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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hot summer and warm winter zone JGJ 75-201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3 年 0 4 月 0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53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75-2012,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1月2日 根据此新规标识废止 《GB 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75-2012 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的条文 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条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4.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5.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6.暖通空调和照明节能设计。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将窗地面积比作为评价建筑节能指标的控制参数;规定了建筑外遮阳、自然通风的量化要求;增加了自然采光、空调和照明等系统的节能设计要求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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