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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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2024-07-08 04: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教育部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监管的四项措施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施行以来,教育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更健康发展,教育部目前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即重点推进“两个平台”和“两个机制”建设。    一是依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设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通过办学监管信息公示,实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动态监管。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和广大就学者提供较全面和可靠的就学指导和服务信息。    二是加强所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工作,开发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    三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    四是强化办学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    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工作措施核心是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并立足于为社会和中外合作办学者,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广大就学者提供更有效的行政监督和服务。

   中外合作办学督查热线:010-66090069 转 8099(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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