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安司法 在扬州,未婚子女投靠农村父母,迁户口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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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扬州市户籍准入和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扬公局〔2020〕339号)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共同居住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的房屋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可以将户口迁往农村地区。迁户口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5)关系证明(网上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 (6)未婚证明(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核查或申请人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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