试件 representative sample 可以代表具有设计相似性的同类幕墙、门窗产品性能试验结果的试件。 3.3 门窗耐火完整性 fire resistant integrity of windows and doors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门窗某一面受火时,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现火焰的能力。 4性能分类及选用4 性能分类及选用 幕墙、门窗的性能分类及选用应符合表1的规定。 5要求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建筑幕墙、门窗的外观、材料、尺寸及装配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5.1.2 建筑幕墙、门窗面板、型材等主要构配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25年。 5.1.3 建筑幕墙的防火、防雷要求应符合GB 50016和GB 50057的规定。 5.1.4 建筑幕墙用钢化玻璃应符合JGJ 102的规定,门窗用钢化玻璃宜符合GB 15763.4的规定。 5.1.5 对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门窗,所用玻璃最少有一层应符合GB 15763.1的规定,塑料外门窗、铝塑复合外门窗、钢塑共挤外门窗、铝塑共挤外门窗型材所用加强钢或铝衬应连接成封闭的框架,并在玻璃镶嵌槽口内采取受火后能防止玻璃脱落的措施。 5.1.6 玻璃幕墙、隐框窗的结构胶应符合GB 16776的规定。 5.1.7 建筑门窗的选用宜符合GB/T 30591的规定。 5.2 性能 5.2.1 安全性 5.2.1.1 抗风压性能 幕墙、门窗抗风压性能以定级检测压力p3为分级指标,分级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1.2 平面内变形性能 外门、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以层间位移角γ为指标,分级应符合表3的规定。 5.2.1.3 耐撞击性能 门窗耐软重物体撞击性能以所能承受的软重物体最大下落高度作为分级指标,分级应符合表4的规定。幕墙耐撞击性能以撞击能量E为分级指标,分级应符合表5的规定,人员流动密度大或青少年、幼儿活动的公共建筑的幕墙产品,耐撞击性能指标不应低于2级。 5.2.1.4 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 幕墙、门窗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以发射物的质量m和速度v为分级指标,分级应符合表6的规定。 5.2.1.5 抗爆炸冲击波性能 幕墙、门窗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为抗汽车炸弹级、抗手持炸药包级,以试件承受爆炸冲击波作用后的危险等级分级,分级应符合表7和表8的规定。 5.2.1.6 耐火完整性 外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30min 注:建筑对外门窗的耐火完整性要求见GB 50016。 5.2.2 节能性 5.2.2.1 气密性能 门窗气密性能以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或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为分级指标,门窗气密性能分级应符合表9的规定;幕墙气密性能以可开启部分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L和幕墙整体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A为分级指标,幕墙气密性能分级应符合表10的规定。 5.2.2.2 保温性能 幕墙、门窗保温性能以传热系数K为分级指标,分级应分别符合表11和表12的规定。 5.2.2.3 遮阳性能 幕墙、门窗遮阳性能以遮阳系数SC为分级指标,分级应分别符合表13和表14的规定。 5.2.3 适用性 5.2.3.1 启闭力 幕墙、门窗可开启部位启闭力以活动扇操作力和锁闭装置操作力为分级指标,分级应符合表15的规定。 5.2.3.2 水密性能 幕墙、门窗的水密性能以严重渗漏压力差值的前一级压力差值△p为分级指标,分级应分别符合表16和表17的规定。 5.2.3.3 空气声隔声性能 幕墙、外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以“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w+Ctr)”为分级指标,内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以“计权隔声量和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w+C )”为分级指标,分级应符合表18的规定。 5.2.3.4 采光性能 幕墙、门窗的采光性能以透光折减系数Tr为分级指标,分级应符合表19的规定。 5.2.3.5 防沙尘性能 门窗的防沙性能以单位开启缝长进入室内沙的质量M为分级指标,防尘性能以可吸入颗粒物透过量C为分级指标,分级应分别符合表20和表21的规定。 5.2.3.6 耐垂直荷载性能 平开旋转类门耐垂直荷载性能以开启状态下施加的垂直静荷载为指标,分级应符合表22的规定。 5.2.3.7 抗静扭曲性能 平开旋转类门门扇抗静扭曲性能以开启状态下施加的水平静荷载为指标,分级应符合表23的规定。 5.2.3.8 抗扭曲变形性能 活动扇施加200N作用力时,镶嵌位置的卸载残余变形量不应大于1mm。 5.2.3.9 抗对角线变形性能 活动扇施加200N作用力时,活动扇残余变形量δ不应大于5mm。 5.2.3.10 抗大力关闭性能 采用试验负荷为75Pa乘以门扇或窗扇的面积,试验负荷通过定滑轮作用在门扇或窗扇的执手处,试验后,门窗不应发生破坏或功能障碍。 5.2.3.11 开启限位 试验重物的自由落体反复3次冲击活动扇后,限位装置不应发生破坏。 5.2.3.12 撑挡试验 活动扇在开启状态下,由撑挡定位,通过垂直活动扇方向施加荷载,撑挡不应破坏,活动扇的最大变形量δ1不应大于2mm,残余变形量δ2不应大于0.5mm。 5.2.4 耐久性 5.2.4.1 反复启闭性能 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小于10万次,窗、幕墙的开启部位启闭次数不应小于1万次。 5.2.4.2 热循环性能 试验中试件不应出现幕墙设计不允许的功能障碍或损坏;试验前后气密、水密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不可出现级别下降。 《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33-20156试验6 试验 6.1 试件 6.1.1 试件选取 6.1.1.1 窗代表性试件的选取 门窗代表性试件的选取宜符合表24的规定。 6.1.1.2 幕墙代表性试件选取 幕墙代表性试件的选取宜符合下列规定: a)不同分格形式的幕墙试件选取分格最大的试件; b)同一分格形式的幕墙试件选取设计风荷载最大的部位; c)带有可开启部位的试件选取含开启部位的试件,且与幕墙总开启面积比一致。 6.1.2 试件数量 性能类型及对应的试件数量应符合表25的规定,具有设计相似性且在试验结果适用范围内的不同试件可组为一批。幕墙、门窗性能与部件相关性及具有设计相似性时试验结果适用范围见附录A。 6.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6的规定。 附录A性能与部件的相关性附录A 性能与部件的相关性 幕墙、门窗性能与部件的相关性见表A.1,幕墙、门窗产品符合设计相似性时,试件性能试验结果适用范围见表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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