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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的税种,过申报期限后,可以在逾期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二、业务前提(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已经在税务机关登记税费种认定信息。 (3)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的税种。 三、操作步骤 1 2 3 4 5 6 7 8 9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 步骤1:选择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逾期待确认信息”显示查询期间的逾期申报信息(包括未确认和已确认未缴款的)。 步骤2:点击操作中的“查看处理”。 步骤3:年度内首次发生逾期申报的,且在责令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步骤4:年度内逾期超过规定次数,需要进行一般程序处罚的,提示纳税人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步骤5:不符合首违不罚标准的,进入处理流程。 (1)确认违法事实(查询需等待)。 选择无异议,进行信息确认。 点击“确定”,保存《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2)确认违法事实后,进入缴纳罚款。 (3)缴纳罚款后,事项已办结,可下载打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步骤6:如保存处罚决定书后未选择缴纳罚款,或者缴纳罚款失败,可通过“简易程序处罚”功能重新查询该条记录,点击操作中的“缴纳付款”进行罚款缴纳。 步骤7:填写并提交申报表 步骤8:全申报 四、办结时限本业务即时办结。 五、注意事项1.增加前置校验,查询纳税人有无“已处罚未缴款”的逾期申报处罚。如有,提示纳税人先完成罚款缴纳,再做常规申报。 2.本模块可处理属期2019年及以后的电子税务局支持的税费种的逾期申报。(目前不支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相关逾期申报,个税代扣代缴逾期申报在原客户端渠道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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