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教职工外出及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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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职工外出及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

2024-07-10 19: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管委会各办公室,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揭阳校区实际,现就教职工外出及请假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适用范围

教职工凡是因公出差(开会、参观、考察、学习、培训、学术研讨交流等)、因私请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以及寒暑假以外离开揭阳校区的,均要按本通知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一)教职工在工作日因私请假离开揭阳校区的,应参照《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47号)履行请假手续(具体请销假表见附件1)。因公出差离开揭阳校区的,应提前1天以上填写《广工揭阳校区教职工外出报备审批表》(附件2),涉及到经费报销的,还需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出差审批表》(附件3),按规定办理出差审批手续。若紧急外出,应提前通过电话或微信向管委会负责人或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备说明。

(二)管委会各办公室、各教学教辅单位负责人法定节假日、周末(非寒暑假)离开揭阳的,应于外出前填写《广工揭阳校区教职工外出报备审批表》(附件2),由校区党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报人事组织办公室备案。

(三)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原则上应提前15天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附件4),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广工大党字〔2015〕28号)的规定报批。

三、其它事项

(一)管委会各办公室、各教学系部负责人外出,应指定1名同志作为临时负责人,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的相关工作。

(二)教职工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无故未履行手续、逾期不归等情况,视情节轻重,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职工外出期间的待遇问题,按学校、校区有关人事政策执行。

(四)教职工应严格执行考勤打卡,若出现异常打卡,应填写《异常打卡情况说明表》(附件5),审批通过后才准予补卡。无故缺卡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4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和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同时按《揭阳校区教职工打卡考勤实施办法(试行)》(广工揭管〔2022〕2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联系人:夏奕霖

联系电话:(0663)6603124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申请表

2.广工揭阳校区教职工外出报备审批表

3.广东工业大学出差审批表

4.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5.异常打卡情况说明表

揭阳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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