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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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2023版)

2024-07-12 16: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包括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结膜炎、食物过敏等。

2.应关注一级亲属及同卵或异卵双胞胎相关病史:

父母任何一方患有特应性疾病者发生AD的风险增加2 ~ 3倍,父母双方均患有特应性疾病者发生AD的风险增加3 ~ 5倍,母亲患病可能具有更高的预测性;同卵双胞胎中一方患有AD者,另一方患病概率为80%,异卵双胞胎中该比例为20%。

(三)可进行相关合并症病史询问,尤其是老年患者

包括:①心血管疾病风险及心血管疾病病史;②血栓栓塞性疾病史;③恶性肿瘤病史及家族史;④严重感染病史;⑤疫苗接种情况。

(四)辅助检查项目

根据患者病情及用药方案选择。包括:①血常规;②尿常规、大便常规及隐血;③血生化;④D二聚体、凝血功能;⑤胸部X线和/或计算机断层扫描(CT)检查;⑥心电图;⑦血清总IgE;⑧过敏原特异性IgE和/或皮肤点刺试验;⑨皮肤斑贴试验;⑩感染学指标如病毒性肝炎、HIV、结核等检查;⑪肿瘤标志物筛查;⑫创面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性试验;⑬组织病理学检查;⑭皮肤镜检查。

四、进入路径标准

(一)进入标准

第一诊断符合AD(ICD-10:L20.900),且符合"启动系统治疗"的标准(如不符合启动系统治疗标准,则采用以外用药物为主的治疗方案)。

(二)"启动系统治疗"标准应满足以下3个维度中至少各1项

1.依据客观评价标准评价为中重度AD:

①医生总体严重度评估(IGA)≥ 3(0 ~ 4)分;②EASI > 15分;③SCORAD > 40分;④难治性皮损BSA > 10%;⑤vIGA × BSA>130。

2.主观评估显示对患者生活质量带来明显影响:

①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10分;②瘙痒视觉模拟量表(VAS)评分或数字评定量表(NRS)>6分;③因湿疹样皮损或瘙痒导致相对睡眠障碍。

3.既往或当前治疗禁忌或应答不足:

①对外用药物(使用中强效糖皮质激素治疗4周,或超强效糖皮质激素治疗2周)或光疗应答不满意;②对非系统治疗方案存在禁忌证/无应答/失效/不良反应等;③当前治疗的复发率> 6次/年。

(三)特殊处理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需要特殊处理的情况包括合并严重心血管、肝、肾、脑等系统疾病且病情不稳定,合并未控制/复发/进展期恶性肿瘤或活动性系统感染,妊娠或哺乳期等,该类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五、治疗原则、方案和疗效判断

(一)治疗原则

①应基于"达标治疗"理念,帮助患者全面梳理病情、引导患者正确认识疾病,指导患者了解当前可选药物的特点,并充分考虑既往治疗史及合并疾病,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目标,不同时间节点的治疗目标阈值可参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系统药物达标治疗专家指导建议》;②在平衡患者需求、药物可及性及治疗获益与风险的前提下,在诱导缓解期可选择可快速控制炎症及瘙痒的治疗方案;③获得缓解后,可逐步调整系统治疗药物使用剂量和/或间隔(频率);④在皮损得到充分控制的同时,可过渡到以外用药物为主的维持缓解治疗阶段;⑤基础治疗和管理措施,包括健康教育、合理洗浴、使用保湿润肤剂、避免诱发和加重因素等,应贯穿中重度AD诊疗的全过程。

(二)治疗方案

1.诱导缓解治疗阶段:

本阶段的目标是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疾病。基于目前可选系统治疗药物的作用特点和诱导缓解治疗原则,建议设定2、4、8、12周作为细化治疗目标节点。诱导缓解治疗的时间设定为3(± 1)个月。在诱导缓解治疗阶段,可根据病情选择系统治疗药物联合局部药物,利于更快获得治疗应答和缓解,并可延长缓解时间和降低复发风险。

2.维持缓解治疗阶段:

本阶段的治疗目标是尽可能长期控制症状,减少或预防复发。在获得充分或最大程度缓解后,根据诱导缓解方案特点并结合患者病情和个体需求,可选择逐渐调整系统治疗药物使用剂量和/或间隔(频率),也可选择更换为其他系统药物维持治疗。在中重度或易复发AD患者皮损控制后,在逐渐降低系统药物治疗强度的同时,应进行外用药物的"主动维持治疗",即在易复发的原有皮损区间歇性外用糖皮质激素(TCS)、钙调磷酸酶抑制剂(TCI)或外用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诱导治疗获得缓解后至少应制定3 ~ 6个月的维持缓解治疗目标。

(三)疗效判断

治疗开始后,可借助相关临床评估指标变化来判断是否获得有临床意义的改善(即"治疗应答")。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均可判断为治疗应答:①既往24 h峰值瘙痒数值评定量表(PP-NRS)(0 ~ 10)自基线下降≥ 2 ~ 4分;②EASI较基线改善≥ 50%(EASI-50);③IGA自基线改善≥ 2分或达到IGA0/1;④DLQI自基线改善≥ 4分;⑤SCORAD较基线改善≥ 35%(SCORAD-35);⑥POEM自基线改善≥ 4分。不同药物的起效时间和至应答时间不同,应综合判断治疗方案的疗效。

在完成相应的疗程后,如果在仅接受基础治疗(抗原/刺激物回避、使用保湿润肤剂)的情况下皮疹无复发且持续至少8周,可判断为完全缓解;如果在仅接受局部药物(TCS或TCI或PDE-4抑制剂)主动维持治疗的情况下,皮疹无复发且持续至少8周,可判断为不完全缓解;如果仍存在≥ 1种以下情况:①临床改善不足(定义为IGA评分较基线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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