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契”到底是什么?(牧师详尽、全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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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契”到底是什么?(牧师详尽、全面解答!)

2024-07-06 04: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团契”真义及其教会实践

 

文/张路加

《生命季刊》第36期

 

关于“团契”,在我们一般的印象中,好像只是教会的一部分,只是教会中的某一个单一的群体,如青年团契、成年团契、老人团契等等。若进一步,有时我们也会认为“团契”等同于“教会”,因为虽然圣经中用了两个不同的字(Ekklesia/ Koinonia);但好像基本上两者都表达着差不多相似的意思:一群生命相同的人集合在一起的信仰群体。于是,便产生了“团契”到底是否等同于“教会”的争论。而目前一般的认知是以能否执行圣礼和教会纪律为指标来划分两者的区别。

 

究竟“团契”(Koinonia)真正的属灵意义为何?其实,Koinonia一词正确的中译应为:“团契”、“沟通”、“相交”、“共享”(《圣经新辞典》上册,299页),其最主要的含意为“相交”(Communion),故大多数的神学辞典将之译为“相交”,如《证主圣经神学辞典》、《圣经神学辞汇》(基督教文艺出版社)、《主题汇析圣经》(基道出版社)等等。

 

团契(Koinonia)一词在圣经中的使用

 

1、在旧约中的使用

 

这词在希伯来文为chabar,其基本的意义为“连接”或者“相连”。合和本中文圣经对此的翻译共有如下12种: 

除了诗篇94:20那一处外,这个词在旧约中基本上都不用在人对神的关系上,根据Alan Richardson的看法,“虽然旧约中的人物,的确与神有相交的经验,而他们仍避用这词去指明那经验,其原因是他们感觉神与人之间的距离和神的圣洁。所以他们不像那些希腊人甚至希利尼化的犹太人斐罗随便谈神与人中间有相交(Koinonia),他们情愿用那表示不平等和有距离的字眼,如‘仆人’、‘约’等”(《圣经神学辞汇》,174页)。

 

2、新约中的使用

 

新约中这方面最基本的字,来自希腊字根Koin-,被翻译为不同的词语,如“相交”、“交接”、“相通”、“有份”、“供给”、“公用”等,出现形式分别有形容词、动词、名词等,其出现次数如下表所列:

根据这字义的含意,新约中的有关经文可分为三类(《圣经新辞典》上册,299页):

 

(1)“享有一份”

 

他们描述同一个事业上的伙伴,如:基督教事工上(林后8:23)、或世俗生意上(路5:10);也描述那些分享相同经历的人,如:逼迫(来10:33;启1:9)、苦难(林后1:7;林前10:18)、凶杀(太23:30)等。此外又同样的指及那些一起享受某些权利的人,如罗11:17,林前9:23;谈及直接分享属灵的实质的经文,有腓1:7,彼前5:1,彼后1:4等。

 

(2)“给与一份”

 

其主要经文为林后9:13(你们对他们又对众人在捐献上的慷慨),中译的“捐献上的慷慨”正是准确的翻译了希腊文的tes Koinonias一词的意思。类似的经文还有罗15:26等。

 

(3)“共有”

 

适合此意的经文有三段,即徒2:42,加2:9和约一1:3,而笔者以为,在新约圣经中最能表达Koinonia该词意思的,是路加在使徒行传2:42中所用的:“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祈祷”。这正是一幅“团契”的美好图画:一群有同一生命的人在一个团体中互相表达善意与友爱;耶路撒冷译本将“彼此交接”译作“兄弟般的”,也是非常的传神和贴切。事实上这里所表达的,是信徒间彼此有良好、美善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在任何的环境下都经得起考验的,即彼此成了可以互通、互相分享的生命。

 

团契(Koinonia)的主要神学用法

 

1、与神相交

 

在约翰一书1:3-6中,这个词的神学用法或许最清楚,那里说当我们行在光明中,就真的与父神和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行在黑暗中,就是说谎的!相交(或团契)在此的基本意义是:真正、实际地分享到父神和圣子的永生。

 

与耶稣基督团契,也需要与祂一同受苦(腓3:10),保罗深信教会同受基督的苦楚(林后1:5-7),保罗也指出在圣灵里那互动的团契经历(林后13:14,腓2:1),与领受神的爱,和基督耶稣的恩典是分不开的。事实上,基督是以自己的死和复活设立了新次序、新纪元,这真理使人得以“在圣灵里”。所以“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基督徒现今的地位是“在基督里”、在圣灵里与祂联合,他们是新次序和新创造的一部份。由于是新造的人和“在基督里”,他们就有在圣灵里相交的丰富经历。

 

2、与基督徒相交

 

基督徒之间彼此的相交可说是在生活的各个层面。笔者试将其归纳整理后得出“团契”(Koinonia)的用途如下表:

由上述经文可看出,“团契”的关系几乎涵盖了我们信徒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从彼此相爱到传扬福音,从落在苦难试炼中到金钱的奉献上,从与圣灵的相交到与基督的联合,我们信仰的方方面面都当是个“团契”的型态,即在一个关系中被落实和建立。我们从使徒行传2:42中也可明显看出,团契关系远胜于同伴情谊。这里列举了四件事情:遵守使徒教训、“彼此交接”、掰饼、祈祷;从接下来的使徒行传2:43-47也看见几乎是相同的次序:

 

(1)众人都惧怕;使徒们又行了许多奇事神迹;

 

(2)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照个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

 

(3)天天同心合意恒切地在殿里、且在家中掰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

 

(4)赞美神、得众民的喜爱。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团契”不仅仅是属灵的共通,而且也是整体的分享,包括物质和精神。当然,它的前提是连于基督,为敬拜赞美神、给众民作见证而存在。

 

从腓立比书3:7-21看团契的真意

 

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中多次用到“Koinonia”一词来表达他对“团契”的认知和感受。让我们试着从腓立比书3:7-21这段经文来观察并更清楚的了解“团契”的真意:

 

腓立比书3:7-21: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

 

1. 进入一个真正“团契”的条件是一个人价值观的改变(3:7-8)

 

真正“团契”的根基是基督耶稣,是按照祂的旨意来生活。事实上当我们说我们愿意接受基督的引导,愿意跟随祂的带领时(作一个基督徒时),我们是在说我们愿意加入到与祂的相交或说与祂的“团契”之中。这样一来,我们过去的价值观、世界观便需作一彻底的调整和改变,甚至保罗认为这两者之间几无共同之处,是完全相对相反的。3:7-8保罗用了很强烈的语气和词汇来表达这两者间的不同:“先前以为……有益的,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为祂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这一连串的对比,正显出一个人价值观的极大的改变,而这一切皆因他认识或正追求更深地认识基督而产生的。

 

保罗在此很肯定地告诉我们,进入与基督的团契乃是“认识”祂,这个字更准确的翻译是“与祂同房”,是生命最深的连接乃至融为一体,而这种联合是不可能以过去的价值观来达成的,正如同水与火不能并存一样。你不可能在基督的“团契”中用“先前”的价值观来与祂相交,若果真如此,那只证明你根本没有与祂相交。

 

2. 真正与基督的“团契”是与基督“一同受苦”,是背十字架跟随基督(3:9-11)

 

“团契”最重要的意义,不仅仅是同伴之间彼此相待的愉悦情谊,而是互相分享的生命共同体。3:10特别将这种情形指出来,“……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原文为团契)受苦(The fellowship of sharing in His suffering)(NIV)”。正如保罗在林前10章16节所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受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掰的饼,岂不是同领受基督的身体么?”标准修订版圣经将原文的“同领”译为“参与”,并附注解释:“参与”可译作“相交”,就是“团契”。罗马书6:3-8保罗不过将这种相交作更清楚的阐述。我们今天不过是借着与基督的团契,将当初基督的受苦、受死、埋葬这些形状再藉由我们表现出来,以至于我们可以经历祂当时的“从死里复活”的大能,让人明了我们实在不属于这个世界。

 

3. 真正与基督的“团契”也是一个属灵生命不断且竭力追求的过程(3:12-16)

 

这种属灵的相交(团契)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过程,也是我们基督徒一生所要追求的。要紧的是我们要抓住几个要点:

 

 a. 竭力追求──穷我们一生所要追求的(v.12)

 

 b. 忘记背后──不灰心、不怕失败,努力面前(v.13)

 

 c. 设立标竿──就是要得神喜悦(v.14-15)

 

 d. 立定心志──稳步而行,不虚假(v.16)

 

4、加入真正的“团契”会有许多的拦阻,我们如何来除去?

 

保罗再次指出,真正进入这样的“团契”最大的拦阻还是来自我们过去的习惯和旧有的价值观,即“思念地上的事”和“自己的肚腹”,不把神当神,以自己为中心。这样的行事为人是和十字架的道路相反的(仇敌)。保罗指出要除去这些拦阻,途径有:

 

 a. 效法属灵榜样

 b. 警惕撒但的伎俩

 c. 了解个中的危险(沉沦)

 

5、真正属灵“团契”的结局──和基督完全的联合

 

加入与基督相交的团契会带来至少下述三方面的不同:

 

 a. 身份的不同──天上的国民:在地却属天;带来荣耀的身份

 

 b. 指望的不同──等候主的再来;带来荣耀的指望

 

 c. 结局的不同──身体被改变成荣耀的形体;带来荣耀的身体

 

“团契”精神在现今教会处境中的落实

 

1. 确立以生命相交为“团契”生活的首要属灵原则

 

使徒约翰将建立属灵团契的原则在约一1:1-4中很清楚地说明: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相交的。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

 

我们可以由上述经文看出“团契”被建立的属灵原则:

 

 a. 应建立在传耶稣基督的“生命之道”上,好使人进入彼此相交的关系并最终得真正的喜乐;

 

 b. 信徒间彼此真正的合一才产生“团契”,这种合一只有来自圣灵的能力(见弗4:2-5);

 

 c. 任何信徒不可能自外于“团契”;“团契”不是一种选择,乃是一种属灵的必须。

 

2、以彼此相爱来具体彰显“团契”生活的真实内涵

 

既然“团契”的起点、动力和运作都是源自基督和祂那不会改变的爱,源自基督定意要与我们相交的“爱的盟约”,那么我们在这样的团契中只能以学习“爱”和“被爱”来追随基督,履行我们在约中的义务和责任。“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5)。

 

结论

 

基督教所宣称的“团契”涵盖了信徒生活的各个方面,与神与人的关系皆在“团契”的关系中得以建立和落实,成为“新造的人”、“丰盛的生命”的具体体现。它是以价值观的改变为开始,以不断效法基督为过程,以追求与基督完全联合,并彰显基督的荣耀为结局的一个生命实践的方式。在现今的教会实践中,把握住“生命相交”与“彼此相爱”两大支柱,则合于圣经的“团契”精神,定能得到落实和发扬。

 

参考书目:

 

1. 杨庆球主编:证主圣经神学辞典(上)〔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Bible Theology I〕(香港:福音证主协会,2001年9月)。

2. 黎加生〔Alan Richardson〕编著:圣经神学辞汇〔Theological Word Book of the Bible〕(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66年4月)。

3. 吴罗瑜主编:圣经新辞典上册(A-J)(香港:天道书楼、中国神学研究院,1993年12月)。

4. 黄锡木主编:主题汇析圣经〔Topical Analysis of the Bible〕(香港:基道出版社,1997年4月)。

5. 李定武:“建立活泼生命的团契”,《更新》通讯,Vol.30,No.10,2004年12月。

 

张路加 来自中国大陆,现居美国,牧师,为“播种者国际协会”中国事工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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